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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电信联盟

  	      	      	    	    	      	    
国际电信联盟(ITU)LOGO标志
国际电信联盟(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 -- ITU, 简称国际电联)

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itu.int/

目录

国际电信联盟简介[1]

  国际电信联盟(ITU)联合国负责国际电信事务的专门机构,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际组织。其前身为根据1865年签订的《国际电报公约》而成立的国际电报联盟

  1932年,70多个国家的代表在马德里开会,决定把《国际电报公约》和《国际无线电公约》合并为《国际电信公约》并将国际电报联盟改名为国际电信联盟。1934年1月1日新公约生效,该联盟正式成立。1947年,国际电信联盟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总部从瑞士的伯尔尼迁到日内瓦。

  国际电联在全球相关范畴内,进行多项重要工作,包括为电信界举办世界性的活动、管理无线电频谱、开发电信技术的全球标准,以及设定现时和日后通信网络的模式。国际电联还举办多项活动,协助新兴市场发展信息通信技术。有关活动包括为新开放市场的规管机构提供培训,以及在乡郊、偏远或设施不足的地区建立多用途社区电信中心等。此外,国际电联也进行研究和分析,为业界提供政策建议,以确定电信发展的新趋势及其对政府和业界的影响。

  国际电信联盟的宗旨是:维护和扩大会员之间的合作,以改进和合理使用各种电信;促进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促进技术设施的发展及其最有效的运营,以提高电信业务的效率;扩大技术设施的用途并尽量使之为公众普遍利用;促进电信业务的使用,为和平联系提供方便等。

  国际电信联盟最高权力机构为全权代表大会,每4年开会一次。代表大会主要任务是选举秘书长、副秘书长,修订电联公约等。大会闭会期间,由41名理事组成的行政理事会代行大会职权,每年开会一次,负责处理财务、人事等方面的行政事务。

  1989年,电联专门成立高级委员会,委员会明确规定了电联的6项职能,即标准化职能、管理职能、发展职能、组织电联会议、总秘书处协调职能和把握变化中的电信环境。

  截至2006年12月,该联盟有191个成员国 。

  中国1920年加入国际电报联盟。1972年,国际电信联盟理事会承认新中国的合法席位,中国1973年被选为国际电联理事国。

  ITU制定的国际标准一直被称作某某“建议”(Recommendations,这个词通常一般要全部大写以区分普通意义上的建议),由于ITU作为国际组织的长期性和作为联合国的特别机构的特殊地位,ITU发布的标准比大多数其他同一级别的技术规范制定组织拥有更高的国际认同度。

  ITU的工作由它的“成员”管理。作为联合国的机构,所有联合的成员国都可以是ITU成员,他们也被叫做“成员国”。公司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部门成员”或者“联盟者”身份加入,这两种成员资格都可以直接参与标准的制定(ISO不允许这样)。ITU不同的下属部门还与其它组织保持“联络关系”。

国际电信联盟历史[2]

  1844年5月24日,塞缪尔·莫尔斯利用电报线路从华盛顿向巴尔地摩发出了首份公共电报,这一简单举动宣告了电信时代的来临。

  仅十年之后,电报便成为一项服务大众的业务。然而当时还没有跨国电报线路,因为各国使用的制式不同,电文需要誊写、翻译并送交到边境口岸,再经邻国的电报网络转发。

  鉴于这种体制迟缓笨拙,许多国家最终决定制定有助于实现各国网络互连的方案。但由于这种方案是国家出面、各管一段,建设电报链路通常需要分别达成多项协议。以普鲁士为例,为在首都和毗邻德国各州的边境地区设置链路,竟需要达成至少十五份协议。为简化程序,各国开始制定双边或区域性协议,因此到1864 年,已有多项区域性公约付诸实施。

  电报网络在越来越多的国家持续而迅速地拓展,促使20个欧洲国家联手制定了一项国际互连框架协议。与此同时,这些国家制定出促进国际互连的设备标准化通用条例,通过了适用于所有国家的统一操作守则,并确定了通用的国际资费和结算规则。

