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货
交货(delivery)
交货是指货物在交易双方之间的转移,即由卖方将货物转交给买方。
(1)交货时间的规定方法,交货时间一般是规定一个期限,而不是某个具体日期. 常用的有以下几种规定方法:
- 规定在某月内装运.
- 规定在某月月底以前装运.
- 规定在某月某日以前装运.
- 跨月装运,即规定在某两个月,三个月或几个月内装运.
- 规定在收到信用证后一定时间内运. 一般还应同时规定开到信用证的期限.
- 在买方急需而卖方又备有现货的情况下,可采用短期交货术语作为交货时间.
由于各国对短期交货术语的含义解释不一,因此,除买卖双方对它们的含义取得一致的认识外,应尽量避免使用。
(2)规定交货时间应考虑的问题,规定交货时间必须恰当可行,一般应结合下列情况考虑决定:
交货期限是出卖人在交货地点完成货物交付的日期,与之相对应,交货期间是指出卖人从某一期日到另一期日在交货地点完成交货的一段时间,按照法律规定,出卖人交货期限的确定应遵循如下规则:
- 双方当事人约定交货期限的出卖人应按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同时出卖人可以再该交货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 双方没有约定交货期限,或约定交货期限不明确,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仅约定开始交货,未约定何时终止交货的,视为约定的交货期限不明确。
- 如双方未约定交付期限,且不能协商一致,可以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确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应依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解释,如合同未约定交货期限的情况下,可以将双方约定的合同有效期解释为最后交货期限。
- 如依据合同的有关条款确定或者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期限不能确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必要的准备时间是指在通常情况下,出卖人为交货所作的准备工作的时间,主要包括标的物的装卸时间,运输时间,以及等侯运输的时间等。
- 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所占有,合同生效时间为交付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