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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瓶颈

  	      	      	    	    	      	    

目录

什么是制度瓶颈

  制度瓶颈是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滞后忽略了员工的长期发展缺乏对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

制度瓶颈的形成

  (一)成本与供求的竞争性均衡

  市场规律要求经济处于供求竞争性均衡状态。当供求处于非均衡状态时,需要调整价格来实现供求的竞争性均衡,而价格的调整可以通过成本的调整来实现。分两种情形,S>D和S<D。

  1、S>D。此时若成本上升,价格就会上升,则供给上升,需求下降,进一步加大供求的不均衡,需要降低成本,从而促使价格下降,进而减少供给,增加需求,实现供求竞争性均衡;若此时成本下降,则价格就会相应地下降,则供给下降,需求上升,那么供求不均衡的程度会逐渐缩小,直至竞争性均衡。

  2、S<D。此时若成本上升,价格上升,供给增加,需求减少,供求逐步实现均衡;若成本下降,则价格下降,供给下降,需求上升,所以此时就需要提高成本,促进价格上升,从而增加供给降低需求,实现供求竞争性均衡。

  (二)制度成本与供求的竞争性均衡关系下的制度瓶颈
  

  图1显示了“制度瓶颈”的形成机理。其中IC表示制度成本,QSQD分别表示供给量需求量。图1(1)表明了制度成本与供求竞争性均衡的关系。随着制度成本的增长,供给增长,需求下降,制度成本在IC3时,供求达到竞争性均衡,C线为制度成本供求水平变化曲线。

  图(1)表明:如果当S<D时,制度成本没有改变或降低,则会阻滞供求实现竞争性均衡;同样当S>D时,制度成本没有改变或提高,也会阻滞供求竞争性均衡的形成。从根本上来讲,“制度瓶颈”的形成是制度与市场不协调的结果,不协调导致供给者、需求者或供求者成本增加或减少。图1(2)中,LS / D为竞争性均衡水平,L曲线显示了制度成本下供求竞争性均衡水平发展路径,L曲线是制度成本适应供求竞争性均衡水平曲线,L上IC的增长或下降与供求竞争性均衡水平的变化速率保持一致。图(2)显示:①整条曲线呈先平滑上升后平滑下降的变化趋势,在制度成本为IC3时其达到最大值L1,即制度成本越接近IC3,制度成本下供求竞争性均衡水平越高,制度容量会沿着L曲线释放,这样可以保证制度对供求竞争性均衡的效用最大化。②这一曲线上的B点会沿着C线上下滑动,C线为供求均衡曲线。如图中B点可下滑至S,此时制度成本下供求依然均衡,只不过均衡水平较低,这时存在着制度资源的损失,具体表现为供给者或需求者承担了制度成本却未获得与制度成本相匹配的收益,也就是说存在着制度资源的无谓损失。C线可能会由于非制度因素的影响而右移或左移。③如果L曲线出现了不平滑现象,则表明制度成本的增长对供求竞争性均衡产生了阻滞,但基本发展趋势未发生变化。L1AIC4O所形成的范围为制度成本的可调整区域,若超过IC4,则制度必须变革,否则会迅速导致经济严重下滑。

