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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借款是指能直接或间接创造外汇收入并具有还款能力的企业及本身不创汇但有归还能力的企业,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和短缺原材料进行技术改造时,因需要外汇资金而向银行申请借入的外币借款。目前,企业可以从银行取得的外汇借款有现汇借款、银团借款、短期外汇借款、特种外汇借款等。[1]
涉外企业向有外汇经营权的银行或金融机构申请取得的外汇借款,从银行角度称之为贷款。目前外汇银行办理的外汇贷款有现汇贷款、特种外汇贷款、买方信贷、政府贷款、混合贷款和国际银团贷款等,借款币种有美元、日元、英镑、港元、欧元等。买方信贷和政府贷款的项目还可以选择对方国家的货币。
现汇贷款是有外汇经营权的银行按照国家核准的外汇信贷计划和向国外借款计划,将从国际金融市场上筹措的外汇和在国内吸收的外汇存款用于发放企业的外汇贷款。外汇贷款中大部分是现汇贷款。
目前,有外汇经营权银行办理的现汇贷款有浮动利率贷款、优惠利率贷款、特优利率贷款、机电产品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对外承包外汇贷款、短期周转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贷款等七种。
外汇银行或金融机构对涉外企业的外汇借款执行“有借有还、谁借谁还”的原则,借款企业必须按借款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借款到期借款单位无力偿还的,应由担保单位偿还。借款企业如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可向银行申请延期。未经批准的不能按期归还的本息,银行作为逾期贷款处理,并加收利息。外汇借款的偿还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用创汇收入直接偿还。创汇收入即企业经国家批准并经外汇管理部门审核的、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账户的不结汇的外汇收入。
(3)用偿债基金偿还。国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和外债较多的企业按债务余额的一定比例建立偿债基金,将国家批准的专项还贷出口收汇直接存入在外汇银行开立的现汇账户,专项用于归还外汇借款的本息。
由上述外汇借款的种类和偿还方式可见,外汇借款相对人民币借款而言,具有以下特点:
(1)外汇借款必须用外汇偿还,并用外汇支付借款利息。
(2)外汇借款以美元作为借贷核算货币。如采用其他货币,需要按当日外汇牌价折成美元人账。特殊情况经银行批准也可以用其他货币作为借贷核算货币。但是,买方信贷原则上“借什么货币还什么货币”,并用相应的货币支付利息。
(3)外汇借款实行浮动利率和支付承担费的办法。银行的短期外汇贷款按浮动利率计收利息。企业按借款计划申请的外汇贷款未使用的,银行要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承担费,以弥补临时调度外汇的损失。
外汇借款企业要获得外汇借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借款人是法人。借款需要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有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银行不向个体工商户发放外汇货款。
(2)国内配套要落实。一般而言,进口了国外设备,还需要有厂房、有关辅助设备、原材料等国内人力物力的配合,才能够正常运转,形成生产能力。所以,利用外汇货款进口国外设备的项目,必须先落实国内的配套措施。
(3)贷款项目必须经过批准并纳入计划。
(4)还款确有保证。外汇贷款必须以外汇来偿还。因此借款单位必须有可靠的外汇来源和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并提出有根据的还款计划。
(5)使用贷款项目的经济效益必须良好。贷款项目符合花钱少、收益大、创汇高、还款快的四项要求。
涉外企业向外汇银行或金融机构申请的外汇借款品种较多,但不外乎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类。
1.短期外汇借款的核算
短期外汇借款的核算涉外企业从银行借人的偿还期在1年以内或一个营业周期内的外汇借款,为短期外汇借款。
例1
某涉外企业按信贷合同向外汇银行借入USDl00000,用以支付采购材料价款,汇率为USDl=CNY7.51,分录如下:
借:材料采购——某供应商(100000×7.51) 751000
贷:短期借款 751000
此项短期借款到期,以人民币购买(本利合计)USDl00500,汇率为USDl=CNY7.50,分录如下:
借:短期借款 751000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500X7.50) 3750
贷:银行存款(100500X7.50) 753750
汇兑损益 1000
2.长期外汇借款的核算
长期外汇借款是涉外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外币借款。长期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币折算差额的列支应区别不同对象和发生时间进行不同账务处理。
涉外企业为了反映和监督外汇长期借款的借入、应计利息和归还本息情况,应设置“长期借款”账户核算,贷方登记长期借款本息的增加额;借方登记长期借款本息的减少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息。本账户应按借款单位、借款种类和不同的币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例2
