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胜任力(emotional competence, EC)
目录 |
情绪胜任力是指熟知个人情绪特点,并在与他人相处或压力情境中有效管理个人情绪的胜任特征。
情绪胜任力指个体表达和释放自己内心情感的能力。它是一种 有建设性地识别、解释和回应自己和他人情绪的重要社会技能,包含个体有效并成功主导和表达情绪的能力,以及对环境的适应和协调能力。情绪胜任力作为最根本的领导力对于个人与组织发展深具意义;情绪胜任力可以划分为个体胜任力和社会胜任力两类;领导者情绪胜任力提升的主要路径包括了解情绪的作用机制、增强情绪感知与识别、运用情绪调控技术及发展社会智力。
戈尔曼、博亚兹等人对于情绪智力、情绪胜任力及工作绩效三者关系的描述,即:当个人充分展现出自我觉察、自我管理、社会觉察及关系管理等情绪胜任力时,其情绪智力才会显现。每一类别之下所包含的才能详述如下:1.觉察自己情绪的胜任力初级要求是能够觉察出内在的情绪状态。高级要求是能够在工作(尤其人际关系互动)中很快从自己的生理反应、感受经验及思维中,觉察出自己的情绪究竟为何?并加以区分出矛盾、复杂、多重的情绪。高级要求指能够了解情绪的成因及其可能的影响力。
2.调节自己情绪的胜任力初级要求是对于情绪感受的调节,指个人能够有效排除自己的不良情绪(例如:焦虑、不安、挫折、沮丧、愤怒),消除其对工作绩效产生的影响;此外个人也能够有效增加或提升自己的积极情绪,使其达成工作目标,甚至创造卓越的工作绩效。高级要求是对于情绪表达的调节,指个人能够针对工作中的线索、要求及目标,来减少、维持、增加,甚至改变特定情绪的表达。
3.觉察他人情绪的胜任力初级要求是能够知觉到他人的情绪,解释他人情绪变化的原因,并能够设身处地地站在他人的立场,体会他人的情绪感受。高级要求则是能够觉察出团体互动中所需的情绪规则,以了解到自己如何表达情绪才算正确。
4.调节他人情绪的胜任力初级要求指个人能够调节他人的情绪状态,以协助他人目的的达成,或促进个人目标的达成。高级要求指领导者能够影响整个团体的情绪状态,如激发团队的斗志,取得团队的认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