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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罗代尔钟罩指阻隔市场的制度藩篱。市场经济是一种不断扩展的人类合作秩序,但在历史上,这一合作秩序曾被一些未知的因素所牵制,致使它无法扩张并占据整个社会,历史上的市场经济就好像被困在一种与世隔绝的“钟罩”之内。
是什么因素制约着人类合作秩序的扩展?这一问题曾被法国历史学家费尔南德•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视为一个没有解开的历史之谜,这种被封隔的经济状态则被称为“布罗代尔钟罩”。
例如,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中,农民进城经商受到种种身份限制,还像几千年来所做的那样,只能把所种的玉米一担一担地拉到市场来交易,在城里不能享受市民待遇,早出晚归,而城市有特权的经营者却可以运用标准合同在粮食交易所里组织起巨额的期货买卖,这些农民就像是被罩在钟罩里一样。
历史上的中国为什么有盛而衰,便可以 从秘鲁经济学家狄索托所著《资本的秘密》之“布罗代尔钟罩”找到答案。中国几千年来的历史看,中国社会显然存在着这么一个大大的、无形的“布罗代尔钟罩”,而重农抑商制度就是这个无形钟罩的有形化身。在布罗代尔钟罩的约束下,中国社会自然不会通过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形成市场经济,更不会通过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出一种不断自我生长和自我扩展的人类合作秩序,因 此,中国社会的衰落也就在所难免。
1949年之后的一段时间,中国社会一度显露出突破“布罗代尔钟罩”约束的种种迹象,然而,随着对所有制“一大二公”的强调,“布罗代尔钟罩”再次浓郁地笼罩着中国的大地。1978年之后,中国社会发生的一系列变革,其客观效果全部积累为打破的力量。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及“布罗代尔钟罩”的被打破,一个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充满市场经济精神的不断自我生长和自发扩张的人类合作秩序正在中国社会形成,也正是由此而积聚并奠定了中国再次起飞的制度基础。
按照斯密-哈耶克假说,追求着个人私利并具有道德情感的人,一般具有喜好相互交往和交易的禀好。在人们这种喜好交易和获取更多自己经济利益的禀好支配下,市场分工和专业化会自发形成,并且会自发产生一些市场安排和秩序,从而形成某种形式的自发-扩展秩序。因而,按照斯密和哈耶克的经济社会观,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如果没有某种社会安排和社会机制压制和阻抑这种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自发的生成和成长,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应该是不期而然的。从人类合作的自发扩展秩序演化变迁的历史轨迹来看,其生成和扩展过程,就是斯密型动态经济增长机制的发挥和运作过程,也是打破前现代化社会中种种布罗代尔钟罩的过程,即挣脱出由于某种政治建制安排、某种文化信念中的封闭意识、某种流行意识形态的禁锢,以及地方信息知识传播的阻隔等等而形成的约束着斯密动力难以发挥的种种变迁张力的过程。
在现代社会科学的流行话语中,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的生成和成长过程,既是斯密动力的形成和发挥过程,又与社会学界所常说的人类社会的现代化过程,法学界和政治学界所理解的法治国(Rechtsstaat)的形成过程,人类学界文化界所理解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理性社会的过渡,以及英国经济学家希克斯所言的从习俗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在很大程度上指的是一回事。
为了弄清欧洲进入近现代社会的进程中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是如何冲破各国普遍存在的布罗代尔钟罩而逐步形成现代市场经济秩序的,让我们还是从欧洲中世纪的社会历史格局开始。
