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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货币结算方式是使用内部银行发行的内部流通货币或流通券,进行内部往来结算的一种结算方式。
这是一种典型的一手“钱”一手“货”的结算方式,比银行支票结算方式更为直观,可强化各责任中心的价值观念、核算观念、经济责任观念。但是,它也带来携带不便、清点麻烦、保管困难等问题。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小额零星往来业务以内部货币结算,大额业务以内部银行支票结算。
内部货币结算方式具体分为随时全额结算和定期差额结算两种方式。随时全额结算方式是指经济业务发生时,内部有关单位业务所引起的资金收付的全部数额一次利用内部货币进行结算,一般在支付工资、领用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小额消耗材料时采用这种方式。定期差额结算方式是指平时发小经济业务往来时,有关单位只办理原始凭证的传递手续,不收付内部货币进行结算,内部银行定期(如5天一次)召开结算会,各单位根据原始凭证进行往来汇总,按照应收应付差额办理结算。一般在领用大宗原材料,收付半成品和产成品时采用这种结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