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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列日涅夫改革

  	      	      	    	    	      	    

目录

什么是勃列日涅夫改革

  勃列日涅夫改革是苏联60到70年代的经济改革。1954年10月,勃列日涅夫担任苏共中央第一书记,柯西金担任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开始了长达18年的勃列日涅夫时期。这一时期的苏联大体上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1964年到70年代初进行了新一轮的经济改革。“新经济体制出台”,经济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经济发展规模扩大,苏联综合国力增强。第二阶段,自70年代初至80年代初,经济改革步伐减缓,停留在对以往改革的调整和修补状态,没有任何创新,经济发展呈现出停滞和下降的趋势。

勃列日涅夫时期经济改革的理论

  (一)计划领导与物质剌激相结合

  赫鲁晓夫时期进行的“利别尔曼建议”的讨论和实验所获得的理论成果,推动了勃列日涅夫-柯西金的“新经济体制”的出台。

  1962年9月9日,哈尔科夫工程经济学院教授叶·利别尔曼在《真理报》上发表了题为《计划利润奖金》的文章。该文的内容涉及到以下几个经济理论问题。第一,运用“经济手段”,包括利润、奖金、价格货币等代替“行政手段”来刺激企业生产,把奖金直接同企业的经营状况相联系,根据赢利率来评价企业的工作,“赢利率愈高,奖金也就愈多”。第二,文章主张简化和改进企业的计划工作,国家对企业只下达产品的产量、品种和交货期限等指标,扩大企业制订计划的权限和从利润中提取奖励基金的权限。第三,规定灵活制订新产品价格的原则和程序,以保证赢利

  利别尔曼的文章引起了苏联经济学界的强列反响。《真理报》、《消息报》、《经济报》、《经济问题》、《计划经济》等全国性刊物都刊登了大量讨论文章。讨论从如何使企业关心最大的生产效果问题开始,深入到计划经济和物质刺激方法、计划指标和企业如何利用生产基金、企业活动的经济刺激和奖励工作人员的方法等方面的问题,同时也对苏联社会经济中的利润率成本劳动生产率等问题提出了不少新见解。

  关于“利别尔曼建议”的讨论在全国持续了一年有余,到1963年底才告一段落。1964年1月,苏联科学院生产的经济核算和物质刺激学术委员会,受苏共中央委托,对这场讨论作了总结。这次讨论的目的在于“提高计划工作的效果、创造能经常推动企业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生产潜力从而加速我国发展速度的指标体系和刺激体系”。“把集中的计划领导和为了达到高度经营成果而发挥企业的主动精神结合起来,把计划和刺激不可分割地统一起来,坚决提高利润在企业的整个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提高奖金的实际意义,更有效地利用价格来进行物质刺激”。

  综合报告提出9个方面的建议,包括:改进计划、评价刺激企业工作的价格指标和实物指标体系;改进对企业的计划领导制度;提高利润在企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改进奖励基金形成和办法,提高奖金的作用;加强对创造和加速采用新技术、科学成就、各种进步的新产品的刺激,等等。综合报告肯定:利润是工作质量的指标、生产发展和刺激基金的源泉。

  归纳起来,“利别尔曼建议”的实质是建立起计划领导与物质剌激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利别尔曼建议”的提出和讨论,对于苏联无论是经济理论的发展,还是经济改革的实践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二)关于“发达社会主义”的理论

  勃列日涅夫和苏联理论界认为,社会主义不是短暂的阶段,而是共产主义社会发展链条中的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过去认为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一结束,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后,就可以立即开始向共产主义直接过渡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在社会主义建成后,还需要经历一个很长的时间,才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潜力,建立起共产主义的物质基础。因此,在社会主义中划分出不同的阶段是完全必要的。1967年11月4日,勃列日涅夫在纪念十月革命5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说,“在我国建成的发达社会主义社会,是‘各尽所能,按劳付酬’的原则占统治地位的社会,”这是他首次提出苏联社会目前正处于“发达社会主义”阶段。后来他又要求把这一理论写入党纲中,作为党和国家制定方针政策的依据。这一理论的提出,对当时苏联的社会主义建设有重要意义。首先,这一理论彻底否定了赫鲁晓夫的“向共产主义过渡”论,对于处理和纠正由于超阶段理论在苏联造成 的各种错误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其次,尽管这一理论在许多面同苏联社会的实际有差距,仍然带有超阶段的色彩,但它是国家在相当长时间内制定战略政策的依据,因而客观上有利于苏联经济的稳步发展,不致于大起大落,也有利于经济改革措施的稳定实施,因而这在当时来说是有积极作用的。

