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养老(Chinese Pen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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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养老是指中国步入老龄化社会后,国家和个人面临的种种养老问题。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呈持续加剧之势,到本世纪中叶,老年人口将从现在9个人中有一个发展到3个人中就有一个,且高龄化“空巢”化日益严重。
1999年中国进入国际公认的老龄化社会,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0%,短短10年,中国老年人口就增加了5000万,超过江西省的总人口。目前全国除青海、新疆、西藏外,均已进入老龄化社会。
随着老龄化的持续加剧,老年群体中的高龄化、“空巢”化问题严重。随着老龄化的持续加剧,老年群体中的高龄化、“空巢”化问题严重。据全国老龄办测算,目前全国80岁以上老人正在超高速增长,约为老年人口增速的2倍,预计到2050年5个老年人中就有1个是80岁以上老人。
与此同时,“空巢”老人增多。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调查显示,全国城市地区有近一半的老人没有子女相伴,而农村“空巢”老人的比重也占到四成左右。如果考虑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打工因素,农村“空巢”化更加严重。
此外,老龄化程度城乡倒置情况也十分突出。目前,农村老龄化程度远高于城市。农村老年人口占老年人口总数的七成以上,农村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1.24个百分点,预计这种城乡倒置的状况将一直持续到2040年。
老了以后,“没有足够的金钱看病”、“养老保障制度不完善”、“生病或不能自理时,没人照顾”,是国人最担心的三大问题。
一是有些人没有养老或医疗保险;二是有保险却对其内容不了解;三是目前医保还做不到完全保障,比如进口药和有些医疗器材不报销。而且各地政策有别,做得好的地方能报销慢性病用药,有的地方就得让老人自己负担,造成较大生活压力。 养老保障制度
过去人退休后,知道自己每个月固定能拿多少退休金,心里有底。但现在的养老保险计算特别复杂,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两部分,自己退休后能拿多少钱,大家心里没底。相对于在职的人来说,退休人员这十几年来的收入却一直呈下降趋势,对于已退休和没退休的人来说,看到这种情况,都会有一定的担心。
老了之后,难免有一天生病或不能自理,上哪儿找有人照顾又让自己满意的养老地点,成为不少人担心的问题。目前国际上对养老有两种理论:一是脱离理论,就是把老人放在养老院,剥夺他们对社会事务的参与权,这是一种消极的养老方法,老人会衰老得更快。第二是参与理论,让老人待在家里或社区,积极参与社会和家庭生活,对他们的健康更有利。
“人口红利”这个词通俗的解释就是说因为一个国家的人口中适龄劳动力比较多,有助于经济的增长。直观的看来,充足的劳动力带来低价格,劳动力低价格使得我国在劳动力密集产业中获得比较优势,我国也因此博得了制造业大国之名。老龄化社会又被称为“人口负债”,它是“人口红利”的消减,届时适龄劳动力的减少将促进劳动力成本的上升,这对劳动者来说这并非坏事,一方面可以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体现劳动力价值;另一方面,劳动力的减少使得充分就业也成为可能。
人口红利造成的低劳动力成本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产生了无往而不利的“中国制造”,另一方面,产业升级的标志就是资本对劳动力的替代,而由于劳动力成本的低廉企业没有动力更新设备,经济增涨由此持续依赖于劳动力的扩大供给。
而且,低工资有着自我加强的能力,因为劳动力成本较低,企业用劳动力替代资本,那么产品成本中劳动力成本所占比例扩大,劳动力价格的变动对产品价格的影响更加强烈,企业主则更加不愿调整员工工资,面对加薪要求宁愿选择解雇老员工雇用新员工。中国“人口红利”带来的只是在经济增长面具之下的为世界各国提供廉价劳动的实质,一国经济增长的目的是人民福利的增加,GDP的增长而福利原地踏步甚至后退,这种增长无足夸耀。
西方经济学家把“人口红利”是分作两个时期,第一红利期和第二红利期。第一个就是我们所熟悉的中国提法,或者是印度提法,也就是说人口的比例是两头轻,中间重,适龄劳动人口众多。一般认为第一红利期会经历六十年左右,它不仅是退休人数少。同时出生人口也少,所以整个社会的负担都不重,劳动力充足,并且负担很轻。
而第二人口红利期恰恰是随着老龄化社会一起到来的。随着大批劳动者开始进入退休年龄,人口会呈现出两个特点,第一是可能人们的退休时间会推后,工作年限会提高,第二是进入老龄生活的人也更多,这样的人口结构对增加资产会是一个强有力的刺激。因为退休者的养老金将发挥作用,除开政府或家庭为他们的养老提供保障,他们的个人积蓄也将进入投资和消费领域。不管是这些年老者的个人投资放在哪里,都会对经济增长有所贡献。第二次红利期,一般被看作是把第一次红利期的红利扩大,它是人口红利稳定的持续发展。世界各国经验是,第二人口红利期对经济的贡献比第一人口红利期更大也更稳定。
毫无疑问,老龄化并不等于衰退,甚至在统计学意义上而言,老龄化是经济发达国家的“专利”。问题是,中国的老龄化社会属于典型的“未富先老”,与对“第二个人口红利期”的畅想比起来,萧条的老龄化也许更接近我们真正的现实。