  1865年5月17日,20个创始成员在经过两个半月的艰苦磋商后,在巴黎签署了第一份“国际电报公约”,并成立了国际电报联盟(ITU),以便于对这份初步协议作出后续修改。在140多年后的今天,成立国际电联的前提依然适用,而且这一机构的根本目标基本未变。

一个新行业的发展历程

  随着电话于1876年获得专利及电话技术日后的普及,国际电报联盟开始于1885年起草有关电话技术的国际立法。继1896年无线电报问世 - 最早形式的无线电通信 - 和将这项新技术用于海事和其它领域后,国际电联决定于1903年召开一次无线电预备大会,研究无线电报通信的国际规则问题。首届国际无线电报大会于 1906年在柏林召开,并签署了第一份国际无线电报公约,其附件载有最早的一套有关无线电报通信的规则。这些后经历届无线电大会充实和修订的规则,就是今天众所周知的《无线电规则》。

  1920年,声音广播诞生于马可尼公司临时搭建的演播棚;在1927年在华盛顿特区举行的一次大会上,国际无线电咨询委员会(CCIR)宣告成立。国际电话咨询委员会(CCIF,成立于1924年)、国际电报咨询委员会(CCIT,成立于1925年)和CCIR被赋予协调电信各领域的技术研究、测试和测量并起草国际标准的任务。

  1927年的国际无线电报大会向当时的各种无线电业务(固定、海上和航空移动、广播、业余和实验)划分了频段,以便在无线电通信业务的数量和每项业务的技术特性都在增长的情况下,确保运行效率的提高。

  在1932年马德里大会上,国际电联决定将1865年的《国际电报公约》与1906年的《国际无线电报公约》合并,形成了《国际电信公约》。它还决定将机构名称改为“国际电信联盟”。新的名称于1934年1月1日生效。选用这一名称的目的在于充分反映国际电联承担的全部职责,而当时其职责已囊括各种形式的有线和无线通信。

走上现代化之路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1947年,国际电联在亚特兰大城召开大会,旨在使机构走向完善和现代化。通过与新成立的联合国达成协议,国际电联于1947年 10月15日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并于1948年将机构总部从伯尔尼迁往日内瓦。与此同时成立的国际频率登记委员会(IFRB),负责协调射频频谱管理这项日益复杂化的工作,又于同年宣布强制执行于1912年推出的频率划分表。

  CCIT和CCIF于1956年合并,组建了国际电报电话咨询委员会(CCITT),以更有效地满足伴随这两类通信技术发展而来的需求。

  尔后一年中的亮点是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Sputnik-1的发射和太空时代的开始。根据作家阿瑟·克拉克1945年提出将卫星用于信息传输的建议,世界第一颗对地静止通信卫星(Syncom-1)于1963年被送入轨道。

  为应对新的空间通信系统带来的挑战,CCIR于1959年成立了一个负责研究空间无线电通信的研究组。此外,1963年在日内瓦召开的非常行政大会,为各种空间业务划分了频率。其后的会议又做了进一步划分,还为卫星使用的射频频谱及相关轨道隙制定了规则。1992年,首次为满足采用非对地静止卫星的新型业务的需求进行了频率划分,这就是被称为全球移动卫星个人通信(GMPCS)的业务。同年,又为IMT-2000这一国际电联为数字移动电话开发的下一代全球标准确定了频谱。IMT-2000目前正在对全球的不兼容移动系统进行协调,同时为采用具有语音、数据和互联网等在线业务连接处理功能的新型高速无线设备,奠定技术基础。

国际电联的作用与时俱进

  1989年的尼斯全权代表大会确认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援助活动,必须享有与国际电联传统的标准化和频谱管理活动同等的地位,并为此建立了电信发展局(BDT),以加大改善发展中国家通信服务的力度。

