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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甄

唐甄(唐甄)

唐甄(1630~1704),中国明末清初的思想家和政论家。初名大陶,字铸万,号圃唐甄塑像亭。四川省达州(今通川区蒲家镇)人。出身于官僚地主家庭。清顺治十四年 (1675)中举人。曾在山西长子担任过10个月的知县,因与上司意见不合被革职。后曾经商,因赔本乃流寓江南,靠讲学卖文维持生活。著作主要有《潜书》。

目录

唐甄(1630~1704),中国明末清初的思想家和政论家,与王夫之、黄宗羲、顾炎武同称“四大著名启蒙思想家”。初名大陶,字铸万,号圃亭。 四川省达州(今通川区蒲家镇)人,是达州市“第一位帝师”唐瑜(明朝皇帝朱棣的老师,入蜀始祖)第十一代孙。出身于官僚地主家庭。清康熙十四年 (1675)中举人。曾在山西长子担任过10个月的知县,因与上司意见不合被革职。后曾经商,因赔本乃流寓江南,靠讲学卖文维持生活。著作主要有《潜书》。

这表现在,第一,封建君主没有推行富民政策,而实行的是忘民、虐发、害民之政,因而“四海之内,日益困穷,农空、工空、市空、仕空”(《潜书·存言》)。第二,封建官吏横行掠夺民众财产,他们坐视民众疾苦不救,贪婪谋取一己私利。第三,沉重繁多的赋税,加重了民众生活的困苦。第四,财源枯竭,贷币量少,导致了财贷无法流通,“当今之世,无人不穷,非穷于财,穷于银也”(《潜书·更币》)。唐甄在探讨了民众穷困的原因之后,提出了致富于民的政改措施。唐甄指出,民为国家邦本,为政首在富民。“国无民,岂有四政!封建,民固之;府库,民充之;朝廷,民尊之;官职,民养之。”(《潜书·明鉴》)只有民众丰衣足食,国家才能兴旺发达;如果民众贫穷困苦,必将导致国家灭亡。他说:立国之道无他,惟在于富。自古未有国贫而可以为国者。夫富在编户,不在府库。若编户空虚,虽府库之财积如丘山,实为贫国,不可以为国矣。(《潜书·存言》)因此,立国之富不在国库财富充盈,而在民众生活富裕。唐甄强调,“治道贵致其实”(《潜书·权实》),实在致富于民。他说:“财者,国之宝也,民之命也,宝不可窃,命不可攘。”(《潜书·富民》)财用是生民之命、国家之宝,因此立国之道惟在富民。唐甄具体提出了致富了民的各种措施。首先,为政当以富民为功,力除弃民虐民之政。他认为,国家的政治因此,立国之富不在国库财富充盈,而在民众生活富裕。 唐甄强调,“治道贵致其实”(《潜书·权实》),实在致富于民。他说:“财者,国之宝也,民之命也,宝不可窃,命不可攘。”(《潜书·富民》)财用是生民之命、国家之宝,因此立国之道惟在富民。唐甄具体提出了致富了民的各种措施。 首先,为政当以富民为功,力除弃民虐民之政。他认为,国家的政治方针当以富民为宗旨,“其举事任职虽多,不过使不困穷而已”,“虽官有百职,职有百务,要归于养民”(《潜书·考功》)故唐甄特别强调致富于民的实治实功,指出“为国以图治,论功以举贤,善民以论功,足食以养民”,“养民之道,必以省官为先务”(《潜书·省官》),却除暴虐于民之害官,重用养民的廉能贤才,“廉者必使民俭以丰财,才者必使民勤以厚利。举廉举才,必以丰财厚利为征”(《潜书· 考功》)只有君主官吏皆去推行实施实治实功的富民政策,民众的生活才能富裕。 其次,唐甄提出了因其自然之利,发展多种生产的富民主张。