发达国家在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基本上在5000美元至1万美元,目前平均达到2万美元左右,08年,中国人均GDP也突破了3000美元,似乎差距不是很大。但真正的差距在于,中国的工资总量只占GDP的13%左右,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接受超低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老龄化到来的时候,个人养老能力可想而知。
中国经济发展严重依赖于劳动者低工资,低保障的成本优势,中国这一轮的人口红利主要来自于是70年代人口高峰期出生的农民工,他们大多只受过初中教育,大多从事体力劳动而不是技术劳动,经验的增长对这种劳动的益处赶不上体力衰败的坏处,他们在体力劳动岗位上难以延迟退休,中国针对这一社会群体的社会保障也严重缺失,因此他们退休之后不会有多少的积蓄和稳定的养老金收入。
尽管今天的人们有总量数额巨大的个人存款,但是教育,住房,医疗正在源源不断的从中吸取,而且由于缺乏保障,剩下的根本不敢用于投资和消费。因此,最现实的结果是,人口红利期结束后,人们没有多余的钱用来投资,拉动第二次人口红利。
(一)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空巢家庭日益增多
在我国,大部分老年人会选择居家养老的方式。随着人均寿命的延长,高龄老人越来越多,对养老的需求也不断增大。
一方面,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老年人赡养模式,是以“孝文化”为伦理基础,多数是三代或四代同堂共同居住生活,多子女共同赡养老年人。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力呈现流动性,子女外出求学、打工、就业的机会增多,无法做到“父母在不远游”。
另一方面,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形成越来越多的“421”家庭,当子女成家的时候,父母已经退休,一对年轻夫妇不仅要工作,要照顾自己的孩子,还要照顾双方的四位老人。子女对赡养父母老人已是有心无力。医学的进步,大大延长了老人的供养年限,使用于养老的各项支出增大。尤其是那些生病需要长期护理的老人,更加重了年轻一代的生活压力。一些收入微薄的家庭无力承担老人重病治疗的费用,生活就陷入了困境,家庭关系容易陷入危机。
(二)子女对养老观念的改变
传统的养老观念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越来越被人们淡化。
一是只顾经营自己的“安乐窝”享受生活。有很大一部分子女追求个人价值、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不再把照顾父母当做自己的首要责任,甚至出现了拒绝赡养父母的现象。
二是“娶了媳妇忘了娘”。有的忽视了对老年人的精神赡养,给点生活费就不闻不问,平时很少打电话问候,节假日也做不到“常回家看看”,使老年人长期精神孤独。
三是“久病床前无孝子”。有的老年人长期处于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状态,子女要忙工作又要教育孩子还要看护老年人,时间长了难免顾此失彼,经济上的负担也难以承受。
(三)老年人的贫困问题
目前,老年人获取养老金的途径主要有儿女赡养费、退休金、养老保险等。城市老年人退休以后,退休金和养老金增加缓慢,其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随之下降,生活水平明显降低。农村老年人在丧失劳动能力后,贫困状况更加严重,“没人养”的问题日益突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医疗费加大、住房涨价、物价上升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使老年人的生活更加困难。“养老”与“看病”的问题一直困扰着老年人。一些老年人只能维持低水平的日常生活开支,有病不敢求医,有的甚至因病返贫,生活没有基本保障。
(四)社会养老制度体系不健全
从世界情况看,各类公共养老计划大概覆盖了三分之一的劳动力人口。相比之下,我国还不到15%。用于养老的社会福利、救济、低保投入明显不足。我国养老保险不健全,面临着覆盖面窄、历史包袱重等困境,还没有建立完全的养老保险制度。公务员有较高的退休金,个人不用负担,全额由财政支付。而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问题至今还没有一个政策或者有关法律出台。下岗工人的退休工资是在财政保障下维持低水平的运行。养老保险政策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民群体没有覆盖到,部分城镇居民也没有。农民工的养老金还无法实现全国统筹。所以说,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是滞后的。
(五)社会机构养老难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
随着老年人养老问题的日趋严重,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希望到社会福利机构养老。老年人多样化需求包括养老、照料需求、精神、心理需求、看病需求、社会参与需求、学习需求等。但是我国的养老院、福利院却远远不能满足需求。
目前国内的养老服务从业者多是“4050”人员、下岗职工或进城务工者,缺乏专业服务技能,素质参差不齐。这也是导致“虐老”事件时有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积极构建综合性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公众互助、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二是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在“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要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