  进一步地,图(2)显示了两种类型的“制度瓶颈”。类型一:“均衡”型制度瓶颈,也称为“宏观型制度瓶颈”,主要是S=D时的制度“瓶颈”,指C线上B点以下部分。制度成本为IC3时,市场处于供求竞争性均衡状态,与IC3相匹配的供求的竞争性均衡水平为L1,这一水平是制度成本对市场供求均衡的最大化水平,低于或高于IC3的制度成本均不是使市场达到供求竞争性均衡的制度成本。但实际上IC3制度成本下,市场供求的竞争性均衡水平可能低于L1,即市场供求竞争性均衡水平会沿着C线向下移动,也会再次接近B点,但不会超越B点。当在B点之下时,“均衡型”制度瓶颈就产生了。即制度成本并未与其制度成本指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所产生的各类成本。图(1)表明:如果当S<D时,制度成本没有改变或降低,则会阻滞供求实现竞争性均衡;同样当S>D时,制度成本没有改变或提高,也会阻滞供求竞争性均衡的形成。从根本上来讲,“制度瓶颈”的形成是制度与市场不协调的结果,不协调导致供给者、需求者或供求者成本增加或减少。图1(2)中,L_{S/D}为竞争性均衡水平,L曲线显示了制度成本下供求竞争性均衡水平发展路径,L曲线是制度成本适应供求竞争性均衡水平曲线,L上IC的增长或下降与供求竞争性均衡水平的变化速率保持一致。图(2)显示:①整条曲线呈先平滑上升后平滑下降的变化趋势,在制度成本为IC3时其达到最大值L1,即制度成本越接近IC3,制度成本下供求竞争性均衡水平越高,制度容量会沿着L曲线释放,这样可以保证制度对供求竞争性均衡的效用最大化。这一曲线上的B点会沿着C线上下滑动,C线为供求均衡曲线。如图中B点可下滑至S,此时制度成本下供求依然均衡,只不过均衡水平较低,这时存在着制度资源的损失,具体表现为供给者或需求者承担了制度成本却未获得与制度成本相匹配的收益,也就是说存在着制度资源的无谓损失。C线可能会由于非制度因素的影响而右移或左移。③如果L曲线出现了不平滑现象,则表明制度成本的增长对供求竞争性均衡产生了阻滞,但基本发展趋势未发生变化。L1AIC4O所形成的范围为制度成本的可调整区域,若超过IC4,则制度必须变革,否则会迅速导致经济严重下滑。进一步地,图(2)显示了两种类型的“制度瓶颈”。类型一:“均衡”型制度瓶颈,也称为“宏观型制度瓶颈”,主要是S=D时的制度“瓶颈”,指C线上B点以下部分。制度成本为IC3时,市场处于供求竞争性均衡状态,与IC3相匹配的供求的竞争性均衡水平为L1,这一水平是制度成本对市场供求均衡的最大化水平,低于或高于IC3的制度成本均不是使市场达到供求竞争性均衡的制度成本。但实际上IC3制度成本下,市场供求的竞争性均衡水平可能低于L1,即市场供求竞争性均衡水平会沿着C线向下移动,也会再次接近B点,但不会超越B点。当在B点之下时,“均衡型”制度瓶颈就产生了。即制度成本并未与其所对应的市场供求竞争性均衡水平相匹配,但依然处于均衡状态,只不过均衡水平较低,如S点所对应的均衡水平就远低于L1。其原因可能是制度成本中的部分成本转化成为制度实际控制者的收益,这样会导致供给与需求动力不足,形成制度瓶颈。类型二:“失衡”型制度瓶颈,也称为“微观型制度瓶颈”,包括S>D和S<D时的制度“瓶颈”。与市场供求竞争性均衡发展规律相一致,制度成本存在着与市场供求竞争性均衡的速率相匹配的趋势,图2(2)中的L曲线是两者在速率上匹配的曲线。因此,“失衡”型制度瓶颈体现为可能偏离均衡曲线C和发展速度匹配曲线L。其中一定会偏离C曲线,但不一定偏离L曲线。在除B点外的C曲线上的“失衡”型“制度瓶颈”为“部分失衡型”,而既偏离C线,又偏离L线的“制度瓶颈”称为“完全失衡”型。需要分类进行分析:S>D时的“部分失衡”型和“全部失衡”型、S<D时的“部分失衡”型和“全部失衡”型。

  (1)S<D时的“部分失衡”型。即图1(2)中的OB(B点除外)部分。此时供求朝着完全竞争均衡水平发展,制度成本的发展速率与供求竞争性均衡水平发展速率一致,但制度成本需要增长才能使供求达到完全竞争性均衡。

