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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执行是指公共政策方案被采纳后,把政策内容转变为现实的过程,也就是政策目标得以实现的过程。
公共政策执行是一定的机构或人员,为了实现既定的政策目标而采取的各种行动,如发布命令、拨付款项、订立契约、收集资料、传递信息、委派人员、创设机构等。在诸多活动中,最重要的是组织政策执行人员,向社会解释政策方案,采取具体的行动措施实现政策目标三项内容;公共政策执行又是一定的组织行为,即政策执行人员的行为都是按照明确的组织结构和组织原则,依据一定的权力和职责分配关系,遵循系统的运行程序和方式进行的,而政策执行中,政策执行主体与社会之间的联系也都体现为整体互动;公共政策执行的组织结构与行动功能是相互联系的,不可分割的整体。
是依靠行政组织的权威,采用行政命令、指示、规定及规章制度等方式,按照行政系统、行政层次和行政区划来实施政策的方法。
特点是:权威性、强制性、直接性、无偿性、时效性。
是指根据客观经济规律和物质利益原则,利用各种经济杠杆,调节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以促进政策顺利实施的方法。
特点是:间接性、有偿性、关联性。
是指通过各种法律、法令、法规、司法、仲裁工作,特别是通过行政立法和司法方式来调整政策执行活动中的各种关系的方法。
特点:权威性、强制性、稳定性、规范性。
通过制造舆论、说服教育、协商对话、批评表扬等引导人们贯彻政策的方法。
特点:引导性、人本性。
包括:政策缺乏连贯性;政策缺乏合理性;政策缺乏具体性等。
包括:执行机构的组织结构合理与否;执行机构的功能充分发挥与否等。
包括:政策执行者的能力、素质和觉悟;政策目标群体的行为状况等。
包括: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文化因素;社会因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