某涉外企业依贷款协议从外汇银行借人3年期借款USD50000,年利率10%,每年计算一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该项借款的账务处理过程和分录如下:
(1)借入借款时汇率为USDl=CNY7.53:
借:银行存款(50000×7.53) 376500
贷:长期借款 376500
(2)第一年末,计付借款利息时汇率为USDl=CNY7.52:
利息额=50000×10%=USD5000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5000×7.52) 37600
贷:长期借款 37600
(3)第一年末,按期末美元汇率调整长期借款账面人民币余额:
账面人民币余额=376500+37600=414100(元)
按年终汇率调整后人民币余额=(50000+5000)×7.52=413600(元)
发生差额(汇兑损失)=414100—413600=-500(元)
借:汇兑损益 500
贷:长期借款 500
(4)第二年计付借款利息时汇率为USDl=CNY7.53:
利息额=55000×10%=USD5500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5500×7.53) 41415
贷:长期借款 41415
(5)第二年末计付利息,按期末汇率USDl=CNY7.53调整长期借款账面人民币余额:
账面人民币余额=413600+41415=455015(元)
按年终汇率调整后人民币余额=(55000+5500)×7.53=455565(元)
发生差额(汇兑损失)=455015-455565=-550(元)
借:汇兑损益 550
贷:长期借款 550
(6)第三年末计付利息时汇率为USDl=CNY7.50:
利息额=(50000+5000+5500)×10%=USD6050
借:财务费用(6050×7.50) 45375
贷:长期借款 45375
(7)第三年末按期末汇率USDl=CNY7.50调整长期借款人民币余额:
账面人民币余额=413600+41415+45375=500390(元)
按年终汇率调整后人民币余额=(50000+5000+5500+6050)×7.50=499125(元)。
发生差额(汇兑收益)=500390-499125=1265(元)
借:长期借款 1265
贷:汇兑损益 1265
(8)长期借款3年期满归还时,本息共计USD66550,当13美元买入价为7.51元,分录如下:
借:长期借款(66550×7.50) 499125
汇兑损益 665.5
贷:银行存款(66550×7.51) 499790.5
例3
某大型涉外企业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因新建项目向银行借入USDl00000,年利率10%,其限3年,计算复利,第二年末归还到期本息的50%,其余到期归还,建设项目于第二年完工交付使用。其会计处理过程及分录如下:
(1)借人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美元 USDl00000
贷:长期借款——美元 USDl00000
有关新建项目施工建设的账务处理参照企业财务会计的处理。
(2)第一年末,应计利息为USDl0000:
借: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USDl0000
贷:长期借款——美元 USDl0000
(3)第二年末,应计利息为USDll000:
借: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USDl1000
贷:长期借款——美元 USDll000
(4)第二年末,支付本息的50%:
121000×50%=USD60500
借:长期借款——美元 USD60500
贷:银行存款——美元 USD60500
(5)第三年末,应计利息为USD6050: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USD6050
贷:长期借款——美元 USD6050
(6)借款到期偿还时:
借:长期借款——美元 USD66550
贷:银行存款——美元 USD66550
3.偿债基金的核算
涉外企业向外汇银行借入外汇借款后,经国家有关领导机构或外汇管理局批准,可在银行建立偿债基金专项账户,用以筹集和归还外汇借款。其来源包括经批准不予结汇的出口收入、经批准以人民币购入的外汇、从一般外汇存款账户转入的外汇等。
例4
某涉外企业经批准用出口收汇建立偿债基金,出口收汇USD350000,作为偿债基金,在“银行存款”账户下设置“偿债基金”专户单独进行核算。
(1)将出口收汇转入专户存储时:
借:银行存款——偿债基金 USD350000
贷:应收账款 USD350000
(2)经外汇管理局批准,以人民币购人USIM50000,转入专户存储,备用归还外汇借款,汇率为USDl=CNY7.15(开出人民币支票3375000元):
借:银行存款——偿债基金(USD450000) CNY3375000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 CNY3375000
(3)经批准从美元存款现汇账户中划出USD200000,转入专户存储,备用归还外汇借款:
借:银行存款——偿债基金 UDS200000
贷:银行存款——美元 UDS200000
(4)归还前期外汇借款本金USD950000,利息USD50000:
借:长期借款(或短期借款)——美元 USD950000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USD50000
贷:银行存款——偿债基金 USD1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