  与此同时,在全球化日益发展以及世界电信市场逐步开放的背景下,尼斯全权代表大会发起了对国际电联结构、运作、工作方法和资源分配进行重新评估的工作,以便使国际电联具备实现其目标的能力。大会成立了一个专家委员会,负责就改革项目提出建议,以确保国际电联继续有效地满足其成员的需求。于1992年在日内瓦召开的全权代表大会,即常说的增开的全权代表大会,对国际电联进行了彻底重组,旨在使它更灵活地适应当今环境中与日俱增的复杂性、互动性和竞争性。

  经过这次重组的国际电联精简了机构,形成了三个部门,与其电信标准化(ITU-T)、无线电通信(ITU-R)和电信发展(ITU-D)三大工作领域相适应。新的体制还采用了定期大会制,以帮助国际电联对新的技术发展作出快速反应。

迈向未来的千年

  1994年的京都全权代表大会通过了国际电联历史上首个战略规划,提倡采取更为面向客户的工作方法和以国际电联成员日益变化的作用、需求和职能为中心的行动计划。

  此外,在京都大会期间成立的“世界电信政策论坛”(WTPF)是一种特设会议,目的在于鼓励就不断变化的电信环境带来的新的政策问题交流看法和信息。 1996年在日内瓦举行的第一届WTPF的主题是全球移动卫星个人通信,1998年在日内瓦召开的第二届WTPF探讨了电信服务贸易,同样在日内瓦举行的 2001年第三届政策论坛关注的是互联网协议(IP),而将在2009年举办的第四届论坛则以融合为主题。

  2002年马拉喀什全权代表大会为国际电联确定的一项重点工作是,通过推动全面互连和互操作性网络和服务的发展,并在信息社会世界高峰会议(WSIS)的筹备和后续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缩小世界范围内的数字鸿沟

  WSIS首次让世界各国的领袖为解决信息社会的问题走到了一起。会议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于2003年12月10-12日在日内瓦举行,汇聚了来自 175个国家的11,000多名与会者,包括近50位国家/政府首脑和副总统;于2005年11月16-18日在突尼斯召开的第二阶段会议,吸引了174 个国家的逾19,000名与会者,其中有近50位国家/政府首脑和副总统。WSIS针对信息社会的问题形成了四份成果文件,涉及利用ICT促发展、网络安全、互联网治理、价格合理的通信接入、基础设施建设、能力建设和文化多样性的内容。


国际电联于2006年11月6日至24日在土耳其安塔利亚举行的最近一届全权代表大会,通过了一项战略规划,确定了2008至-2011年的四年期财务框架,并为国际电联作为主导电信和最新型信息通信技术(ICT)的国际机构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大会在支持国际电联在弥合数字鸿沟工作中发挥关键作用的同时,强调国际电联在跟进和落实WSIS相关指标和目标过程中的领军作用。

  2007年,国际电联与其它机构共同举办了连通非洲高峰会议,其总体目标是为缩小非洲各国的信息通信技术鸿沟动员人力、财力技术资源。于2007年10 月29-30日在卢旺达基加利举行的这次峰会承诺投资550多亿美元,而ICT行业将率先采取行动。峰会还决定于2012年提前实现ICT连通性目标,以能在2015年达到更广泛的“千年发展目标”(MDG)。

  国际电联将继续审查和调整其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保证使自己跟上形势并从容应对快速变化的全球电信环境。随着世界的商业、通信和信息访问活动越来越依赖电信技术,国际电联在新推出系统的标准化和通用全球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发挥着前所未有的关键作用。

国际电信联盟大事记[3]

