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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撤销贷款承诺又称实质性贷款承诺,是银行不经客户允许不得随意取消的贷款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有效承诺期内,按照双方约定的条件、金额和利率等,随时准备应客户需要提供贷款。出具不可撤销贷款承诺的目的,主要是向客户正式承诺银行将叙做该笔贷款,同时对具体贷款条件做出承诺,对银行授信具有一定的约束性质。如果贷款不能批准,将极大影响银行的对外信誉。
不可撤销贷款承诺包括发行商业票据、循环信用额、回购协议及票据发行便利等。
不可撤销贷款承诺会把银行暴露于信用风险中。一旦贷款承诺被提用,或有资产变成现实的资产,信用风险就会出现。这种风险同普通商业贷款风险基本相同。当银行根据贷款承诺发放贷款后,债务人到期由于财务状况恶化或其他原因可能不会归还贷款,使商业银行遭受损失。与普通商业贷款相比,贷款承诺的信用风险要低一些,这主要是因为承诺金额常常只是部分地被提用。[3]
虽然不可撤销贷款承诺表面上看似乎会给银行带来更大的风险,但实际上银行往往并不需要动用资金,而只是以自己的信誉给借款人以支持,以协助借款人在融资市场上降低筹资成本。[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