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异交往理论(diferent association theory),又译异化接触理论、差别交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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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交往理论由犯罪社会学家埃德温·萨瑟兰(Edwin.Sutherland)贡献,是现代犯罪学最重要的贡献之一,被誉为“美国犯罪学说中最流行的原因学说”。
差异交往理论的中心思想是:犯罪思想造成了犯罪行为,也即犯罪行为发生之前在犯罪人思想上已经存在着一种“犯罪”定义。[1]
差异交往理论打破了传统理论从生物和心理异常探讨犯罪行为原因的研究定式格局,将视线从“不正常”的人的犯罪行为切换到“正常的人”是如何学习进行犯罪行为的问题上,牢固确立了“犯罪行为是习得的”观点。[2]
“犯罪行为如同学习、读写和绘画等其他行为一样也是学来的,犯罪思想造成了犯罪行为,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前犯罪人思想上已经存在着一种犯罪的‘定义’。由于与犯罪模式的联系,通过各种过程(社会及心理)的交往,潜在的犯罪学者学习到了适合于错误行为的定义。如果这类定义在频率、强度、持续性方面超过了不适合于错误行为的定义,那么就很容易犯罪”。具体而言,差别交往理论包含九个方面的内容:
(1)犯罪行为是学会的,它不是由遗传或创造所得的。
(2)犯罪行为是在一种交际过程中与别人的相互作用中学会的。
(3)犯罪行为的学习主要发生在个人亲近的社会主体如家庭和朋友等对犯罪行为的学习具有最大的影响。
(4)学习犯罪行为包括实习犯罪行为的技巧以及动机、欲望、文饰和心态的专门定向。
(5)对动机和欲望的专门定向是通过对法律正反两方面的释义而学会的。
(6)如果助长犯罪的决意压倒抵制犯罪的行为模式,这个人就会犯罪。这是差别交往理论的基本思想。如果有人犯罪,那么发生这种情况是因为他们与犯罪的行为模式相接触而与抵制犯罪的行为模式相隔绝。
(7)差别交往理论在频率、持续性、顺序和强度方面互有区别。
(8)通过与犯罪和抵制犯罪的行为模式的交往,学习犯罪行为的过程包括在任何一种学习过程中都起作用的全部机制。学习犯罪行为不仅仅局限于一些模仿的过程。
(9)尽管犯罪行为是一般的需求和价值的反映,却不能用这种反映来解释犯罪行为。因为非犯罪行为也同样是一些需求和价值的反映。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正常的人”走上犯罪歧途?如果说犯罪心理或行为的产生是生理的缺陷,是无法抗拒的本能的冲动,而不是犯罪人有目的、有意识的心理活动的表现,那么又如何去预防和矫正犯罪?萨瑟兰的差别交往理论的提出恰好回答了这些问题。
萨瑟兰否定犯罪是生物或心理异常的结果,强调社会因素在犯罪中的作用。他认为社会的混乱现象是犯罪的基础,而社会的混乱现象是由于社会的变迁、竞争和冲突的过程造成的。社会混乱导致文化冲突,文化冲突又导致异质接触,使个人受到不同的社会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的影响,无论任何人,如果与犯罪或犯罪集团的行为模式联系,使个人受到有害社会关系的影响,就会产生犯罪行为。这一结论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犯罪原因,并在实践中得到了验证。比如男性、城市居民、较低社会经济地位的人有较高犯罪比率的现象,因为这些人可能更多的接触越轨规范,故有较高的学习和实践这些规范的机会。
既然犯罪是消极社会因素影响均结果,是。罪行为模式联系的过程中习得的,而不是生理的缺陷,也非无法抗拒的本能的冲动,那么预防犯罪就成为可能。目前许多国家预防犯罪的策略都是以此为理论基础的。
根据差别交往理论,犯罪是犯罪行为人由于过多的受到倾向与犯罪的价值、态度和习惯等各种不良环境的影响,那么如果将他们重新置于不认可犯罪的环境之下,他们就可能抛弃原来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取向,转而从事合法行为。
事实证明这种假设是正确的,目前许多国家都根据这一原理建立了行之有效的矫正方案,尤其是针对青少年罪犯的矫正社区,运用这一矫治理论取得了很大成功。
用差异交往理论分析青少年暴力犯罪的成因,首先须了解差异交往理论的出发点是:犯罪行为与其他行为一样是学会的。人有能力学会一切行为方式,既可以学会顺应社会,为社会所接纳的行为,也可以学会社会越轨行为甚至违法犯罪行为。该理论并不是立足于解释群体犯罪,而是试图说明或者解释个人犯罪行为。因而,差异交往理论分析青少年暴力犯罪的成因主要是从引起、制约或影响犯罪的社会环境、文化以及犯罪情境等方面的不良因素进行研究。
萨氏理论最主要就是强调造成犯罪的社会环境的重要性。差异交往理论对犯罪行为的研究表明,社会环境是影响犯罪倾向的重要因素。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就是由于在社会化过程中的某个环节出了差错,进而诱发了犯罪的发生,这些社会环节主要由以下方面构成:
(1)家庭。父母的行为时刻都在影响着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并被未成年人自觉不自觉的效法模仿,进而逐渐形成不良习惯和品性。
(2)学校。学校环境仍然存在着一些消极因素,对于在校学生的成长有些不良的影响。比如不良学生的行为影响、有些教师道德素质低下等。
(3)邻居。邻居里有人偷盗抢劫、赌博、吸毒等,会影响到居住其周围人的思想行为,特别会对青少年起到唆使作用,引起各种反社会行为的发生。
(4)人际交往。在人与人的交往中,各自不同的社会态度、价值观念、思想意识都会对对方起潜移默化的作用,尤其对阅历浅、思想尚未成熟、尚未定型的青少年的影响更为显著。
按照差异交往理论,文化的传播也是交往的一种途径。在一个社会里人们因为共同的生活、情感、思维方式,共同的规范,共同的观念,对同一事物可能会产生共同的心态、共同的行为,此即文化的共性。差异交往理论强调交往、强调学习,青少年在交往、学习的过程中极易受到不同文化的影响,而这种非主流的亚文化极易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
大众传播媒介的负面效应对犯罪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大众传播媒介是的主要传播渠道。文化差异交往理论主张犯罪是从社会交往中学会的,暴力媒介也是一种交往方式,从中也会强化某种犯罪倾向。这些不健康的暴力传媒对青少年暴力犯罪的影响主要表现在:1、诱发了其暴力的冲动。大众传媒中的暴力描写对青少年内心的攻击情绪具有煽动眭,具有刺激作用,青少年观看大众传媒中关于暴力行为的描写、表演等,可以模仿可以学习。2、减少其暴力冲动的自我控制力。电视节目中的暴力行为可以消除未成年人攻击行为的抑制力,使他们由此学会种种攻击他人的行为方法。他们视攻击行为是解决人与人之间矛盾冲突的有效手段。
根据萨瑟兰的差异交往理论得知:青少年暴力行为都是通过有意无意的观察学习来的,观察模仿是暴力犯罪中一个重要的学习过程。在暴力犯罪的学习观察过程中,青少年的认知能力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当青少年耳闻目睹一种侵犯行为时,他就会把观察到的行为者的反应、行为后果以及当时的环境状况等,记录到大脑中,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如果有类似的环境和情景出现,他就会把原来存储于大脑中的经验“调出来”,用以指导自己的行为,从而也实施了暴力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