  • 1837年
电报问世
  • 1865年
5月17日:20个欧洲国家在巴黎成立了国际电报联盟,通过了第一个国际电联《公约》,并开始实施首个《电报规则》
  • 1868年
维也纳 — 首届电报大会。决定在伯尔尼成立国际电报联盟总部
  • 1869年
开始出版《电报期刊》。后于1934年重新命名为《电信期刊》,目前以《国际电联新闻月刊》的名称发行
  • 1876年
亚历山大·格雷厄姆·贝尔获得电话发明专利
  • 1885年
柏林 — 电报大会。首次为国际电话业务做出规定
  • 1895年
无线电接力系统首次发射信号
  • 1902年
首次利用无线电波传输人的声音
  • 1906年
柏林 — 国际无线电报大会(全权代表大会)。首届国际无线电报大会在世界范围内通过了SOS应急遇险信号。首次利用无线电话进行了广播(声音和音乐)试验
  • 1920年
声音广播诞生于马科尼公司临时搭建的演播室
  • 1924年
创建国际电话咨询委员会(CCIF)
  • 1925年
创建国际电报咨询委员会(CCIT)
  • 1927年
华盛顿 — 无线电报大会(全权代表大会)。创建国际无线电咨询委员会(CCIR)
  • 1932年
马德里 — 全权代表大会。将《电报公约》和《无线电报公约》合并为单一的《国际电信公约》。机构名称也从国际电报联盟改为国际电信联盟
  • 1947年
亚特兰大城 —全权代表大会。创建国际频率登记委员会(IFRB)。国际电联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
  • 1948年
国际电联总部迁往日内瓦
  • 1952年
布宜诺斯艾利斯 — 全权代表大会。国际电联启动其技术合作计划
  • 1956年
日内瓦 — CCIF和CCIT合并为国际电报电话咨询委员会(CCITT)
  • 1957年
发射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Sputnik-1
  • 1959年
日内瓦无线电行政大会首次全面修订《无线电规则》
  • 1963年
发射世界第一颗对地静止通信卫星- Syncom-1。在日内瓦召开首届世界空间无线电通信大会
  • 1965年
蒙特勒 — 全权代表大会。国际电联百年庆典,巴黎的纪念仪式将庆典推向高潮
  • 1971年
国际电联推出首届世界电信展览会和论坛-1971年电信展
  • 1973年
马拉加 — 托雷莫里诺斯—全权代表大会
  • 1982年
内罗毕 — 全权代表大会。全球电信发展独立委员会成立
  • 1983年
国际电联成为联合国宣布的世界通信年活动的牵头机构
  • 1985年
国际电联在亚太区举办首届区域性电信展 — 1985年亚洲电信展
  • 1986年
国际电联在非洲地区举办首届区域性电信展 — 1986年非洲电信展
  • 1987年
日内瓦 — 高频广播大会。 审核划分给广播业务的高频频段的使用,并通过单边带无线电业务使用的技术标准和程序
  • 1988年
国际电联在美洲地区举办首届区域性电信展 — 1988年美洲电信展。日内瓦世界无线电大会研究对地静止卫星轨道的使用(ORB-88),通过了提供平等使用对地静止卫星轨道的规划,并完成了全面的世界卫星直播规划
  • 1989年
尼斯 — 全权代表大会。 建立高级委员会,负责对国际电联的结构和职能进行深入研究
  • 1990年
国际电联成立125周年纪念
  • 1992年
日内瓦 — 增开的全权代表大会根据高级委员会的建议,通过了机构改革方案。创立了三个部门(无线电通信、电信标准化和电信发展),对前IFRB、CCIR、CCITT和电信发展局(BDT)行使的职能进行了整合
  • 1993年
赫尔辛基 — 首届世界电信标准化大会。在日内瓦举行了首届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93)和无线电通信全会(RA-93)
  • 1994年
布宜诺斯艾利斯 — 第一届世界电信发展大会。京都—全权代表大会
  • 1996年
在日内瓦举办首届世界电信政策论坛,研究全球移动卫星个人通信(GMPCS)系统问题,并通过了第一个全球被叫集中付费业务(UIFN)国际标准
  • 1997年
制定GMPCS谅解备忘录并通过第一套跨境使用GMPCS终端的方案。在日内瓦通过了第一个重组互联网的谅解备忘录。国际电联举办首届互动媒体展览会和论坛 — 1997年互动式电信展
  • 1998年
明尼阿波利斯 — 全权代表大会根据扩大私营部门成员权利与义务的精神,采用统一类别的部门成员制。通过了举办信息社会世界高峰会的决定。在芬兰坦佩雷通过了第一个《应急通信公约》
  • 1999年
国际电联成为支持成立“因特网域名和号码分配公司”(ICANN PSO)议定书的创始成员
  • 2000年
伊斯坦布尔 — 做出了批准3代移动通信(IMT-2000)无线接口规范和为其全球运行追加频段的历史性决定。日内瓦 — 制定出首个世界性数字声音广播标准。国际电联批准了第一版3代无线接口规范
  • 2001年
日内瓦 — 分配了首个通用个人电信号码,为实现全球号码可携带性开辟了途径。纽约— 联合国大会赞成举办信息社会世界高峰会议
  • 2002年
马拉喀什 —全权代表大会
  • 2003年
国际电联首次采用全球指数为约180经济体进行信息社会利用指数排名。举行信息社会世界峰会第一阶段会议,并首次就建设新兴信息社会的主要原则达成共识
  • 2005年
召开信息社会世界峰会第二阶段会议,再次重申了以人为本、面向发展和包容性的原则,并通过了让信息通信技术造福全世界人民的路线图
  • 2006年
  • 2007年
    • 世界信息社会奖授予了多米尼加共和国第一夫人Margarita Cede?o de Fernández博士阁下、Mark I. Krivocheev教授(博士)和Mozilla公司
    • 日内瓦-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07)
  • 2008年
    • 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奖授予了埃及第一夫人苏珊?穆巴拉克女士阁下、Andrea Saks女士和DAISY基金会
    • 约翰内斯堡-世界电信标准化全会
  • 2009年
    • 里斯本-第四届世界电信政策论坛
    • 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奖授予了卢拉总统Luiz Inácio Lula da Silva阁下、GSM协会CEO Robert G. Conway先生和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前委员Deborah Taylor Tate女士

