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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制度是规范市场主体和商事活动的法律规章和政策总和,是对市场主体准入、交易和退出等市场活动的制度和政策规定。商事制度在所有的社会制度中最具多样性和创新性。经济的发展不断呼唤新的商业形态,商事制度处于不断调整和变化中。在现代化法治国家中,商事制度的调整主要通过商法的制定和实施来完成。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常态的今天,党中央、国务院立足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全局,提出和不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抓住了当前我国经济改革关键问题,必将对释放市场活力,促进企业创新成长发挥巨大作用,为中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和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商事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商事登记制度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阻碍了市场经济的顺畅运行。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定对商事登记制度进行改革,由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原有对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等硬性规定,取消了经营范围的登记和审批,从以往的“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
从国际趋势看,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发挥市场的力量,减少政府干预,营造更为宽松便利的营商环境,已经成为世界潮流。许多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观念认为,从事商业活动是公民的法定权利,任何有经营能力的公民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取得合法收益,并且非常方便、快捷。相比而言,我国的管理体制还有较大的距离。所以发展商事制度很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