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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比例税率是比例税率的一种。按照不同的产品或产品大类分别规定的税率。一般适用于以商品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1]
这种税率的制定主要看各项产品的税源大小以及国家对其课税所要达到的目的。这在客观上并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标准,而只是一种设计课税品目和制定税率的方法。
产品比例税率制度在对产品征税的税种中广泛使用。例如我国过去实行的货物税,商品流通和工商统一税、工商税按工农业产品征税的部分以及现行的产品税、增值税和关税等都是采用这种税率制度。产品比例税率可以分别对每种产品规定一个税率,也可以把若干种性质用途相近的产品归列在一起,规定一个税率,还可以对同一种产品按不同规格确定不同的税率,采用产品比例税率,同价格杠杆相互配合运用,可以按照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适应不同产品生产经营的盈利状况,进行有力的调节,从而有计划地调节和指导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业务,加强国家对宏观经济的控制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