国际电信联盟的使命

  国际电信联盟的使命: 让信息通信技术(ICT)的好处惠及世界各国人民

  国际电信联盟的使命是使电信和信息网络得以增长和持续发展,并促进普遍接入,以便世界各国人民都能参与全球信息经济和社会并从中受益。自由沟通的能力是建设更加公平、繁荣与和平的世界的必不可少的前提。为使该愿景成为现实,国际电信联盟帮助调动所必要的技术、财务人力资源

  国际电信联盟面临的一项主要工作是通过建设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大力促进能力建设和加强网络安全以提高人们使用网络空间的信心,弥合所谓数字鸿沟。实现网络安全和网络和平是信息时代人们最为关注的问题,国际电信联盟正在通过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全球网络安全议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国际电信联盟还针对防灾和减灾努力加强应急通信。尽管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均会受到自然灾害的威胁,但是较贫穷的国家由于其薄弱的经济能力和资源的匮乏往往受到最沉重的打击。

  无论是通过制定用于创建基础设施以便在全球范围内提供电信服务的标准,还是通过对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进行公平管理以便将无线业务推广到世界每个角落,亦或是通过向努力制定电信发展战略的国家提供支持,国际电信联盟开展的所有工作均围绕着一个目标,即,让所有人均能够以可承受的价格方便地获取信息和通信服务,从而为全人类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国际电信联盟将一如既往地致力于世界的连通。

国际电信联盟各部门及电信展览部

  无线电通信部门

  管理国际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资源是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通信部门(ITU-R)的核心工作。

  国际电信联盟《组织法》规定,国际电信联盟有责任对频谱和频率指配,以及卫星轨道位置和其它参数进行分配和登记,“以避免不同国家间的无线电电台出现有害干扰”。因此,频率通知、协调和登记的规则程序是国际频谱管理体系的依据。