  (2)S<D时的“全部失衡”型。即图1(2)中所示的C曲线左边部分,L曲线的OB部分除外,如L3曲线、L1曲线制度成本低于IC3部分,这些情况下制度成本除了低于市场供求竞争性均衡水平L1所要求的均衡水平外,还存在着与L曲线的悖离,这两者共同形成影响市场供求竞争性均衡的“制度瓶颈”。这类瓶颈分为在L曲线上和L曲线下两种情况。在L曲线以上部分制度所带来的供求均衡水平的变化高于正常L曲线所显示的供求竞争性均衡水平,如当制度成本为IC6时,其所对应的L3曲线所显示的供求竞争性均衡水平L2,而L曲线所对应的均衡水平为L5,这意味着这一阶段制度成本所形成的L水平比正常值高(L2L5)部分,制度存在着无谓损失,制度容量会迅速耗散,制度存在着“正瓶颈”。此时不存在制度成本对供求双方造成的成本增加或减少,这一部分成本所带来的收益可能被制度的实际控制者所获得。这种瓶颈容易为人们所忽略,甚至会认为经济正在快速发展,此时制度成本的发展速率超过经济发展供求均衡水平的发展速率,因此这种瓶颈也可称为“高速率非均衡瓶颈”。在L曲线以上部分还可细分为上升部分(如L3曲线上的OE部分)和下降部分(如L3曲线上的E点后直至与L曲线的相交处),上升部分制度成本损失大于下降部分。在L曲线以下部分制度所带来的供求均衡水平的变化低于正常L曲线所显示的供求竞争性均衡水平,制度的功用没有得到及时的释放,制度出现“负瓶颈”,滞后市场均衡水平。此时,制度成本直接从供求者身上体现出来,因此造成供求的均衡水平下降。此时制度成本的发展速率低于经济发展供求均衡水平的发展速率,因此这种瓶颈也可称为“低速率非均衡瓶颈”。在L曲线以下部分还可细分为上升部分(如L1曲线上的OF部分)和下降部分(如L1曲线上的F点后直至与C曲线的相交处),上升部分制度成本损失小于下降部分。

  (3)S>D时的“部分失衡”型。即图1(2)中的BR(B点除外)部分,此线上随着IC的增长,市场供求竞争性均衡水平下降。由于IC发展速率与供求竞争性均衡水平发展速率一致,因此只需要降低制度成本就能达到供求的竞争性均衡。

  (4)S>D时的“全部失衡”型。即图1(2)中所示的C曲线的右边部分,L曲线的BR部分除外。如L2曲线上TMR部分、L1曲线上的UR部分。这些情况下制度成本除了高于市场供求竞争性均衡水平L1所要求制度成本外,也存在着与L曲线的悖离,形成了“制度瓶颈”。这类瓶颈也分为在L曲线上方和下方两种情况。在上方时制度成本所带来的供求均衡水平高于L曲线所显示的供求竞争性均衡水平,制度存在着无谓损失,形成“正瓶颈”,即“高速率非均衡瓶颈”。在L曲线以上部分还可以细分为上升部分(如L2曲线上的BM部分)和下降部分(如L2曲线上的MR部分),上升部分制度成本损失小于下降部分。在L曲线以下部分制度成本所带来的供求均衡水平变化低于正常L曲线所显示的供求竞争性均衡水平,制度功用未能充分释放,形成“负瓶颈”,也称为“低速率非均衡瓶颈”。L曲线以下部分也可以细分为上升部分和下降部分,上升部分成本损失大于下降部分。

制度瓶颈的路径选择

  依据制度瓶颈的形成机理及制度内核与制度成本间的关系,制度瓶颈的治理需要从不同类型的制度瓶颈入手,分供给与需求的三种可能来分别进行。突破“制度瓶颈“的基本路径可以理解为:“干预制度内核——调整制度成本或调整制度内核结构——控制供给需求——促进供求竞争均衡。”基于上述基本路径,在具体实施中,需要从低均衡向高均衡演进、非均衡向均衡演进两个方面来考虑“制度瓶颈”的突破,即对“均衡型”和“失衡型”制度瓶颈进行突破。

  1、“均衡型”制度瓶颈的突破。

  “均衡型”制度瓶颈主要表现为某一制度成本所产生的均衡水平低于正常的均衡水平。这种情形下,供给等于需求,即不需要改变制度成本,而需要通过调整制度成本的结构方式来实现供求均衡水平的提高。调整制度成本结构的总原则是国家约束度、产权比例和契约完备度三者均衡发展,其于制度成本中相互制衡。因此需要调整降低优势内核比例,提高劣势内核的比例。包括对国家约束度导致的均衡型、产权比例导致的均衡型、契约完备度导致的均衡型以及三内核中任何两内核共同导致的均衡型的制度瓶颈的突破。如国家约束度低导致的均衡型是在制度成本既定的情形下,国家约束度较低,导致其所占成本比重较大,从而需要产权比重及契约完备度较高,这样的制度结构就会导致供求者双方缺乏供求的动力,而成本中的一部分以收益的形式被国家力量的代理人所取得。这样就需要提高国家约束度,降低契约完备度和产权比例,供求双方均会提高其参与竞争性均衡的积极性,从而实现更高水平的供求竞争性均衡。

