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旅游(Mass Tour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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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观国内外,有关大众旅游的定义或解释并不多,主要有以下几种表述:
1.大众旅游指满足大众去特定的区域享受特殊的体验,以及在住宿交通和服务等方面需求而产生的一种当代发展的趋势(Matelka,Charles);大众旅游是指大量的旅游者去旅游目的地度假,这种稳定的游客流动现象。
2.大众旅游通常指20世纪后半叶,在西方发达国家由于闲暇和生物目的而产生的大规模的客流。大众旅游成为现实是由于喷气机技术的发展、人口流动性的增加、更多可自由支配收入和包价的度假产品开发(Youel)。
3.大众旅游通常指在旅游业参与率较高的一种旅游形式,这是由旅行成本的降低、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交通技术的改进带来的。大众旅游一词通常也指在某一特定区域集中程度较高的旅游形式。[1]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大众旅游的起源也颇有争议。Holloway(2001)认为大众旅游起点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是以旅行代理商和包价旅游的出现为重要标志的;以Metelka和Charles J(1996)为代表的较多学者认为大众旅游起源于1960年代,因时值二战结束,西方社会进入经济回复发展时期,同时喷气飞机的出现使越洋旅游的交通费用大幅度下降,为大众旅游的发展提供了安全因素;而Poon(1993)则认为大众旅游主要发生在1960年代到1980年代。
对大众旅游的分类目前也尚无一致的看法。Cohen(1972)将大众旅游分为有组织的大众旅游和小规模的大众旅游两类,前者指未知探险成分低、包价服务涵盖旅游全过程、旅游者与当地居民文化接触机会较少的一种大众旅游类型,后者则是指相对灵活、旅游者可根据个人需要选择部分旅游项目的有组织包价旅游;Smith(1989)将大众旅游分成早期的大众旅游和一般的大众旅游两类,前者是大众旅游的早期过渡形式,两者差别在于人数的寡重和环境的相似程度;Burns(1995)则从研究西方大众旅游流对“南北”问题影响的角度出发,将大众旅游中流向第三世界的部分单独列出,并称其为“变异旅游”。
一、大众旅游与生态旅游要素的比较
(一)旅游主体——旅游者的比较
传统旅游者是相对于生态旅游者而言的,主要是进行传统的游览观光和度假的旅游者。由于传统大众旅游者的一部分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兴趣转移,不满足于那些受人为影响过多的旅游景观,而把目光投向原始古朴的自然区域、原汁原味的特色文化,从事符合生态旅游原则的旅游活动,成为生态旅游者,所以生态旅游者的产生与传统的大众旅游者有着密切的关系,但两者之间又有明显的差异。
大众旅游者的旅游对象以人工景观为主。例如,城镇、主题公园、古建筑等,旅游形式较为单一,一般不参加环境管理活动,对自身素质不作很高要求。而生态旅游者的旅游对象是以自然景观和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生态文化景观为主,如地质地貌、水体、生物、民俗风情等,旅游形式以大自然为舞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将自身看成是整个综合生态系统的一部分,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对自身素质要求较高,对大自然与特色文化充满热爱,有较强的环保意识,自觉参与有组织的环保活动。
(二)旅游客体——旅游资源的比较
旅游资源,又称旅游吸引因素(Tourist Attraction),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
生态旅游资源指以生态美吸引游客进行生态旅游活动,为旅游业所利用,在保护的前提下,实现环境的优化组合、物质能量的良性循环、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能够产生可持续的生态旅游综合效益,具有较高观光、欣赏价值的生态旅游活动对象物。
(三)旅游媒体——旅游业的比较
旅游业是指以旅游者为对象,为其旅游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其所需商品和服务的综合性产业。生态旅游业是以生态旅游资源为依托,以旅游设施为基础,为生态旅游者的旅游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其所需商品和服务的产业。它是在传统大众旅游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环境问题的基础上兴起的,它与人类正经历的生态时代相适应,代表了旅游发展的新潮流,是旅游发展的一个新阶段。
传统的大众旅游业具有发展速度快,无控制的发展,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开发商和游客为净受益者;当地社区和居民的受益与环境代价相抵,所剩无几或入不敷出;一般不限制客容量,开发运行具有短期性。而生态旅游发展速度慢,有控制地进行发展,追求适宜的利润与可持续维护环境资源的价值,以自然为基础的享受,强调和限制在客容量之内,有计划地进行分步开发,开发运行具有长期性。
二、大众旅游与生态旅游开发与规划的比较
(一)旅游开发的比较