  ITU-R的主要任务亦包括制定无线电通信系统标准,确保有效使用无线电频谱,并开展有关无线电通信系统发展的研究。

  此外,ITU-R从事有关减灾和救灾工作所需无线电通信系统发展的研究,具体内容由无线电通信研究组的工作计划予以涵盖。与灾害相关的无线电通信服务内容包括灾害预测、发现、预警和救灾。在“有线”通信基础设施遭受严重或彻底破坏的情况下,无线电通信服务是开展救灾工作的最为有效的手段。

  最近几十年中,无线电通信系统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迅猛发展。无线电通信系统作为发展基础设施,以及各国政府、通信行业和普通公众宝贵财富的地位已不容置疑。

  无线电频谱是一种自然资源,合理并有效地使用频谱资源不仅能够提高一个国家的生产力,而且有助于改善该国公民的生活质量。为了充分实现无线电频谱的效益,制定并落实高效的国家频谱管理框架至关重要。

  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及其“频率划分表”定期得到修订和更新,以满足人们对频谱的巨大需求。这一修订和更新工作对于适应现有系统的迅速发展并满足开发中的先进无线技术对频谱的需求十分重要。每三至四年举行一次的国际电信联盟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是国际频谱管理进程的核心所在,同时也是各国开展实际工作的起点。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审议并修订《无线电规则》 – 确立国际电信联盟成员国使用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框架的国际条约,并按照相关议程,审议属于其职权范围的、任何世界性的问题。

  鉴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需求不尽均等,因此公平获得频谱和轨道资源问题得到特别关注。有鉴于此,我们对频谱和轨道资源考虑采用先验(priori)规划的原则,并同时按照各届无线电通信大会制定的一系列规划行事。

  从实施《无线电规则》,到制定有关无线电系统和频谱/轨道资源使用的建议书和导则,ITU-R通过开展种类繁多的活动在全球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管理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数量巨大、增长迅速且有赖于无线电通信来保障陆地、海上和空中人命安全的各类业务,如固定、移动、广播、业余、空间研究、气象、全球定位系统和环境监测等,对频谱和轨道这些有限的自然资源的需求与日俱增。

  电信标准化部门

  国际电信联盟因标准制定工作而享有盛名。标准制定是其最早开始从事的工作。身处全球发展最为迅猛的行业,电信标准化部门坚持走不断发展的道路,简化工作方法,采用更为灵活的协作方式,满足日趋复杂的市场需求

  来自世界各地的行业、公共部门和研发实体的专家定期会面,共同制定错综复杂的技术规范,以确保各类通信系统可与构成当今繁复的ICT网络与业务的多种网元实现无缝的互操作。

  合作使行业内的主要竞争对手握手言和,着眼于就新技术达成全球共识,ITU-T的标准(又称建议书)是作为各项经济活动的命脉的当代信息和通信网络的根基。

  对制造商而言,这些标准是他们打入世界市场的方便之门,有利于在生产与配送方面实现规模经济,因为他们深知,符合ITU-T标准的系统将通行全球:无论是对电信巨头、跨国公司的采购者还是普通的消费者,这些标准都可确保其采购的设备能够轻而易举地与其它现有系统相互集成。

  当今的工作方法与传统的纸上工作程序大不相同,传统的程序使标准协议的达成过程冗长而繁琐。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问世的电子工作方法,加上2001年对批准程序的重大调整,使通过最终技术案文的时间缩短了95%。

  然而,如果说程序改革五年前是ITU-T议程的重心,那么,今天的主旨基调便是合作与协作。      如今人们对ICT市场的普遍看法是绝不可特立独行。为此,ITU-T在过去八年间以高屋建瓴的姿态与其它标准制定组织开展了合作,从大型行业实体到小型技术团体。国际电信联盟作为唯一一家实至名归的全球性ICT标准化组织,在召集全球ICT标准化团体的资深人士方面发挥着主导作用,以促进国际组织之间的合作并避免重复工作。

