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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财是通过保险进行理财,是指通过购买保险防范和避免因疾病或灾难带来的财务困难,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和规划,同时可以使资产获得理想的保值和增值,而不是发横财。
保险理财作为一种重要的个人金融行为,应遵循一些基本原则,否则就容易“误入歧途”,不能很好地实现保险理财的目的。
保险是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保险理财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获得风险保障,维持个人、家庭的经济安全和生活稳定,避免因风险事故的发生而导致经济上的亏空。随着保险产品的发展和演化,市场上出现了许多具有投资功能的保险产品。面对具有多种功能的保险产品,消费者应注意始终把获得风险保障放在第一位,在此基础上再安排进行不同功能取向的险种组合。
保险理财是一种经济行为,既能获得相应的保险利益,也要有成本等方面的必要支出。保险利益是投保人获得的风险保障,成本支出则主要是投保人付出的保费。投保的险种越多,保险金额越高,保险期限越长,所需的保费就越高,因此,投保时一定要注意量力而行,对投保的产品数量、保险金额等作出恰当的安排,既要避免保险不足,也要防止保险过度。
目前,保险市场上的产品种类十分丰富,而且新的险种或产品不断涌现。尽管各种产品都具有一些独特的功能,但没有哪个人能够买尽市场上所有的产品。购买所有的险种既不必要,也不可能。这样,在进行保险理财时,就应根据风险保障的实际需要和支付能力,有选择地投保相关险种,切忌贪多求全。
保险理财是整个理财规划中的不可缺少的一环,所以是要经过仔细的分析和测算之后才能购买的,这就需要我们掌握一些基本的技能。按照下图的保险理财规划的顺序,我们应依次掌握如下的基本技能。
分析个人资产状况的目的是仔细计算个人净资产,为保险理财规划作准备。个人净资产的计算方法是:
总资产 = 流动性资产 + 投资性资产 + 个人资产
负债 = 短期负债 + 长期负债
流动性资产包括现金(活期储蓄、支票账户)和短期投资(短期票据、定期存款的利息)。投资性资产包括股票、债券、不动产、黄金、外汇等。个人资产包括自用的住宅、收藏品、自有的交通工具、家具等。期限超过12个月的为长期负债,如房屋贷款、汽车贷款。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为短期负债,如信用卡账户、各种分期付款、消费性的个人借贷等。
在分析了个人资产状况后,我们就可以确定保险金额了。计算方法如下。
保险金额 = 年收入 × 5 + 负债
1.确定保费支出额
确定合理的保费支出额度是为了控制家庭的财务开支,避免缴费风险的发生。一般保费支出额度的计算方法如下。
保费 = 年收入 × (10%—20%)
当然这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财务状况很好,短期内有大量资金,并且所选择的保险缴费期比较短,如3年或5年,此时的保费支出额度可以高于这个公式所计算出的额度。
2.确定缴费期
一般对于40岁以下的成人来说,保险费的缴费期控制在15—20年之间比较好,对于40岁以上的成人来说,一般保险费的缴费期控制在5一15年之间比较好。这样做的原因首先是因为这段期间是收入的高峰期,稳定的经济来源不会导致缴费中断保险失效的风险,其次是每年的保费支出不多但可以获得较高的保障,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不同的风险偏好造成不同的保险理财行为,有些比较保守,有些比较激进。评估风险偏好是为了明晰理财动向,便于选择保险理财产品和保险理财组合方案。
保险理财方案的规划,是根据以上几点的分析和计算结果来进行的,目的是满足不同客户的理财需求,使客户获得充足的保障,并获得一定的保险理财收益。
1.明确家庭财务规划目标:在购买保险之前,一定要对家庭的整个财务目标进行规划,然后确定大的方向之后再明确保险需求并收集一些相关的保险理财资讯,便于与保险代理人沟通。
2.评估家庭资产状况:买保险要量力而行,不是买得越多越好,特别是过多的保费支出会占用大量的资金,并会使后期的缴费压力过大。所以一定要评估家庭资产状况,对整个的家庭收支做到心中有数,并将购买保险的资金控制在年收入的20%以内,这样做的目的是保证保费按期及时地缴纳,不要让自己的保险失效。
首先要了解保险公司的基本情况,特别是保险公司的美誉度情况和保险公司的整体规模。在考察保险公司的整体规模时主要考察的是保险公司的资金规模是否雄厚、产品种类是否齐全、服务网络是否便捷。
其次是了解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保障保险公司经营安全和投保人合法权益的最重要因素。偿付能力是指保险机构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能力,即在保险公司所承保的客户在同一个时点上要求保险赔付时,保险公司是否有足够的资金进行理赔。
首先是要检查他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保险代理证或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也可以通过各地的保监局网站核实其身份。
其次,要考察保险代理人的综合情况,一般可以通过保险代理人的自我介绍,了解他的从业经历和工作业绩,也可以通过各家保险公司的服务电话核实保险代理人的职级、工作年限等情况。
虽然我们对保险有了一些了解,但并不是这方面的专家,所以还是要虚心倾听保险代理人的建议,他们在提供服务的时候会帮助我们发现在理财规划上的盲区。
保险代理人在提供保险理财服务时都会结合客户的情况和需求给出一份保险规划方案,建议您最好和保险代理人共同阅读并研究一下方案的可行性,当面向保险代理人提出问题并由他解答,只有这样才能明白地买保险。
每一个保险理财规划方案都是由不同的保险产品组合而成的,每一个保险产品是否存在缺陷也会影响保险理财的效果。如果有保险代理人说:“我们公司的保险产品都是订单生产,按需制作,目前没有现成的条款给您,只有在您投保之后才会给您。”那他一定是没有职业道德的保险代理人,因为所有的保险产品在推向市场开始销售之前,其条款都是要到保监委备案审核的,没有一个保险产品是在开始销售之后再到保监委备案的,对于这样的保险代理人我们就要小心了。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在填写完投保单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定不要忘记在投保单上亲自签字或盖章,如果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则一定要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签,否则合同为无效合同。
我们在办理投保手续的时候,有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就是仔细阅读“投保提示”。在投保时,一定要求保险代理人出示投保提示并仔细阅读,对于以各种理由不出示投保提示的保险代理人,客户应马上停止办理手续。实施投保提示制度的目的就是对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没有注意到或忽略的地方进行友善提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我们在购买保险时选择的是现金缴费而不是银行转账,应注意一定要向代理人索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费暂收收据”或“保费收据”。为确保投保的权益,最好不要收取业务员以个人或任何他人的名义出具的收条。
我们在收到保险单后,要认真审核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姓名、保险金额、保险生效期、保险期限、年缴保费、缴费期限、责任免除、保险合同等,发现错漏之处,必须马上要求保险代理人持保单到保险公司进行更正。若确认保单无误,则在清单回执上签字认可,并交代理人带回公司备案,以确保我们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