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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哲学是一门研究战略的共同本质、普遍规律和一般价值的学问,是关于战略观和战略方法论的理论体系。战略哲学作为一种思想,自古有之,其演变也经历了萌芽、发展和逐步丰富的漫长过程。
关于战略哲学的内涵,国内外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看法。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有:战略哲学是“哲学在战略领域的具体应用”;是“关于战略领域矛盾运动一般规律的科学”;是“关于战略问题和战略理论的哲学观”;是“研究战略实践活动的内在本质及其一般规律的科学”;等等。上述各种观点从不同视角或不同层面揭示了战略哲学的本质属性,并且可以预见,对构建战略哲学的上述看法或者认识,将随着战略哲学研究的不断深化而逐步加深。因此,我们不能武断地全面肯定或否定某种观点,而是应从认识战略哲学学科性质的历史演变中,客观地进行分析和研究,继承其中的合理因素,以提出比较准确地反映战略哲学本质的定义来。
通过上面的分析,所谓战略哲学,就是关于战略的共同本质、普遍规律和一般价值的综合性的基础理论学科。具体讲,这一界定表达了以下几个层面的思想:其一,战略哲学是人们关于战略活动的根本看法和观点,集中表现在战略观及其战略方法论上;其二,战略哲学是针对整个战略领域而言的,它所要揭示的基本内容,仅仅是关于战略的共同本质、普遍规律和一般价值,而不是具体战略领域的所有方面;其三,战略哲学是包括战略本质论、战略价值论、战略系统论、战略创新论、战略过程论、战略预见论、战略方法论等在内的一个系统的理论体系。
就应用哲学的性质而言,目前国内外的学者们存在三种观点,即哲学性质的、中介性质的、理论哲学与部门哲学中间的独立层次。(郭国勋等著:《应用哲学导论》,辽海出版社2000年版,第53页)这些观点虽然都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都不全面。因为它们只是突出强调了应用哲学的某些方面的特性。如认为它是“哲学性质的”,就难以把它同理论哲学分开;如认为它是“中介”或相对独立性质的,就难以确定战略哲学的归属。因此,这些看法都难以完全科学地揭示其学科的真实本性或特有的规定性。
在学科定位上,战略哲学既属于哲学与战略学之间的跨层次、边缘性学科,又属于战略学体系中各门具体学科的综合性学科。由此出发,笔者认为:战略哲学的性质既与理论哲学不能完全等同,又与战略学有明显的差别,它属于哲学和战略科学之间具有交叉性、中介性和边缘性的应用哲学学科。
首先,战略哲学属于应用哲学学科。在战略研究和战略实践活动中,通过哲学理论的指导,揭示战略的共同本质、普遍规律及其一般价值,为深入研究战略问题提供哲学方法论,因而战略哲学是一般的哲学原理在战略领域的延伸与展现。哲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论原则是贯穿战略哲学研究全过程的灵魂与核心。
其次,战略哲学具有交叉性、中介性和边缘性。战略哲学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哲学理论,而是一般哲学理论与战略活动的有机结合,是理论哲学与战略学交叉所形成的一门新学科,因而,战略哲学又不完全是哲学性质的,战略哲学的研究包含着科学性、实证性和实践性;它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也不完全是哲学方法,而是哲学方法和科学方法的有机融合。它处于理论哲学与战略学的“交叉地带”,因而能在联结理论哲学与战略学及其战略实践活动中起到中介、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同时也开辟了应用哲学研究的新领域。所以,战略哲学是应用哲学的新学科,它同经济哲学、政治哲学、文化哲学、领导哲学、军事哲学等部门哲学一样,属于应用哲学的分支学科。
任何学科的性质,归根到底是由其研究对象的性质所决定的。正确把握战略哲学的研究对象,不仅是深入剖析战略哲学学科性质的客观基础,也是研究和建构战略哲学理论体系的重要前提。
要确定战略哲学的研究对象,必须首先明确“什么是战略”。“战略”一词是在军事斗争的实践中产生的,也是在军事斗争实践中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的。应当说,早在“战略”这个概念出现之前,人们就已经具有了一定的战略思维与战略意识,只是没有直接使用“战略”这个词语来表述。即使在“战略”这个概念出现后的相当长时间里,人们也没有对它的内涵和外延做出确切的界定。随着社会的演变,环境的变化,以及军事斗争的不断发展,在人们认识、运用以及驾驭战略的能力不断得到提高的同时,战略所服务的主体(阶级、民族、国家、政党及政治集团)的性质、地位和斗争的目的、目标等也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因此,在不同的社会时代和不同的历史时期以及不同的国家(集团),都有自己的战略概念,其含义和内容也不尽相同。
如果说古代西方的思维方式是偏重于分析性的,古代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则趋于综合性,即注重从整体上、宏观上把握世界。这样一种文化特质和思维方式反映在治国兴邦上,决定了中国人特别注重从战略的层面观察和回答问题。我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许多政治家和军事家研究过战略问题。公元前6世纪诞生的军事学杰作《孙子兵法》和战国时期史官撰写后经刘向编辑的《战国策》,都是研究和探讨战略问题的杰作。由此可见,“战略”最初仅仅是一个军事术语。这一用法一直沿用了两千多年。在德国近代军事学家克劳塞维茨的名著《战争论》一书中,对作为军事术语的战略作了明确的定义,即“战略是为了达到战争目的而对战斗的应用”([德]克劳塞维茨:《战争论》第1卷,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233页)。根据1980年英文版翻译出版的《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对“战略”下的定义是:“在战争中利用军事手段达到战争目的的科学和艺术。”(《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9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第367页)《中国大百科全书》给“战略”下的定义为:“指导战争全局的方略。即指导者为达成战争的政治目的,依据战争规律所制定和采取的准备和实施战争的方针、策略和方法。”(《中国大百科全书》(军事卷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9年版,第1214页)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实践的发展,到20世纪初,战争问题的复杂程度趋高,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甚至精神等因素对战争的渗透影响越来越大,促使人们重新思考战略问题,提出了凌驾于军事战略之上的“大战略”、“国家战略”、“全球战略”等概念。随之“战略”一词及其军事涵义被移植到政治、经济、科技、教育、外交和社会发展等领域,其内涵也随着其应用领域的扩展而变得越来越广泛。一般来说,战略是与策略相对而言的,“战略”是泛指重大的,具有全局性、长期性、决定性和起关键作用的谋划、方针和任务。无论是军事战略、政治战略、经济战略,还是文化教育和外交战略,都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层次性和稳定性等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