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产值(Output value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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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产值是指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工程价值。
建筑工程产值的计算方法有单价法、综合费率法、工序比重法、扩大单价法、部位进度法等。其中,最基本的方法是单价法,它是运用其他方法计算建筑工程产值的基础。单价法是根据已完成的工程量乘以预算单价为基础计算的。由于建筑产品本身的特点,使得每一建筑产品需要确定一个价格,所以单价法计算建筑工程产值与建筑工程预算的编制方法相一致。两者的不同仅在于:建筑工程产值是报告期已完成的工程量计算的价值量,预算造价是按设计工程量计算的产品价值量。
1993年7月实施的新的财务会计制度中已将其他间接费全部纳入工程价款收入。这样,建筑工程产值与工程价款收入的费用范围就一致了。工程预算的费用内容及相关费率也须作相应调整,以使有关核算工作协调。在将其他间接费全部纳入工程价款收入后,单价法建筑工程产值的计算公式为:
建筑工程产值= | Σqp(1+A)(J+B)(1+C) | |
1-D |
A为施工管理费率,B为其他间接费率,C为计划利润率,D为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