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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管理也称医疗行政管理,是指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人员、医疗服务及其相关领域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过程。
1.卫生发展规划
2.执业标准
3.项目的审批
5.采供血的管理
6.紧急救护
7.综合管理
医政管理的对象包括直接对象和间接对象:
1.直接对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机构的从业人员、医疗执业活动等。
(1)相关组织:医学会、医院管理学会、护理学会等
(2)相关活动:征兵招生体检、卫生下乡、残疾人康复、防灾救灾、计划生育等等。
1.法律强制性:一方面是卫生行政机关的权力和义务是法定的,卫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严格履行职责。另一方面,医政管理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被管理的相对人必须按照卫生法律的规定办事,否则将对其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社会公益性:医疗服务的性质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政府的许多公益性政策是通过医疗服务渠道向社会提供的,因此决定了它的社会公益性。
3.职能人道性:无论是国家办的非营利性医院还是民营的其他社会组织办的营利性医院,救死扶伤水远都是必须奉行的行业要求。对一些灾害性事件的医疗援助,更现人道性。
4.工作时效性:疾病诊疗、急诊急救。体现在生命的可贵和不可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