  2、“失衡型”制度瓶颈的突破。

  ①S<D时的“部分失衡”型。这种情形下需要提高制度成本,从而增加供给,降低需求,逐步实现供求的充分竞争性均衡。同时注意不需要调整制度内核的结构方式。②S<D时的“全部失衡”型。此时需要提高制度成本,即降低产权比例、降低国家约束度、降低信息完备度,同时还要调整制度内核结构,提高其均衡度。对于其中的“高速率非均衡正瓶颈”中的上升部分,要对制度内核的结构做出速调,对于内核主导部分进行实际控制能力的弱化,假定此时产权占主导地位,则需要降低产权比例对供求竞争性均衡的影响力,如降低产权比例,同时提高国家约束度,从而迅速扼止其上升的势头,促其出现向下的拐点。对于其中的“高速率非均衡正瓶颈”中的下降部分,要对制度内核结构做出缓调,如提高产权中的使用权的比例,降低所有权的比例等等。对于其中的“低速率非均衡负瓶颈”中的上升部分,主要是进行制度内核结构的缓调,沿着原来轨迹调整内核均衡水平,对于其中的“低速率非均衡负瓶颈”中的下降部分,则需要进行制度内核结构的速调,改变内核结构“头重脚轻”的情况。③S>D时的“部分失衡”型。这种情形下需要降低制度成本,从而降低供给,增加需求,逐步实现供求的充分竞争均衡。同样地,此时不需要调整制度内核的结构方式。④S>D时的“全部失衡”型。此时需要降低制度成本,即提高产权比例、提高国家约束度、提高信息完备度,同时还要调整制度内核结构,提高其均衡度。对于其中的“高速率非均衡正瓶颈”中的上升部分,要对制度内核的结构做出缓调,使制度内核结构保持原有运行趋势,对于其中的“高速率非均衡正瓶颈”中的下降部分,要对制度内核结构做出速调,改变原有的内核要素在制度内核中的比重。对于其中的“低速率非均衡负瓶颈”中的上升部分,主要是进行制度内核结构的速调,改变内核结构“头重脚轻”的情况,如调整产权和国家在制度成本中的权重。对于其中的“低速率非均衡负瓶颈”中的下降部分,主要是进行制度内核结构的缓调,保证制度内核结构的相对稳定性

制度瓶颈治理体系的构建[1]

  基于“制度瓶颈”的形成机理及突破路径,“制度瓶颈”的治理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五大系统

  1、产业商品的宏观与微观市场供求均衡水平监测系统。

  这一系统主要包括供给监测、需求监测、供求差异监测三个方面。对监测数据实时分析,从不同的角度来反映市场上供求均衡的基本特征,从而为通过干预制度实现供求均衡水平的提高奠定基础。

  2、自然成本、制度成本对市场供求竞争性均衡贡献度监测系统。

  这一系统主要是为了充分了解自然成本和制度成本对市场供求竞争性均衡贡献的饱和度,为判定市场发展是否处于“制度瓶颈”期提供支撑,以便确定何时以何种方式对制度成本加以干预

  3、制度内核发展水平及内核结构均衡度监测系统。

  主要包括对产权比例、国家约束度及契约完备度三个内核的发展水平的测度和三个内核在制度结构中的比例的测度。

  4.市场供求均衡水平与制度成本发展水平契合度监测系统。

  这一系统需要选择与市场供求发展水平、制度成本发展水平相关的指标,得出市场供求均衡水平和制度成本契合的一般路径,从而可以检测出制度成本是否与市场供求竞争性均衡发展路径相契合,有利于发现“制度瓶颈”的基本类型。

  5.产权结构各要素在制度成本构成中的均衡度监测系统。

  主要选择与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有关的指标,以此来分析研究产权结构的合市场供求竞争性均衡的程度。

参考文献

  1. 赵德起.“制度瓶颈”的形成机理、突破路径及治理体系构建的理论研究[J].经济学家,2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