  其它旨在宏扬合作精神的活动包括通常与行业团体合作,定期就行业热门议题举办的研讨会。此类研讨会不仅可以作为加强标准制定协调工作的平台,亦可促进对新技术迅速发展不可或缺的知识共享,发展中国家尤为如此。最近的一项举措将吸引学术界更多的参与,并鼓励成长中的青年才俊熟悉国际电信联盟的工作。      展望未来,电信标准化部门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是不同产业类型的融合。随着传统电话业务、移动网络、电视和无线电广播开始承载新型业务,一场通信和信息处理方式的变革业已拉开序幕。

  当初,是变革使仅有电报的世界产生了有线电话,随后无线电、卫星系统、光纤网络和蜂窝移动业务相继面世,如今,ITU-T在创建新的融合环境中仍一如继往地发挥着核心与关键作用。ITU-T负责协调全球开展的工作、促进技术进步与标准制定的公正性、为确保新技术和设备在全球广受青睐,努力使各方达成共识。

  电信发展部门

  国际电信联盟电信发展部门(ITU-D)成立的目的在于帮助普及以公平、可持续和支付得起的方式获取信息通信技术(ICT),将此作为促进和加深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手段。每四年召开一次的世界电信发展大会(WTDC)确定切实可行的工作重点以帮助实现上述目标。电信发展部门与政府和业界的伙伴通力合作,通过一系列配合综合国家计划的区域性举措、在全球层面开展的活动和多重目标项目,为发展ICT网络和服务筹措必要的技术、人力和财务资源,将未连接者连接起来。为此,我们正在推进随处可及、方便简单且人人支付得起的全球宽带连接的发展,并推动实现向下一代网络(NGN)的过渡。

  为应对ICT迅速增长所带来的挑战,我们通过一系列面向政策制定机构和监管机构的工具,促进建立有利的监管和商业环境,由此实现了电信市场的创新和增效。我们支持利用农村社区接入的项目来部署新的无线和移动技术,同时,在必要的情况下为赈灾提供应急通信。此外,我们还通过在全球范围内开展的多项技术和政策培训举措,帮助培养具备ICT知识的劳动大军,特别关注青年、妇女和残疾人的具体需求。

  ITU-D在ICT的发展中发挥着推动和促进作用。通过与政府领导人和国际捐资机构的接触,在公众和私营投资之间寻求适当的平衡。对于创造数字机遇而言,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战略。为此,ITU-D帮助各成员国详细拟订具有针对性的国家信息通信战略,包括电子政务和远程教育战略等领域。此外,我们努力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强网络安全,促进形成网络安全文化,以提高网络空间的安全性。ITU-D还通过广泛引经据典,提供了有关ICT领域趋势和发展的可靠统计数据,同时针对政府和业界面临的关键问题开展研究组活动。

  ITU-D为有志于结成新的发展伙伴关系的政府和私营部门企业提供独一无二的一站式服务,明确合作所带来的“双赢”机遇,为外部伙伴和经验丰富的国际电信联盟项目专家牵线搭桥,确保项目的成功实施。

  ITU-D的活动、政策和战略方向由各国政府决定,并顺应国际电信联盟所面向的行业的需求。发展部门的成员来源广泛,其中包括电信政策制定机构和监管机构、网络运营商、设备制造商、硬件和软件开发企业、区域性标准制定组织和融资机构。

  国际电信展览部

  国际电信联盟电信展览部举办的重大展会活动、高层论坛和内容多样的其它活动,为信息通信技术(ICT)行业的翘楚、各国政府的部长和监管机构人员以及方方面面的人士提供了一个汇聚一堂的良好机会。这些内容丰富的活动为世界上的ICT行业提供了一个相互联系的平台,相聚、相识、相知,展示最新技术,探索最新趋势,将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1971年在瑞士日内瓦首次举办展会活动时国际电信联盟电信展览部应运而生。自那时以来,国际电信联盟电信展览部在组办世界大型展事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国际电信联盟电信展览部每年都在世界一个不同区域举办一次电信展,而其标牌产品国际电信联盟世界电信展则每三年举办一次。

