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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政合作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地方政府基础建设的资金困难而与信托公司合作推出的,通过信托贷款、股权投资、权益投资或应收债权投资等方式募集资金的一类信托产品。信政合作从政府的角度讲,就是政府借助信托公司这一平台实现融资;从信托公司的角度讲,就是信托公司借助政府的信用拓展业务。
信政合作并非近年来的金融创新品种,有称:信托公司和地方政府的合作是一种‘非创新’的创新。信政合作近年来受到业界关注主要是基于三个原因:其一,从政府的角度,在金融风暴和四万亿投资计划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其二,从信托公司的角度,在资金运用的两个主要方向房地产业和证券业面临一定困难的情况下,信托公司需要拓展新业务,而较之银信合作,信政合作方式下信托公司收取的手续费更高且更稳定;其三,从国家政策的角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等一系列国家政策中特别提到要加大直接融资比例,要重视私募股权投资,要重视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支持信托公司创新业务的发展等,这些都给信政合作的发展创造了历史机遇。
1.以信托资金运用的方式为标准,主要可以划分为如下四种:
(a)股权模式。信托公司发行信托产品,以股权投资的方式(通过增资方式或股权受让方式)阶段性入股于目标公司,目标公司将资金投入政府指定的项目,待阶段性持股期满时,通过政府指定机构按约定的价格溢价回购或者转让股权的安排实现信托收益。
工商银行先后推出多款理财产品,均由粤财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分别与佛山市政府、佛山市顺德区政府、中山市政府、惠州市政府合作,操作模式相同,都是向目标公司增资,之后由相关政府国资委溢价回购。昆明市政府与富滇银行、中融信托合作的新昆明信托理财产品,与前述模式相同。
(b)债权模式。信托资金用于收购目标公司的债权,之后通过债权回购安排或是债务人偿还债务实现信托收益。新华信托有多款政信合作的信托产品,其中的新华信托泰州市鑫海投资有限公司应收债权买入返售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新华信托浙江长兴东城区道路建设应收债权买入返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模式相同,都是收购目标公司的债权,之后由目标公司回购,回购资金由财政安排,并报请人大决议通过。交银信托的交银国信鑫建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用于折价受让对政府的债权,并由政府按约定偿还债务。交银信托自称此款信托产品为类地方债券。
(c)贷款模式。由信托公司募集社会资金,将信托资金以贷款方式直接发放给目标公司,同时在贷款过程中通常引入地方政府作为第三方为信托提供担保。中信信托的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项目1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资金以贷款方式发放给潍坊公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金专项用于浞河及其支流张面河综合治理工程。
上述三种信政合作模式的共性主要体现在:投资项目基本为单一用款企业;信用担保都有资产作为抵押并由政府财政提供担保;而政府往往以地方人大出具规范性文件的形式确定等。这些特点决定了该等信政合作产品运作简单、容易复制、风险较低,结果导致各信托公司为争抢政府项目,不惜恶性竞争。监管层已逐渐意识到风险的集聚,银监会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信政合作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55号),财政部就财政担保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财政违规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09”388号),银监会2010年工作会议也对防范地方融资平台风险进行了部署。
(d)其他。除以上三类外,亦有组合模式(比如股权+贷款)、融资租赁模式等。
2.以合作主体为标准,可以划分为银信政合作模式和信政合作模式。前者主要由银行和信托各发行两个关联理财产品连结而成,即银行面向投资者发行理财产品,将募集的资金委托信托公司设立信托;信托公司将此资金投资于目标公司,以满足政府建设所需。后者则是直接由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投资于目标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