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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中心主义是指国际企业对处于不同国家的分公司或子公司采取根据当地情况进行不同管理的模式。
采取多中心主义战略倾向的跨内公司认识到了文化多样性对公司国际业务的影响。总公司高层管理者懂得,外国市场是一种差异化的市场,外国人与自己是不同的,统一化与标准化是无效的。但他们同时又认为要想了解外国人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公司往往放弃整合文化多样性的努力。所以,海外下属分公司中的管理职位主要由东道国人担任,而公司总部的管理职位仍然由母国人担任。
利:有利于适应当地的实际情况;易得到当地员工的支持;能减少冲突;能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
弊:不利于公司总体战略的推行;不利于公司的统一管理;不利于公司管理经验、知识的共享;管理成本增加;不利于公司整体形象的推出。
多中心主义战略倾向已引发了本地化的战略要求。跨国公司意识到必须为当地市场和消费者提供所需要的产品与服务,总公司采取非集中化控制方式管理跨国业务。但由于多中心主义导致广泛授权,其风险在于,总公司或许会失去对地区业务的控制,因为过多的授权有可能导致每个地区的管理者只顾及自己地区的经营目标,而忽视公司的全球经营目标。同时,具有这种战略倾向的公司常常并不能像对待本国管理者那样,公平地对待外国分公司当地的管理者,对当地管理者缺乏足够的信任,不可能将当地管理者派往公司总部担任高级的管理职位,这也常常使当地管理者缺乏对公司的强烈认同感。所以,多中心主义战略倾向倡导的本地化是一种缺乏“全球思考”的本地化。
持有多中心主义战略倾向的公司将寻求“在下属分公司、团队、联盟合作者或部门的文化投入之间的可接受的平衡,但并不试图在它们之间作出整合与协向。”文化多样件意味着每个业务单位可独自进行管理。尽管多样性是被接受的,但它却忽略了对多样性的整合。全球化与本地化的“天平”向本地化倾斜。这种文化适应性方法的缺陷在于,它减少了不同单位与部门之间的相互学习的机会,会造成跨国公司管理系统缺乏整体效率,如造成沟通障碍、松散的控制与亚文化之间的冲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