从世纪历史分期来说,史学界一般认为,罗马帝国的衰亡(公元4-5世纪左右),标志着欧洲古典时代的结束和欧洲中世纪历史的开始。但是,在认识西方社会的历史演化过程上,我们必须谨记,罗马帝国的衰亡,决非意味着古希腊、罗马文化以及其内含着的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思想对中世纪欧洲影响结束了。相反,在中世纪时期,甚至一直到现代,欧洲各国仍在许多方面然保留下来了罗马帝国的文化遗产,古希腊罗马社会中政治、法律、宗教、伦理和经济思想,甚至社会的运作方式,亦在很大程度上承传下来。公元486年日耳曼人的一支法兰克人,在首领克洛维领导下打败西罗马军队,夺得高卢塞纳河与卢瓦尔河之间的土地,建立王国。后不断扩张,6世纪中期成为西欧最强大的日耳曼人国家。
查理曼大帝在位时( Charlemagne,742-814),经过五十余次征服战争,领土东至易北河和多瑙河,西临大西洋,北达北海,南迄意大利中部。800年查理曼称帝,法兰克王国成为查理曼帝国。843年查理曼大帝的三个孙子订立凡尔登条约,帝国一分为三,为后来法国、德国、意大利三国的雏形。
而从现实经济安排上来看,则是另外一幅图景。罗马帝国后期商业的衰落和城市的萧条,不但直接导致了罗马帝国经济的崩溃,而且遗留给欧洲诸国一幅城市凋敝、商业衰竭的社会图景。
正是在这样一个虚弱的经济格局中,西欧慢慢开始了它的近代经济发展历程。按照布罗代尔(Braudel, 1982),诺思(North & Thomas, 1973;North, 1981),博德(Beaud,1983),罗森堡和小伯泽尔(Rosenberg &载高清Birdzell Jr.,1986),马克毒(1985,1992) ,厉以宁(2003),程西筠和王璋辉(1981),钱乘旦和许洁明(2004)等学者的研究,在欧洲中世纪的早期,欧洲大陆诸国和英伦诸岛的市场经济还非常有限,还没有形成真正商人阶层。这时,在欧洲诸国内,即使有经营商业的商人,也都隶属于其他阶层,其社会地位和影响力也微不足道。
用我们今天讨论问题的术语和视角来说,可以认为,这一时期整个西欧各国都被笼罩在一个个布罗代尔钟罩之下。
意大利经济史学家奇波拉(Cipolla, 1972,中译本5页)描述中世纪初期欧洲的情形时,曾说,当时贫困的欧洲人烟稀少,“高的生育率被高的死亡率所抵消。到处是暴乱、迷信和无知。经济活动退到极低水平的原始形式,此时是寺院制度的黄金时代。因为人们梦想和平的绿洲,在那里他们可以用围墙把自己同罪恶的世界和它的有罪的居民隔离开来,然后为一个较好的世界中较好的生活而祈祷”。
从奇波拉的这段描述中,我们可以清楚低感到那时的欧洲处处笼罩在我们前面所说的布罗代尔钟罩之下,并使得整个欧洲深陷在马尔萨斯陷阱之中。
为什么在欧洲中世纪的早期市场贸易凋零且经济发展停滞不前?换句话说,是什么因素有效地阻止了人类合作的市场秩序的扩展?据一些历史学者研究,主要有三个因素压抑了斯密型动态经济增长的形成。这三个因素分别是:
(一)在庄园制下各地封建领主对人们市场交易关系的限制;
(二)城市商业行会本身对商品生产和市场交往的限制;
(三)强大的罗马教会的神权统治以及宗教意识形态对世俗社会生活的巨大影响。
第一,在欧洲普遍存在的庄园制下,封建主阶层对集市贸易的情感是十分矛盾的。一方面,他们自身也需要商品货币交易的存在,以便利用这些关系来满足自己舒适生活的需要,并利用集市贸易来增加收入,以满足保护自己领地的军事需要。基于这一考虑,他们自然允许在庄园制下有一地方范围的商业贸易。
因而,一些封建主不仅实际上促使在自己的领地内的集市的建立,而且还在地方的集市贸易发展过程中采取了若干保护性措施(厉以宁,2003,页93)。
但是,另一方面,在这个时期欧洲的社会安排中,庄园制及其相关制度,又限制了商业的发展。其主要原因是,由于集市贸易本身会自然引发社会人口流动,且市场贸易中的平等原则又自然会冲击着封建庄园制社会赖以维系的等级制和身份制,因而欧洲封建主对在自己领地中的市场贸易的容忍是有一定限度的,必然会施加种种限制,如实行酒的专卖,烤面包的垄断,到处设贸易关卡,征收通行税,等等。
结果,在欧洲中世纪早期,就出现了德国历史学家Ernst Samhaber ( 1963,p.84)在其《商人创造历史》一书中所描述的那种一个个地方封闭社会的情形:“人们过着并不舒适的生活,就像一个大家庭或一个扩大的领地一样。所有需要的东西,都由自己生产。他们自己种植谷物,剪羊毛;而在漫长的冬天里,妇女和孩子们梳理羊毛,缝制成衣。养牛不但能提供肉类,还能提供毛皮,这些毛皮经过鞣制,做成皮鞋、裤子或皮上衣。因此,商人就无任何用武之地了。”西方的另一位史学家Ralph H.C. Davis ( 1957,pp.180-181)也曾描述道,在这时的西欧,乡村农业的财富创造被封闭起来了。因为没有人来购买它们,没有产品流出去的通道。这时,“土地是财富的真正来源,钱币对任何人来说均没有任何用处,因为没法花掉它”。
另外,从欧洲庄园制下的土地制度来看,一方面,维兰的份地和农村共同使用土地是被禁止买卖的;另一方面,在分封制下,一级封建主将一片土地赐给下一级封建主,以期其效忠和回报(主要是兵役),在此制度下,如果一个封建主要把自己分封到的土地转与其他贵族,就要向上级封建主禀报并提出申请,说明要交还封地,并由此解除作为封臣的义务。很显然,这种封建分封制本身就是对土地买卖的一种限制。这自然又会从根本上限制中世纪初期欧洲的市场交易的扩展。由此看来,布罗代尔所描述的那种“与世隔绝的钟罩”,是对欧洲中世纪的庄园领地体制的一种再恰当不过的形容了。