勃列日涅夫时期经济改革的实践

  (一)“新经济体制”

  勃列日涅夫执政后,对“利别尔曼建议”的讨论和实验基本上持肯定的态度,1965年通过了三项有关改革的决议:《关于改进工业管理、完善计划工作和加强工业生产的经济刺激的决议》、《关于完善计划工作和加强工业生产的经济刺激决议》和《国营生产企业条件》。以这三个文件为指导,1966年苏联正式推行“新经济体制”。新经济体制的主要内容是:(1)扩大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增进国家计划在编制过程中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减少下达给企业的指令性计划指标;企业可以根据国家编制的标准确定本企业的机构和编制,有权自主招聘或解雇职工;扩大企业支配利润的权限,企业可以确定工资形式和奖励办法;企业有权处理多余的设备、工具和仪器等。(2)实行“完全的经济核算制”。以利润为中心加强对企业的经济刺激,提高企业的利润留成比例,并把利润提成改为“基金付费”、“固定缴款”、“闲置利润余额”三项,力求调动企业生产经营积极性,把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很好结合起来。(3)实行工业品批发价格的全面改革,改变某些产品价格偏低的现象,让价格最大限度地接近产品社会必要劳动量,使正常生产企业能获得必要的利润。(4)加强银行信贷的作用。促进企业节约投资,合理使用资金,缩短工期,提高效率。

  新经济体制是分期分批实行的,是苏联60年代中期以后所进行的各种改革的基础。勃列日涅夫后期采取的一些改革措施,也都是这次改革的继续和发展。新经济体制实行的最初几年,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曾对苏联经济发展起过一定的作用。1966—1970年,苏联的国民收入、工业劳动生产率和企业利润率都有较大增长。但是,新经济体制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企业为追求利润,不顾经济发展和人民需要,忽视产品质量和技术进步;一味强调物质刺激,滥发奖金,使工资增长速度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等等。

  从70年代初起,勃列日涅夫决定对“新经济体制”进行若干修补,主要措施之一是改革工业管理的组织结构,推广建立联合公司。联合公司虽然是赫鲁晓夫首创的,但它一直未能得到全面推广。1973年3月,苏共中央和苏联部长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业管理的若干措施的决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改组工业 管理机构,使经济改革走上一个新台阶。其主要内容一是合并企业,建立生产联合公司,二是取消工业部门管理上的多级制,撤销各部的总管理局,使管理接近生产。根据计算,大型专业化企业的生产率要比小企业高出许多,因此,联合公司可能解 决中小企业效率低下的问题;联合公司也有利于科研更直接地为生产服务和提高企 业的专业化协作水平。此外,在建立联合公司的同时,还改革了管理机构。通过联合公司,既能对中小企业加强管理,又可减少管理层次,代替各部的管理总局,成 为部门管理的中间环节,将原来的4级或5级管理,改为2级或3级管理,即部──生产联合公司或企业,或部──全省工业联合公司──生产联合公司或企业,开始改变了工业管理体制。

  70年代末以后,苏联又进行许多改革试验,特别是1979年7月,苏共中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经济机制及党和国家机关的任务》的决议。这些决议对计划工作、基本建设、经济刺激方面规定了一系列措施,被认为是完善经济机制又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这个新阶段要达到的目的是:“使全部管理和计划工作服务于提高生产效率和工作质量,取得最后的国民经济成果和更充分地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和个人需要。”这个决议的特点,说明70年代苏联经济加紧向集约化方向过渡,人力、物力的不足需要通过发展科技、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来解决;另外,还提出了社会经济发展这样一个综合经济指标,而不是以前所说的单纯的生产指标。1979年7月通过的《关于改进计划工作和加强经济机制对提高生产效率和工作质量作用的决议》,把重点放在加速科技发展,贯彻生产集约的方针和提高效率和质量方面,这个决议在苏联经济改革历史上居重要地位。但是相对于“新经济体制”而言,并没有出现根本性的突破。

  (二)农业改革

  勃列日涅夫对赫鲁晓夫在农业方面的改革措施采取了审慎的区别对待的态度。有的因其“主观主义和唯意志论”的错误而受到批评和纠正;有的则予以保护并使之完善,不否定改革的必要性,但强调要克服混乱、无序的状态。

  1965年3月,苏共中央全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发展苏联农业的刻不容缓的措施》的决议,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发展农业