他说:“海内之才,无土不生,无人不生”,只要“因其自然之利而无以扰之,而才不可胜用矣” (《潜书·富民》)唐甄否定了“农本商末”的传统观念,提出了要使四海民众真正富裕,就要发展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等多种生产。他认为,养民富民首要在于大力发民农业,还要全面发展商业和手工业,“为政之道,必先田、市”(《潜书·普施》)。他指出,“山林多材,池沼多鱼,园多果蔬,栏多羊豕”(《潜书·达政》),农林牧渔全面发展,才能实现民众富裕。同时,唐甄大力提倡种桑养蚕的纺织业,主张通过商品流通,提高民众生活水平。 第三,唐甄提出改革贷币,促进流通的商业措施。他指出,以白银作为贷币,限制了财贷的交换,阻碍了商业的发展。“夫财之害在聚。银者,易聚之物也。”要促进商业的繁荣发展,实现民众的生活富裕,“救今之民,当废银而用钱”(《潜书·更币》)。因此,唐甄认为,用铜钱取代白银,商品交换才能更好地得以进行,并可消除白银易聚之弊,发挥贷币的流通作用。 他的社会政治启蒙思想,集中反映在他历30年而成的《潜书》中。是书原为《衡书》13篇,“衡”表示“志在权衡天下”之意,后因“连蹇不遇”,只得将其潜存起来,遂加以补充,改名为《潜书》。《潜书》共97篇论文,分为上下两篇。上篇论学术,重在阐发“尽性”与“事功”相互统一的心性之学;下篇论政治,旨在讲求实治实功抑尊富民的治世之术。潘耒称其“论学术则尊孟宗王,贵心得,贱口耳,痛排俗学之陋;论治道则崇俭尚朴,损势抑威,省大吏,汰冗官,欲君民相亲如一家,乃可为治。”(《潜书·潘序》)因此,《潜书》“上观天道,下察人事,远正古迹,近度今宜,根于心而致之行,如在其位而谋其政。”(《潜书·潜存》)是书不仅奠定了唐甄在清初启蒙思潮中的历史地位,而且对当时的儒学思想发展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唐甄思想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是其在对传统儒学的反思认识中,提出了尽性与事功相互统一的心性学说。他继承发扬了从孟子到王守仁的尽性事功的心学思想,尖锐批判了程朱理学末流只谈心性、不重事功的空疏陋习。 唐甄最为推崇孟子的思想,孟子的思想具体地涵盖了“圣人之治天下”的理论,“甄虽不敏,愿学孟子焉。”(《潜书·潜存》)同时,他又认为,自孟子以后,最能领悟圣人之学的人,当推陆九渊、王守仁二人。孟子、陆九渊、王守仁为什么能够执圣学之枢、得圣人之道,唐甄认为这就在于他们的尽性事功心性之学。他说: “尧舜以来,传道以传心”(《潜书·宗孟》),唯有知心,才能得识圣人之道,这是学问之道的入们。因此,他在继承了孟子的“尽心知性”和王守仁的“致良知”的心性思想上,又进一步阐发了他的心性理论。 他认为,良知、心、性是一个东西,综合为“道”,“道由心致,不由外致”(《潜书·格定》),“天地与道际,心与天地际”(《潜书·敬修》)。他说:“性统天地,备万物”,“心具天地,统万物”(《潜书·良功》)。性即是仁义礼智的四德之道,“四德我自所有,非由外铄”,以仁义礼智以合于天地万物,即是尽心知性,始乃尽性事功。他认为,“良知可致,本心乃见,仁义礼智俱为实功”,实功即表现为“仁能济天下”,“义能制天下”,“礼能范天下”,“智能周天下”(《潜书·宗孟》)。 