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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特色是指学校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有别于其他学校的独特的办学风格、独到的办学理念以及在人才培养、教学研究、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特色。
办学特色具有以下性质:在一定范围内的独特性;具有正确的导向性;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在同类学校或一定的范围内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在形式上,它主要表现在办学目标、活动形式、组织形式、教育和教学方法、课程和活动内容、师资建设和以学生质量为核心的办学成果等各个方面,尤其表现在形成了较为完整和科学的办学思想、较为完善的内部制度及有效的运行机制。
办学特色是相对于国家对学校工作的基本的和统一的要求而言的。国家根据社会和人的发展的需要,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工作都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基本的和统一的要求。它们是学校在工作上都必须达到的规范性标准。当国家对学校进行管理的体制有利于发挥学校的创造性时,这些规范性标准并不否定也不阻碍学校在工作中形成各自的办学特色。恰恰相反,办学特色体现了学校工作在达到这些规范性标准过程中的独创性。
办学特色又是相对于某级某类学校的普遍性而占的。某级某类学校在工作上有一定的共性,从而在办学目标、活动形式,组织形式、教育和教学方法、课程和活动内容、师资建设和以学生质量为核心的办学成果等各个方面有一定的普遍性。办学特色就是在这普遍性基础上的鲜明的个性。
因此,《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在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办出各自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