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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存量经营管理指投入的国有资产形成生产能力后,以价值增值为基本目标而进行的资产营运活动。
1.经营方式的选择
国有资产的经营方式是指国家对国有资产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的控制方式和国家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分配方式。改革开放以来,在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可以适当分离的条件下,出现了国有资产的多种经营方式,除所有者直接经营外,还有承包经营、租赁经营、股份经营、授权经营、信托经营等。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当本着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资产营运效益的原则,做好国有资产经营方式的选择及组织工作,加快经营权市场建设并管理好经营权市场,为国有资产经营权的市场化创造条件。
2.经营活动的监督
在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作为国有资产的经营者,企业享有法人财产权,依法独立支配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政府管理机构亦不得干预企业的经营权。但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及其代表仍须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监督工作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专门的监督机构,以及由它们派往国有企业的监事会、股份公司中的国有产权代表等来进行,主要围绕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这种监督体现的是对企业经营活动的所有权约束。
3.经营业绩的考核
企业对国有资产的经营使用,应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切实维护所有者权益。为此,必须严格考核企业的经营业绩,准确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这就要求加强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分析评价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经营成果考核指标体系,建立严格的考核及奖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