唐甄指出,尽性事功就是以仁义礼智四德的心性,以合于天地万物,这是儒学思想的本质特征,经世致用、救世治民才是圣人之道的根本宗旨。他说:“儒之为贵者,能定乱、除暴、安百姓也。若儒者不言功……但取自完,何以异于匹夫匹妇乎?”(《潜书·辨儒》)因此,他既批判了道家只重“养生”和佛家但求“明死” 的出世思想,又着重揭斥了程朱之学“但明己性,无救于世”的空疏陋习。 唐甄认为,尽性与事功二者不可割裂,而是彼此统一的。他说,“修非内也,功非外也”,“自内外分,仲尼之道裂矣,民不可以为生矣”(《潜书·良功》), “修身治天下为一带,取修身割治天下,不成治天下,亦不能修身”(《潜书·性功》),不修其身,不能治天下;只修其身,亦不能治天下。尽性与事功是相互统一彼此融合的,裂一而不得其半。故他认为,程朱之学实能穷性之原,有功于儒家学说的发展,但它只言心性,不重性功,“精内而遗外”(《潜书·有为》), “彼能见性,未能尽性”(《潜书·性才》),有违于儒学的根本宗旨。他们“终日言性,而卒不识性之所在”(《潜书·宗孟》),“今于内其精致,于其外若遗若忘……名为治世,实非治世,即非尽性”(《潜书·性功》)唐甄指出,程朱之学,舍治世而求尽性,既不能尽己之性,亦无益于社会民生。 如何尽性事功?唐甄提出了性才合一的思想。他说:“世知性德,不知性才”,性与才二者同出一源而不可分,“尽其本体,其才自见”,才即是性的功能和作用。因此,尽性即其尽性之才,发挥出性的功能和作用,言性必言才,言才必事功。他认为,不能尽性事功,就是其才没有发挥作用。“四德无功,必其才不充;才不充,必其性未尽。”唯有尽心知性,始能充才事功,“心不明,则事不达;事不达,则所见多乖,所行多泥”(《潜书·性才》)。 唐甄指出,尽性表现为事功,事功依赖于尽性,“性不尽,非圣;功不见,非性。”(《潜书·有为》)仁义礼智四德不是体现在性本身,而是体现在性才上,通过性才的作用,体现在对天地万物的事功上。故他说:“仁之为道,内存未见,外行乃见;心知未见,物受乃见。”(《潜书·性才》)事功乃是尽性的表现和目的, “事不成,功不立,又奚贵无用之心,不如委其心而放之。”(《潜书·辨儒》)因此,唐甄特别重视王守仁的知行合一之说,他说:“知行为二,虽知犹无知,虽致犹不致。知行合一者,致知之实功也。”(《潜书·知行》)知行合一就是尽性事功;尽性事功才是儒者为学之道,才现儒学治世之用。他说:“我尽仁,必能育天下;我尽义,必能裁天下;我尽礼,必能匡天下;我尽智,必能照天下。”(《潜书·性才》)唯有尽性事功,才能展示儒学“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的成己成物、内圣外王之道。总之,唐甄的思想对近代社会启蒙思潮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唐甄在经济生活方面,原有土地七十亩,可收租四十一石,江南税重, 清朝市井图 要纳赋税二十石,去其收入一半,不足维持家计。遂卖去土地,以所入款项六十多两银,从事商贩,遂得粗安。同时,由于其祖父唐自踩“居官廉,多惠政,尤振兴文教”,父亲唐阶泰,刚毅明达,“当是时,朋党附势相倾”,而“参议(阶泰)独立无所与”,[5]唐甄出身于这样的家庭环境的教养下,他的做人,出处进退,如凤皇芝草,他的为文,提出了许多进步的经济政治观点和主张,这当然不是偶然的了。

