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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团借款也称辛迪加借款或集团借款,是国际银行借款的重要形式。国际间数额巨大的中长期借款,主要形式都是银团借款。采用银团借款既能给银行带来收益,又能分散风险,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各个银行所承担的贷款风险;同时对借款人而言,借一笔银团借款的手续要比分别从许多家银行取得借款的手续简单得多。[1]
银团借款的方式有直接银团借款和间接银团借款两种。
1.直接银团借款。直接银团借款是指由银团内各银行将款项付给代理银行,由代理银行汇总后提供给借款人的借款。借款人归还借款时也由代理银行统一办理。
2.间接银团借款。间接银团借款是指由一家牵头银行向借款人提供借款,然后由该银行将参加借款权分别转售给其他银行,由它们按各自承担的借款数额贷给借款人的借款。贷款工作由牵头银行管理,直到借款全部还清。
银团贷款有以下5个特点:
(1)筹资金额大,期限长。由于银团贷款是由多家银行组成的,所以它能够提供巨额的信贷资金,而不像独家银行贷款那样要受其贷款规模的限制。
(2)分散贷款风险。多家银行共同承担一笔贷款比一家银行单独承担风险要低得多。各贷款行只按各自贷款的比例分别承担贷款风险,而且,还可加速各贷款行的资金周转。
(3)避免同业竞争。目前,国际市场上游资过剩,竞相寻找出路,争取客户。利用银团贷款方式筹资,可以避免同业竞争,把利率维持在一定水平上。
(4)增强业务合作。利用银团贷款方式筹资,还可以加强各贷款银行间的业务合作。
(5)筹资时间较短,费用也比较合理。
它的劣势主要是涉及的银行较多,若达到协调一致需要一定的时间,审批和操作环节较复杂,时间较长。
银团借款因借款人的情况不同,借款程序也不相同。如借款规模小,参与贷款银行也少,只需一家银行牵头或由一家银行负责组织;如借款规模较大,则需由一家牵头银行和几家经理行共同管理;如属巨额借款,则需若干大银行组成俱乐部共同牵头,承担全部贷款金额。
在我国,通常以中国银行作为牵头银行和代理银行,由中国银行与国外银行联系。我国企业取得银团借款的基本程序是:
1.提出借款意向。
借款企业向中国银行提出借款意向,中国银行对贷款项目进行立项,并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2.向国外银行提出贷款要求。
经国家计委和主管部门批准后,中国银行可向国外银行提出贷款要求。同时,向国外银行提供下列文件:借款人的申请,本国政府的批准文件,借款人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借款人资信情况资料,律师意见书以及国外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3.由中国银行组织银团。
中国银行作为牵头银行和受托银行,邀请国外资信高的大银行作为经理行,共同组成银团借款管理小组,由中国银行向国外贷款银行发送包括借款规模、借款主要条件等内容的借款意向书,征询外国银行和项目单位的意见。若意见取得一致,管理小组根据各国外银行的报价和表态结果组成银团,同时分配各参与行的承担金额。
4.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向国外银行提供借款担保。
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担保人须负.责偿还。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借款后,可取得对借款人的赔偿请求权,还可以接管一切为借款而设的担保抵押品的处理权。
5.签署借款合同。
中国银行作为国内受托银行,以借款人身份与借款管理小组就借款合同进行谈判、协商,直至双方达成协议,签订合同。借款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借款币种、偿还方式、保证条款、借款提取时间安排、违约责任等。
6.发出贷款公告。
签订借款合同后,经借款人同意,可在国际一流报纸上刊登公告,以证明借款人的筹资能力及良好的信誉。
7.提取借款资金。
借款人按照合同的规定通过代理行提取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