第二,除了封建领主对自己领地内的市场交换关系所设的种种约束和限制外,欧洲中世纪城市的行会本身也构成了对市场自发扩展秩序的某种限制。从一些历史资料看,在欧洲中世纪的城市中,手工业者较普遍地建立了自己的行会组织。参加行会的,是各个行业的手工作坊的主人,而各手工作坊的主人又往往是本作坊的熟练师傅。按照马克卖(1985/2002,页322-329)的研究,欧洲中世纪的行会,首先是一个经济组织,其行会内部的规章制度,非常繁杂细密,对生产的规模、生产过程、价格水平、工资标准、技术使用、原料来源、市场份额、经营方式等多方面,都有规定。由于城市手工业行会的广泛存在,一个作坊开业,会受到手工业行会严格限制。手工业者跨行业经营,也会受到非常严格的限制。
中世纪欧洲城市手工业者行会对市场经营和交易所设置的种种限制措施,自然阻碍了资源在不同部门之间的自由流动,设置了市场进入和转业的种种壁垒。很显然,这种种限制措施,本身就压抑了斯密型动态经济增长机制的形成,即限制了市场规模和范围的扩展,从而助长中世纪欧洲各地某种看不见的“布罗代尔钟罩”的形成和存在。
第三,在研究欧洲中世纪初期的经济社会史时,有一个不可忽略重要的因素,那就是覆盖社会方方面面的强大的罗马教会的政教合一的神权统治,以及与其关联着的渗透到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宗教意识形态。这时的欧洲教会,不仅掌控着人们的思想意识,而且具有强大的世俗经济和政治权力,从而可以认为中世纪的罗马教廷的神权统治力量渗透到欧洲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从欧洲历史上看,在日耳曼人与罗马境内的奴隶、农奴起义配合在一起摧毁了奴隶制的西罗马帝国后,从公元5世纪下半叶起,在欧洲出现了许多“蛮族”小王国。起先,各小王国为了增强自己的实力,都要利用基督教。这就为欧洲中世纪罗马教廷的神权统治的加强,酿就了社会条件。在教会的神权统治在欧洲各封建王国初步确立之后,教皇为了争取到在欧洲的最高封建神权,不断与世俗君主有摩擦和争斗,并不断取得胜利。到11世纪初,欧洲各封建王国为了在相互争夺中利用教会的力量,均纷纷把大量土地赠给教会。结果,教会的领地越来越大,以后竟发展到占欧洲土地的三分之二,从而成了任何封建君主和领主无法匹敌的经济力量。故在不经意的数百年间,人们突然发现,欧洲最肥沃的土地,最丰产的果园和最茂盛的森林大部分落入了教会手中。教会掌握着世俗的大量土地和财产,自然就形成了教皇的神权高于世俗君权的经济基础。
在罗马教会经济力量强化的同时,教会内部也逐渐严密地形成了科层组织和教会制度。当时,教会在欧洲不稳定的封建王国内划分许多教区,每一教区设有主教,下设牧区,由神父主管。主教之上又有大主教,大主教则由教皇管理。这样,就形成了罗马教廷的与各封建王国的世俗政权不相上下的科层制度,进而成为统治中世纪欧洲社会的一股强大的神权政治力量。
到了教皇格里高利7世,罗马教廷的神权统治差不多达致了顶峰。譬如,在1075年公布的格里高利7世的《教皇敕令》27条中,就明确规定了教皇有废除世俗君主的权力。于是,当欧洲许多封建国家臣属于罗马教廷的时候,教皇的神权统治就发展成为了欧洲封建制度中的巨大国际中心,并把封建主义的欧洲诸国联结为一个政治统一体。
在罗马教会对中世纪欧洲诸社会的神权统治得到强化的同时,罗马教廷的宗教意识形态也成了市场商品交换关系发展的一种非常有效的制约力量。正如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国典哲学德终结”一文中所言:“中世纪只知道一种意识形态,即宗教和神学。”
尽管在教会内部有基督教思想家阿奎那(Thomas Aquinas)的“正义的价格”理论,并可以从其著作中解读出允许人们进行合乎道德的经商的思想,但当时教会的主流意识形态无疑充满反对借贷取利和经商取利的戒律。在这种渗透到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宗教意识形态的支配下,人们的市场交换关系、商品货币关系、借贷关系以致人们的消费观念,都需要与教会教义相调和,从而自然对市场交易和商议贸易的发展有一定的约束和限制。
在欧洲中世纪的初期,各地封建领主对自己领地内部的市场扩展秩序的管辖,城市手工业行会对商业经营和市场交易所施加的种种限制,加上罗马教会的宗教神权和意识形态强势控制,就非常有效地钳制了当时市场扩展秩序的发展,从而斯密型动态经济增长机制难能生成,哈耶克所见的人类扩展秩序也被束缚在一个个本地的圈子里而不能自发向外扩展。简单说来,整个中世纪初期的欧洲社会,被分隔在一个个地方性的布罗代尔钟罩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