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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政策性开发,是指国家通过制定和颁布政策法规来指定、推动、激发劳动者素质的提高,从而增大国家人力资源的存量,充分合理使用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的政策性开发包括以下涵义:
1、导向功能
导向功能指人力资源政策能够引导人们朝着开发自身人力资源、提高人力资源素质的方向努力。
2、协调功能
人力资源开发政策要协调处理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国家、集体、个人之间;培养与使用之间的关系等。
3、分配功能
分配功能指人力资源开发政策在一定时期内对新创造出来的价值或体现这部分价值的利益和权利在不同集团、社会阶层或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能力与作用。
4、规范功能
规范功能指其对调整人们的人力资源开发行为及各种行为之间的关系具有准则性作用。
5、动力功能
规范功能指其对人力资源的开发广度和开发程度具有强大的推动和激励作用。动力功能包括物质动力、精神动力和信息动力三方面。
1、劳动人事政策
人力资源开发的劳动政策包括劳动预备制度,劳动就业政策,劳动合同制,劳动市场制度,劳动保护制度,劳动定员定额制度,员工培训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劳动工资制度,退休制度等。
人力资源开发的人事政策包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政策,学位、职称以及职业资格制度,人才流动与人才市场制度,双向选择制度,聘任制,竞争上岗制度,奖励制度,培训与继续教育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政策,社会保障制度以及退休制度等。
2、人口政策
1)人口状况。人口状况直接影响到人力资源的状况。
3、教育政策
制定符合国情、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建设需要的教育政策,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将极大地开发我国的人力资源,提高人力资源的整体素质。
4、科学技术政策
制定正确的科技政策,能鼓励、引导人们去努力学习科学技术知识,大胆进行发明创造,积极把科技知识运用于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推动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5、劳动报酬政策
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政策,允许科技和管理人员按照自己掌握的知识参与分配,这可以大大推动劳动者努力学习科技知识和管理知识,从而大大提高我国人力资源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