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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医疗贷款是指银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解决市民及其配偶或直系亲属伤病就医时的资金短缺问题的贷款。
个人医疗贷款一般由贷款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当地特定合作医院办理,借款人到特约医院领取并填写经特约医院签章认可的借款申请书,持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住院证明,到开展此业务的银行机构申办贷款,获批准后持个人持有的银行卡和银行盖章的贷款申请书及个人身份证,到特约医院就医、结账。
1、贷款对象
个人医疗贷款的贷款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和详细的住址;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在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
有正当职业和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
2、贷款利率
3、贷款期限
一般情况下,个人医疗贷款的期限最短为半年,最长可达3年。
4、贷款额度
个人医疗贷款的额度通常按照抵(质)押物的一定抵(质)押率确定。例如,有的银行规定以个人医疗寿险保单质押的,贷款额度最低不低于3000元,最高不得超过保单现金价值额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