三是开放社会养老服务市场,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对新建、扩建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可在土地供应、资金投入、税费减免、财政补助、社会融资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四是建立起失能、半失能及贫困老人服务补贴、护理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制度体系,促进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
(二)加快建立覆盖不同人群的社会保障制度
一是由政府主导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广泛覆盖低收入群体,做到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二是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等重大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标准。
三是重视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老工伤待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等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四是逐步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等。
(三)居家养老是我国目前比较理想而又现实的养老模式
随着“银发浪潮”的迅速到来,空巢家庭的比例逐年增加,存在着大量的独居户,子女对赡养父母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大多数老年人把进养老院养老看作是无奈之举。我国由于生产力尚不发达,单靠政府的力量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也是不现实的。在这种情况下,介于社会机构养老和家庭养老之间的新模式——居家养老应运而生。居家养老,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载体、居家老年人提供多样化服务的社会化养老服务形式。其主要形式有两种,
一是由经过专门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特别是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服务,
二是社区建立的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可以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居家养老不同于传统的家庭养老,强调的是“住在家里”。这种养老模式,取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之所长,生活在自己家里和熟悉的社区,生活照料大部分从社区服务获得,又不缺少家庭温暖,可以说是一种比较理想而又现实的养老模式。
(四)加强社区养老设施建设,逐步提升社区养老服务功能
社区建设是当前解决养老问题的一个重要环节。政府要加大投入,重点加强社区养老设施建设,包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等。在已经形成的居民区,要通过整合、置换或转变用途等方式,将闲置的医院、企业、农村集体闲置房屋以及各类公办培训中心、活动中心、疗养院、小旅馆、小招待所等设施资源改造用于养老服务。社区要逐步提升养老服务功能,建立起集生活照料、卫生清洁、送餐服务、文娱活动、日间托老、医疗护理、心理疏导、康复保健、信息支援、紧急援助于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方位为老人提供服务,以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需求问题。
(五)加强养老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有计划地在高等院校增设养老病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护理、营养和心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养老服务不只是照顾老年人的饮食起居,还要求能进行一般的急救和康复治疗。
二是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有针对性地培养养老服务专业护士,让更多有专业护理能力的护士进入养老服务行业。
三是将养老护理员设定为专门职业,实行执业资格考试认证制度。从事养老护理服务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化培训,通过考试,取得资格才能上岗,逐步实现持证上岗,以推动养老服务行业的专业化、规范化管理。
四是开辟公益性岗位,安置“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经过一段时间的岗前培训后,为生活不能自理或自理能力较弱的孤寡老人提供服务,为长期生病卧床且无子女在身边的空巢老人提供照料服务。
五是积极培育和壮大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等,在全社会弘扬尊老敬老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