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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性服务成本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在对公共设施(如电梯、水泵、照明、消防、水箱、停车棚等)的维修保养、公共环境的清洁和绿化、保安等服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支出。公共性服务成本一般包括材料费用、工资及福利费和间接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对某些需要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很强的公共服务内容可以采用出包形式,如小区内的环境绿化。出包形式的成本核算,一般按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服务承包合同付款,结算款即为成本。结算办法可按月预支,年度终了一次性结算,差额多退少补。
[例1]绿都物业管理公司2004年1月份对心原小区保洁设备进行维修。共发生维修成本7700元,其中领用材料2000元、维修人员工资5700元。根据相关资料,该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物业管理成本———公共性服务成本 7700
贷:原材料 2000
应付工资 5700
[例2]绿都物业管理公司2004年1月将心原小区绿化服务承包给好佳园艺公司,合同规定每月支付服务费4000元。2004年3月和10月心原小区共植树300株,铺草皮400平方米,种植盆栽50盆,费用共计60000元。根据有关资料,该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每月支付绿化服务费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物业管理成本———公共性服务成本 4000
贷:银行存款 4000
(2)年终结算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物业管理成本———公共性服务成本 60000
贷:银行存款 60000
[例3]绿都物业管理公司2004年1月的“工资汇总”中,公共性服务部门的工资共18600元,计提福利费2604元。根据有关资料,该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物业管理成本———公共性服务成本 21204
贷:应付工资 18600
应付福利费 2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