  展览会是国际电信联盟电信展览部举办的每届展会活动的主要内容,吸引了ICT行业各主要公司的参与。参展商们在展览会上展示最新产品、服务和创新,内容覆盖面极为广泛,从宽带或基于IP的服务到移动和无线技术、下一代网络、卫星,甚至更多。参展的各个公司及展示的技术体现了整个行业的成果。展览场地内的电信村,是喧哗展厅内的一个安静去处。设立该村的目的在于展示行业的生产能力,各个厂家的总部在整个展会期间均可在此安营扎寨。

  与展会齐头并进的还有论坛,在此汇聚了行业精英,其中包括首席执行官、监管机构人员以及来自政府和行业的远景规划者。他们在此讨论和探讨将构筑明天全球 ICT行业的各种趋势。在论坛的旗下还设立了一个青年论坛,为年轻人(来自全球国际电信联盟成员国的大学生们)提供了相聚的机会。他们积极参与内容丰富的讨论,进行辩论,为构筑世界的ICT未来做出努力。在论坛的旗下还举办电信发展专题研讨会,这是一个专门针对最不发达和低收入国际电信联盟成员国的专门会议,旨在提高那里的ICT能力。

  国际电信联盟电信展览部还提供其它服务,如,为了帮助各个公司更好地参展,提供赞助和公司形象包装等全套服务。与此同时,还举办许多社会活动,提供网上服务和贵宾日程。所有这些服务都是为了帮助参加展览的各方相互了解、相互联系,并在展会活动中和展会之后建立良好的伙伴关系。

  参加展览的各方代表了ICT行业的全貌,既有名声显赫的全球ICT大公司,亦有规模不大、创新型的市场新秀。各国、各区域或行业的展厅向迅速发展起来的区域性ICT公司展示着他们的最新产品和服务。

  国际电信联盟电信展览部吸引着人数众多的各国部长和监管机构官员以及许多知名全球和区域性媒体机构。

国际电信联盟在全球通信业的作用

  国际电信联盟引领全球通信发展

  每当有人在某地拿起电话拨号、用移动电话回话、发送传真或接收电子邮件、乘飞机或轮船、收听收音机或观看喜爱的电视节目,他们都在受益于国际电信联盟(ITU)推出的普遍电信和信息通信技术(ICT)框架。

  国际电信联盟在信息和通信技术领域一直保持领先地位。它定义并通过的全球认可的技术标准帮助业界在世界范围内实现了人与设备的无缝连通。国际电信联盟还在全球成功地进行了无线电频谱使用的管理,确保所有国际无线通信互不干扰,从而保障重要信息和经济数据在全世界的传送。

  国际电信联盟在促进全球电信发展的同时,亦通过在发展政策、监管框架和战略方面提供咨询和技术转让、网络安全、管理、融资、网络安装和维护、减灾和能力建设方面提供特别技术援助,推进发展中国家电信的部署。

  国际电信联盟作为国际电报联盟1865年在巴黎成立,自1934年起采用现今的名称——国际电信联盟,1947年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2002年,国际电信联盟被主要的国际咨询公司Booz Allen Hamilton命名为世界上最持久的机构之一。国际电信联盟也是最具包容性的全球电信组织。自面世以来,作为一家公有私营合作性组织,国际电信联盟现有的成员中包括191个国家,700多个公有和私营部门企业以及国际和区域性电信实体。国际电信联盟协商一致的工作方法使其能够倾听所有成员的声音,国际电信联盟开展的工作,帮助人们在世界范围内部署基础设施、实现互联互通并提供有效的电信服务。

  毫无疑问,国际电信联盟的最大成就在于它在国际电信网络创建过程中所发挥的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是迄今为止人类创造的最大规模的作品。今天,由于互联网、移动无线电话、融合战略及其它方面的发展,我们可以通过网络保持联系,了解世界各地的新闻和娱乐,网络使人们享用庞大的全球信息库存,支撑全球经济的发展。没有国际电信联盟开展的工作,就没有这一切。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