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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转民营是指国有企业的公有资产转换成为民营资产。公转民营这一改革形式,对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盘活长期闲置或半闲置的存量资产,加快经济发展,具有十分明显的作用。
但是,由于企业主管部门指导思想有偏差,操作方法不科学,相当一部分国有、集体企业出现了资产流失现象,有的较为严重。因此,在今后改革中必须迅速加以纠正,以保证这一改革健康顺利发展。
一、纠正拍卖资产作价普遍偏低甚至极低的倾向。
拍卖是公有资产转移给个人或单位经营的基本方法 据了解,不少地方公转民营的企业,拍卖资产作价低于实际价格。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这些企业主管部门的指导思缘有偏差,有的是为了拍卖而拍卖.追逐时髦,而置国有、集体资产流失于不顾;二是片面认为个人购买能力弱,有意识地压低公有资产拍卖价格;有的则把公有资产视为“唐惜肉”,将拍卖的天平向个人倾斜;三是作价方法不科学,有的不经行家组织评估I有的不是按现值法作价,而是以帐面的面定资产净值作为拍卖的价格;有的名义拍卖,实际上无人竟价,固而使得价格偏低甚至畸低 为了纠正这一倾向,在今后改革中要吸取过去的教训,始终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严格评估的原则。以企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组成评估机构,由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领导、专家或行家、企业干部和职工代表、主要债权方代表参加实行两次评估.即先分成设备、房产、材料三个小组专项评估,再进行大组评估,防止偏顿。二是坚持按现值法作价的原则 不管是房产还是机械设备、材料,都要按现时的市场价作价,企业原有的帐面数只能作参考,这一点是防止公有资产流失的关键所在。三是坚持高价取胜的原则。前提是必须严格按拍卖程序进行.先广泛宣传,公之于众.再公开拍卖,谁投标最高谁获得资产赡买权 严恪杜绝一切不按拍卖规程和违背高价取胜原则的作法。
二、纠正固定资产卖好丢差的倾向。
公转民营中.有的地方允许拍卖企业的部分固定资产。这样做在理论上是可行的,好处是可以加快企业闲置资产的盘活步伐,但结果往往是:卖了部分好的有用的紧俏的固定资产,而丢下了一部分较差的或用途不大的固定资产。如果说原有企业固定资产作为一个整体对客户有一定吸弓I力的话,卖了部分好的固定资产后, 余的固定资产对客户已没有什么吸引力了,等于自自浪费。因此,部分拍卖要慎之叉慎。确需先拍卖部分好的俏销的固定资产,也要坚持优质优价的原则,台理作价,以减少公有资产的损失。
三、纠正拍卖资盘兑现率过低的倾向。
目前,相当一部分公转民营的企业赡买者拍卖资金兑付率较低.初斯兑付率有的仅5O ,其采拍卖资金则要拖欠半年左右以至垂长时闻。笔者认为,企业公转民营的直接目的在于通过转让产权的形式盘活闲置资产.而盘活资产的核心环节又是拍卖款的兑付。拍卖款应一次性付清,交款后再办理资产转移手续。确有困难的赡买者初期兑付率也不能低于80 ,所欠拍卖款的归还期也不能超过三个月(一个资金周转期),且要有相当的财产抵押.数额较大的还必须公证。此外t要认真吸取以往行政长官担保不负经济责任的教训,防止形成新的赞金拖欠,使公有资产变相流失。
四、纠正应收款过度削价处理的倾向。
公转民营企业一个共同的特点是资产负债率高,有的甚至资债相平。因而,企业公转民营的重要环节是处理好债权债务问题。而应收教有的只打六折t而照付款则按实计算,这是一种对公有资产不负责任的表现,必须制止。对少量一时难咀收回的应收款,可以打折后一起转让给赡买者,但折率不得过低 此外.债权债务的转让,必须同资产转让一样办理有关手续,进行公证,并向有关方面发出公告。
五、纠正忽略无形资产的倾向。
目前,公转民蕾中忽略无形资产的现象相当普遍。一是将技术专利、图纸、技术资料等无偿转让给购买者。二是忽略了企业信誉的有偿转让,如国有、集体企业的名称 事实上,国有、集体企业的名称在营蛸中仍不无作用,在绝大部分客户心目中,对国有、集体企业仍比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多一份信任.三是放弃了名牌商标和知名商标的有偿转让权.目前的公转民营企业中,虽然名牌商标不多.但在一个地方有知名度的商标仍不算步,据了解,这些都未列入资产有偿转让范畴。现在一方面企业,企业主管部门以至地方政府的领导对无形资产的价值存在缺乏认识.另一方面,购买者缺主心理准备,不愿接受有偿转让的条件.事实上,前不久国家关于企业改革的有关文件上已作出相关规定。二是实际操作问题。由于有的无形资产没有明确的价格,所以难以评估。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是,以市县一级成立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由工业,工商,计量、财税等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参加,统一进行评估,合理作价,为有偿转让铺平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