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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绿工程是指由商务部、中宣部、科技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12个部门联合实施的,以建立健全流通领域和畜禽屠宰加工行业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为目的,以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为核心,以“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系统工程。
(1)绿色通道建设
“绿色通道”是指鲜活农产品公路运输“绿色通道”,从2005年开始,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交通部会同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部门开展了“绿色通道”的建设工作。
经过两年多的时间,“绿色通道”的总里程已达4.3万公里,包括“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网络、
高速公路网、国道主干线。其中,全国“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网络于2006年1月15日起全部开通,“五纵”是指银川至昆明“绿色通道”、呼和浩特至南宁“绿色通道”、北京至海口“绿色通道”(含长沙-南宁连接线)、哈尔滨至海口“绿色通道”(含天津至北京连接线)、上海至海口“绿色通道”(含鹰潭至常山连接线);“二横”是指连云港至乌鲁木齐“绿色通道”(含西宁至兰州连接线)、上海至拉萨“绿色通道”。“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网络直接连通了全国29个省会城市,71个地市级城市,覆盖了全国所有具备一定规模的重要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销售市场。
(2)绿色市场建设
绿色市场是指专门销售那些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很少产生环境污染的产品的市场。市场上的企业依据GB/T19220农副产品绿色批发市场、GB/T19221农副产品绿色零售市场及相关技术规范,对企业所建立和实施的文件化市场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合格评定并允许使用绿色市场标牌。
(3)绿色消费建设
绿色消费是指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需求、购买和消费活动,是一种具有生态意识的、高层次的理性消费行为。绿色消费是从满足生态需要出发,以有益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基本内涵,符合人的健康和环境保护标准的各种消费行为和消费方式的统称。绿色消费包括的内容非常宽泛,不仅包括绿色产品,还包括物资的回收利用、能源的有效使用、对生存环境和物种的保护等,可以说涵盖生产行为、消费行为的方方面面。
建立“绿色通道”,就是通过统一协调和组织运力,建立公路、铁路、航空及水上等多种运输工具相衔接的“菜篮子”商品运输网络,消除不必要的关卡和不合理收费,实现高效、无污染、低成本的流通;培育“绿色市场”,就是按照统一的质量标准,加强市场配套建设,保证绿色食品产出后,经过加工、运输、批发、零售等环节,到达消费者手中仍能符合“绿色”标准,严防污染和变质,同时要严格检测检查,清除各种假冒伪劣的绿色食品,建立起高质量、无污染的流通网络体系。提倡“绿色消费”就是制定统一政策和引导措施,加强宣传报到,举办公益活动,树立绿色食品的消费观,增强自身权益和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绿色食品生产和消费的增长,确立科学的、有益健康和环保的食品消费模式。
这项工程充分考虑我国农产品由千家万户生产、产业化程度低、品牌化经营刚刚开始等实际情况,从总结研究欧美等发达国家监管经验和我国生产环节监管难度大的深层次原因中找出路,运用现代流通指导生产、引导消费的理论,实行了"反弹琵琶"思路,先从提倡绿色消费抓起,然后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从而引导绿色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实践证明,这是从我国国情出发,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一种管理方法创新。
1999年以来,商务部会同中宣部、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卫生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和全国供销总社等13部门共同实施了以“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绿色消费深入人心、绿色市场迅速发展、绿色通道高效畅通。
当前,进一步深入实施三绿工程,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引导绿色低碳消费,对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应对国际竞争都具有积极作用。为此,商务部、财政部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以“推广绿色低碳采购、培育绿色低碳市场(饭店)、引导绿色低碳消费”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示范项目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绿色消费和发展绿色低碳经济为目标,以推广绿色低碳采购、培育绿色低碳市场(饭店)、提倡绿色低碳消费为重点,打造一批上联生产、下联消费的绿色低碳供应链,培育一批绿色低碳品牌和供应商,促进形成绿色低碳可持续的生产模式、流通方式和消费行为。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加大对项目建设的扶持力度,增强企业及社会各界发展绿色低碳经济的自觉性,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
坚持项目建设与构建长效机制相结合,通过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发挥试点企业的带动作用,探索建立低碳消费核算方法,积累基础数据,建立法规标准,逐步构建发展低碳消费的长效机制。
坚持立足国情与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相结合,既要吸收和借鉴国外发展绿色低碳经济的做法和经验,更要从我国国情和流通领域实际出发,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三)工作目标
推广绿色低碳采购,打造一批绿色供应链,扩大绿色低碳商品销售规模和市场占有率,试点企业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品种及数量占比要达到同类商品总量的20%以上。培育一批绿色低碳市场(饭店),试点企业在商品准入、经营环境、设施设备和运营管理等方面达到国家绿色市场(饭店)标准。引导绿色低碳消费,促进消费者形成绿色低碳的消费理念和消费行为。
(一)推广绿色低碳采购
支持试点企业与绿色低碳商品生产企业(基地)对接,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支持批零企业扩大采购低碳标识、绿色标识、有机标识、环境标识、地理标识、二级以上节能标识和驰名商标等商品,提升绿色低碳产品的销售规模和市场占有率。支持试点企业建立绿色低碳采购标准和规范,严格市场准入机制,引导绿色化、标准化和品牌化生产,发展绿色低碳流通。
(二)培育绿色低碳市场(饭店)
支持试点企业按照国家绿色市场(饭店)的有关要求和标准对场地环境、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提高试点企业参与绿色低碳市场认证的积极性。支持试点企业开展绿色低碳营销,建立绿色低碳销售专区、专柜,扩大展示、推介和销售绿色低碳产品。支持试点企业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绿色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产品追溯、标识制度,做好检验检测和问题产品处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三)引导绿色低碳消费
支持开展绿色低碳消费宣传,推广绿色低碳品牌,为消费者购买绿色低碳产品及服务提供信息服务,引导社会公众形成绿色低碳的消费习惯与价值取向。鼓励消费者购买绿色低碳产品,推广高效节能家用电器、办公设备和高效照明产品。减少待机能耗,抑制一次性用品,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和超薄塑料购物袋生产、销售的相关规定,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完善三绿工程工作机制,积极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推进三绿工程深入实施。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形成分管负责同志亲自抓,具体处室负责,责任明确、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本地区三绿工程发展规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安排。积极发挥中介组织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中介组织开展咨询服务、认证评定、宣传推广等工作,增强对流通企业的激励约束。加强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流通企业经营管理和服务规范化水平。
(二)抓好项目实施
项目安排要突出重点、适当集中,要公开组织项目推荐、评审和公示。要严格监督管理,制定项目建设规范,抓好项目实施,及时进行验收,确保项目建设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要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拨付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要重视法规标准建设,进一步完善国家绿色市场管理制度,探索开展绿色市场分级认证管理,编制绿色采购规范和绿色消费指南。
(三)出台配套政策
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在财政、税收、土地、金融和产业等方面出台配套政策,支持三绿工程示范项目建设。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促进三绿工程示范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