  理顺农业管理体制。赫鲁晓夫把地区党委划分为主管工业的工业党委和主管农业的农业党委,造成了管理上的混乱,勃列日涅夫又重新合并为统一的州和边疆区党委会。把集体农庄、国营农场统归区党委会领导,把原来下放给地方的权力重新划归农业部,把被赫鲁晓夫免职的农业部长官复原职。

  大量增加农业投资。仅1966—1980年,农业投资总额为3830亿卢布,比十月革命后的40多年的农业投入还高2.5倍。1965—1982年农业投资总额达4708亿卢布,

  用经济方法管理农业。国营农场实行完全的经济核算制;集体农庄实行有保障的劳动报酬制,从1966年起,集体农庄也和国营农场一样,实行月工资制度,提高了集体农庄农民的地位和待遇;对个人副业采取稳定的鼓励政策。

  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改变过去每年制定一次农产品收购计划的做法,实行“固定收购,超售奖励”的制度,农产品收购计划一定5年不变。从1965年至1979年,农产品收购价格共提高7次,价格指数提高60%以上。

  推行农业集约化的发展方针。重视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加强农业科研工作和人才培养。在农业机械化、化学化、电气化、水利化和土壤改良等方面下了一些功夫,增强发展农业的物质技术基础。

  进行农工综合体的试验。农业集约化的发展,使苏联从70年代开始出现农工一体化的趋势,形成跨工农业的企业或联合公司──农工综合体。其经营的主要范围是建筑、建材生产、农畜产品生产、农产品加工及复合饲料生产、社会服务业等行业。农工综合体有条件集中使用各单位的资金和人才,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提高生产效率。1976年5月,苏共中央通过决议,认为发展农工综合体是苏联进一步发展农业的主要方向。是年,苏联的农工综合体达7000多个。

勃列日涅夫时期经济改革的评价

  勃列日涅夫时期,苏联的经济改革没有间断过。改革涉及的面比较广泛,使苏联的经济管理体制发生了许多变化。这个时期的改革主要是减少中央的指令性计划指标,改革管理体制、改进管理方法和扩大企业自主权,强调利润对企业领导和工人的物质刺激作用。其实质是在计划经济的框架内,有限地利用市场机制;以行政手段为主辅之以经济手段管理经济。这个改革在当时曾一度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促进了苏联经济的发展,使勃列日涅夫时期,苏联的国家实力和国际影响力都达到了鼎盛期。

  勃列日涅夫时期的经济,从总体上看是有发展的,特别是苏联第八个五年计划(1966—1970年)的顺利完成,制止了前三个五年计划期间经济增长速度连续下滑的趋势。苏联“八五计划”期间社会生产总值的年均增长率达到了7.4%,第九个五年计划(1971—1975年)期间年均增长速度虽然有所下降,但1975是仍然达到了6.4%。生产的发展,使苏联的经济水平与美国的差距逐步缩小。1975年苏联的工业总产值已达到美国工业总产值的80%以上,而农业总产值则达到了85%。从而使苏联成为欧洲第一和世界第二的经济大国。60年代后期和70代初期,苏联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有了较大的提高:物价长期稳定,无论是名义工资还是实际工资都上涨了;人均肉、奶、蛋、鱼、面包、瓜果、蔬菜的消费量以及每百户家庭拥有的电视机、手表、照相机、电冰箱、洗衣机、吸尘器、摩托车、小型汽车等高档、长效消费品的数量增加了;房租、交通费较低,退休金也基本能满足生活需要;居住条件有所改善等等。尽管如此,苏联的经济生活中仍然存在着居民购买高质量的商品困难;无论是集体农庄的庄员,还是工人、职员,酒的花销都要占其消费支出总额的4—5%;大多数居民的住房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国家的财政补贴负担日益沉重等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

  勃列日涅夫时期的经济改革对苏联长期以来实行的高度集中的计划命令式的经济管理体制没有根本的触动,没有解决苏联经济如何持续增长这一实质性问题,到70代后半期,苏联的经济增长速度慢了下来,苏联的经济体制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弊端暴露得日益充分。究其原因:其一,理论上对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市场机制调节经济的作用缺乏认识,在勃列日涅夫执政后期还组织了对东欧国家“社会市场经济”理论的批判,从而阻遏了对社会主义新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探索。其二,实践上由于“新经济体制”的实行,面对所出现的片面追求利润、忽视产品质量、盲目滥发奖金,不顾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等等问题,没能找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害怕改革会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动摇其权力基础,因而改革逐步收缩,出台的改革措施被取消,致使经济体制改革半途而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