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税率(proportional tax r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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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税率是以税基与税额成等比例变化,不以税基大小为转移的税率,是税率的一种类型。
1、按自身的表现形式划分:
有以绝对额形式表示的额式比例税率和以百分比形式表示的率式比例税率。
有统一比例税率和差别比例税率。
(1)、统一比例税率是对不同的征税对象和纳税人,均按统一的比率计算应纳税额;
(2)、差别比例税率是对不同的征税对象和纳税人,分别按不同的比例计算应纳税额。
(3)、产品比例税率。根据不同产品规定不同征税比例的税率。可以将某种产品列为一个税目,规定一个税率;也可以将若干种性质、用途相近的产品归类,列为一个税目,规定一个税率。产品归类的方法主要有:按产品生产所用的原材料归类;按产品的用途归类;按产品的生产工艺归类;同一种产品按不同规格归类。产品比例税率适用于对商品流转和产品生产的课税。
(4)、地区差额比例税率。对不同地区规定高低不同的征税比例的税率。一般依据不同地区生产力水平和收益分配上的差别相应确定。
(5)、幅度比例税率。税法统一规定税率幅度,由各地区在此幅度内具体规定本地区征税比例的税率。
(6)、分类比例税率。把同一课税对象按照一定标准分成若干类,每一类规定不同征税比例的税率。
(7)、分挡比例税率。把同一课税对象按照一定标准分成若干档次,每一挡次分别规定不同征税比例的税率。
(8)、有起征点的比例税率。对课税对象规定起征点和统一征税比例的税率。
(9)、有免征额的比例税率。对课税对象规定了免征额和统一征税比例的税率。即在征税时先从课税对象中扣除免征额,然后就其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征税。
比例税率的共同特点是税额与税基始终保持同一比率,税额随税基的增减而同比率增减。
从财政方面看,它可使税收收入随经济的变化而变化,具有一定的弹性,在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下,税收收入也会不断增加。
从经济方面看,它可使税收负担随收入的变化而变化,收入多者负担多,收入少者负担少。
但在贯彻社会政策方面,由于收入多者和收入少者的负担能力不尽相同,按照同一比率征税,存在表面平等掩盖实际不平等的弊病。因此在实际运用中,比例税率主要适用于对商业、劳务的课税,而对所得或财产的课税则大多使用累进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