旅游开发是根据当地条件,运用适当的资金、技术手段,通过科学的调查、评价、规划、建设、经营等,使未利用的资源得以利用,已被利用的资源在深度和广度上得以加强,并对资源、市场、产品、商品、人才等进行综合研究,确定发展方向,搞好相应设施配套的过程,以创造更大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传统的旅游资源开发把资金的投入作为主要因素来考虑,这样的投入出现了两个认识误区:一是看不到旅游资源的价值,认为“资源无价”,由此把旅游业看做“低投入,高产出”的产业,导致对资源的不尊重,影响了可持续利用;二是对知识的价值认识不足,“知识廉价”,致使在旅游开发中旅游规划设计“不精”。不少旅游地开发因特色挖掘不够,不注意开发过程中的保护,造成开发的过程就是破坏的过程,还有开发管理方案设计不周而造成利用中的破坏。
生态旅游开发把资金、资源及知识一并考虑,形成生态旅游特有的资源——知识——资金开发投入模式。首先,承认资源有价,让资源在旅游业经济效益中占一定的股份,使人们在认识上珍惜和保护资源与环境。第二,在知识经济时代,我们应充分认识知识对于旅游开发的价值,它体现在旅游资源开发规划设计中的特色挖掘、主题创意和宣传促销上。在资源导向型的旅游地,旅游资源开发后的“增值”效应正是旅游开发中知识有价的体现;在客源导向型的旅游地,出奇制胜创意建成的主题公园,火爆的经济效益就是知识有价的体现。第三是资金投入,在三大投入中,缺一不可,资源和知识投入是发展旅游业的前提因素,资金投入是保证因素。
(二)旅游规划的比较
旅游规划是对未来旅游发展状况的构想和安排,以使旅游资源产生应有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大众旅游规划目标是把旅游业当做一项纯粹的经济产业来进行规划,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强调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其开发模式是以旅游项目为主导,采用分散的、遍地开发的方式,将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其次才考虑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而生态旅游的规划目标强调旅游业要与环境保护、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追求适宜的利润与持续维护环境,对资源的消耗最小化;其开发模式是以整体为导向,保护性开发,还要进行需求预测,以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为主导。
总之,大众旅游与生态旅游存在多方面的差异,但是大众旅游是世界旅游业的主流产品,绝不会被摒弃或取代。我们在发展生态旅游的同时并不否认传统旅游,确切地说,生态旅游是传统旅游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二者是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
19世纪40年代之前,旅游活动的范围和规模都很小,而产业革命的胜利和旅游业的诞生,从主客观
两方面促进了旅游活动的发展,使旅游活动的规模和范围逐渐扩大。进入现代社会以后,伴随着大众旅游的出现,普通的劳动大众的旅游需求得到满足,旅游消遣不再为少数人所独享,旅游活动发展成为遍及全球的大规模的社会现象。正如世界旅游组织在1980年发表的《马尼拉宣言》中明确指出的,旅游也是人类社会的基本需求之一,旅游度假是人人享有的权利。大众旅游的出现可以使大部分人的旅游需求得到满足。大众旅游与可持续旅游发展并不矛盾,但为何大众旅游的发展会产生消极影响,而这些消极影响会影响到一个国家或地区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呢?其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旅游者的不适当行为导致旅游目的地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比如旅游者在旅游区内乱扔垃圾,攀折花木,在文物古迹上乱刻乱画等。
二是旅游供给者不适当的开发和经营活动,造成旅游目的地生态系统的退化和旅游生态环境的被破坏。盲目、粗放、掠夺式的旅游开发模式,比如毁林开荒、开山取石、大量垃圾建筑等,直接影响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此外,旅游企业不适当的经营活动也影响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比如在经营中只注重短期效益而忽略长期效益;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略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旅游目的地超负荷运转,一味地迎合旅游者的口味,甚至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等。
三是游目的地政府的某些不适当行为。政府由于对发展旅游的认识程度或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可能会采取两种行为:(1)对旅游经营者的行为不加干预或干预很少,比如20世纪80年代,许多欧美发达国家对旅游业的发展都倾向于实行市场导向,其结果是导致了国家干预的削弱和市场的畸形发展;(2)不适当干预,比如政府充当了本应由商业性企业充当的角色,而在社会环境、公共设施、目的地促销、部门间的协调方面,政府投入不够及时和有效。
从以上分析中不难发现,大众旅游之所以会给可持续旅游发展带来消极影响,原因不在于大众旅游本身而在于大众旅游的不适当发展。
因此,大众旅游本身与可持续旅游发展并不矛盾,实现可持续旅游发展的关键不是要不要发展大众旅游的问题,而是如何发展大众旅游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