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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结算是指企业各责任中心清偿因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所发生的、按内部转移价格计算的债权、债务。按照结算的手段不同,可分别采取内部支票结算、转账通知单和内部货币结算等方式。
特点,一手钱,一手货,不会发生拒付。
特点,手续简便,结算及时,但有可能拒付。
特点:携带不便,清点麻烦。一手钱一手货,不会发生拒付。
(一)内部结算的方式,本着既满足往来结算的要求,又简化手续的原则,选择使用,一般以厂内支票较为适宜,也可由企业根据其具体情况自行决定。
(二)内部结算的组织,一般有两种形式:
一是在财务部门设立结算中心,主要负责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往来结算,核算工作较简单。
另一种是厂内银行,具有结算、信贷、控制等职能,但核算工作较复杂,企业可根据管理需要选定适当的组织形式。
1 内部结算是调整各利益主体经营关系的重要手段
2 内部结算是收支差考核的必要补充和完善
3 内部结算是明晰产品价格的重要手段
在ERP环境下,涟钢撤消了内部银行,在预算科设一名会计人员兼职对涟钢与子公司之间实行内部结算。在财务部会计科和资金科各设一名兼职内部结算往来会计。对ERP系统外的公司(含子公司)一律视为客户和供应商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涟钢内部银行的撤销不是对传统的内部银行模式的责任体系的削弱,而是更直接的在一级账面上体现各单位的责任,更直观地强调了各单位的责任关系。其关键点是将内部银行各单位的存贷款真接反映在往来账上的借贷方。
设立“其他应付款一Z(识别码)”专门科目,用“内部结算委托单”进行内部结算。月末从系统中调出“其他应付款一Z(识别码)”明细账与各单位核对。根据科目余额进行资金计划和支付。
涟钢的内部结算价格主要体现在年度预算中,其制定的总体原则是:大宗原材料价格紧贴市场传压力、动态调整整体效益最大化;工序产品合理定价,引导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综合利用。内部结算价格是公司所有的责任单位即所属各二级单位、部门、子公司(参股公司)年度成本利润考核的计算基础。
(1)大宗原燃材料由于基价降低产生的效益不计算责任单位的成本降低,鼓励各责任单位使用低价资源,由于使用低价资源产生的效益通过价格杠杆全额体现在各责任中心成本降低额中。建立内部追索制度,上下道工序实行等额扣补,按月执行,过期不补。
(2)及时传递市场压力,对各责任中心所消耗的大宗原燃料预算价格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按即时采购成本和产品性价比原则制定考核价格,如果实际市场价格的比价关系发生变化或波动幅度超过10%以上时,相应对考核目标成本进行调整。
(3)各责任中心领用设备、材料、备品备件、电仪、耐火材料等物料按实际成本(移动平均价格)结转,价格降低的成本全额体现到责任单位。
(4)内部收入的确认是在转移原账户分配的利润数据时,注意两个责任单位之间的交易的过账。如果一个责任单位向另一个责任单位提供商品或服务,象对外销售一样来执行内部收入确认。
(5)对各职能部门(责任单位),接受和提供劳务视同生产和销售按内部结算价格进行价值(利润)核算,也有的是按年度预算中的部门主管费用进行控制,进而考核其责任。
为提高产品实物质量和服务质量,落实质量职责,规范质量(计量)损失赔偿,涟钢实施了内部效益索赔制度。在ERP系统中设置“质量索赔”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制度必须规定所有的责任单位因质量(计量恫题都可获得或支付经济赔偿。工序之间实施让步接收,均可“按质论价”处理。由专门的监管部门负责质量异议和外发产品计量异议的管理,组织质量异议和外发产品计量异议的调查核实、处理、责任划分、仲裁和考核。
(1)质量异议赔付损失。包括判废、降价、退货、换货、补料及仓储运杂费等相关损失,若通过实物补偿的方式进行赔付,应根据同期该产品同等重量的发票面额计算赔付损失。异议赔付损失全部落实到责任单位(中心),按损失大小分段考核,先计入责任(中心)单位成本,剩余部分在责任单位工资中扣除,损失落实如下表。
(2)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质量异议,所发生的诉讼费等费用全部计入责任单位成本。
(3)因计量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货物冲减由物料生产单位(中心)负责补偿。点支不准、标签贴错、途中被盗和其它原因造成的计量异议管理费由责任单位(中心)承担。
(4)内部工序之间和主辅单位之间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出现质量问题并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造成质量事故,按《涟钢产品质量事故管理办法》追加考核。损失分两部分落实,一部分在责任单位工资中扣除,一部分计入责任单位成本。
(5)职能部室工作失误给企业或生产单位造成损失的,按损失的比例扣减责任单位工资,受损单位的损失由公司承担。
(6)内部工序之间的索赔须进成本部分的由受损单位向赔偿单位收取。从赔偿单位工资中扣除的部分由财务部在考核时视同索赔单位的利润,所扣工资由企业管理部在责任单位当月工资中扣除。责任单位必须将索赔所扣工资100%落实到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