财政观

唐甄重视理财,而其基本经济观点,则在于富民,他说:“财者国之宝也,民之命也。宝不可窃,命不可攘。圣人以百姓为子孙,以四海为府库,无有窃其宝而攘其命者。是以家室皆盈,妇子皆宁。反其道者,输于悻臣之家,藏于巨室之窟,蠹多则树槁,癰肥则体敝,此穷富之源,治乱之分也。” 从唐甄的眼光看来,财必存之于民。国富必先民富。只有这样,才能使国民经济富裕起来。他坚决反对统治阶级以及豪强巨室对民间财富的虐取。他说:“虐取者,取之一金,丧其百金:取之一室,丧其百室。充东门之外,有鬻羊餐者,业之二世矣。其妻子佣走之属,食之者十馀人。或诬其盗羊,罚之三石粟。上猎其一,下攘其十,尽鬻其釜甑之器而未足也,遂失业而乞于道。此取之一金,丧其百金者也。潞之西山之中有苗氏者,富于铁治,业之数世。多致四方之贾,椎凿鼓泻担挽,所藉而食之者,常百馀人。或诬其主盗,上猎其一,下攘其十,其治遂废。向之藉而食之者,无所得食,皆流亡于河漳之上。此取其一室,丧其百室者也。” 由于唐氏在山西长子县做的是个小官,所以对于贫农小商生活体会较深。且小生产者,周围关系甚多,彼此影响很大。一人受害,数家受累。以上指出的是虐取的不良结果,下面他又和不虐取的做了个比较。他接着说:“虐取如是,不取反是。陇右牧羊,河北育豕,淮南饲鹜,湖滨缫丝,吴乡之民,编蓑织席,皆至微之业也。然而日息岁转,不可胜算。此皆操一金之资,可致百金之利者也。里有千金之家,嫁女娶妇,死丧生庆,疾病医祷,燕饮裔愧,鱼肉果蔬椒桂之物,与之为市者众矣。缗钱缁银,市贩贷之,石麦斛米,佃农贷之,匹布尺帛,邻里党戚贷之;所赖之者众矣。此藉之室之富可为百室养者也。海内之财,无土不产,无人不生;岁月不计而自足,贫富不谋而相资。是故圣人无生财之术。因其自然之利而无以扰之,而财不可胜用矣。” 唐甄这种“岁月不计而自足,贫富不谋而相资”的提法,是十分有见解的。今日有一个千金之家,明日就可能有数个千金之家,后日就可能有百个千金之家,这种从联系发展的观点看问题,是有进步意义的。因此,他以植柳为例,主张植柳,不要折枝。他接着说:“今夫柳,天下易生之物也;折尺寸之枝而植之,不过三年而成树。岁剪其枝,以为筐 之器。以为防河之扫。不可胜用也。其无穷之用”,皆自尺寸之枝生之也。若其始植之时,有童子者拔而弃之。安望岁剪其枝以利用哉!其无穷之用,皆自尺寸之枝绝之也。不扰民者,植枝者也,生不已也;虐取于民者,拔枝者也,绝其生也”。 那末,虐取于民者,究竟是谁呢?依照唐甄的意思,是些贪官污吏。他们比盗贼(穴墙而入者),暴徒(群刃而进者)、道划(御旅于途者)、伙寇(寇至而诛者)都要凶狠得多。他们是:既亡于上,复取于下,转亡转取,如填壑谷。他自问自答地说:“天下之大害莫如贪,盖十百于重赋 焉。穴墙而入者,不能尽人之密藏。群刃而进者,不能夺人之田宅,御旅于途者,不能破人之家室,寇至诛焚者,不能穷山谷而偏四海。彼为吏者,星列于天下,日夜猎人之财。所获既多,则有陵己者负箧而去。既亡于上,复于天下,转亡转取,如填壑谷,不可满也。寇不尽世,而民之毒于贪吏者,无所逃于天地之间。” 问题值得深思的是:由于社会风气不正,就会使是非颠倒,黑白不分,这种坏风气,腐蚀人的思想很深,千万不可低估。那些贪官,反被社会上视为“能吏”。“市人慕之,乡党尊之,教子弟者劝之”。反之,那些廉吏,反被社会上视为“无能”。“市人贱之,乡党笑之,教子弟者戒之。”唐甄十分感慨地说:“盖贪之锢人心也甚矣!” 那么,到底如何治贫,如何改变这种不正之风呢?依照唐甄的意思,必须由上而下地来改变这种风气。“人君能俭,则百官化之,庶民化之。”这就正如孟子所说的,上有好之者下必有甚焉者矣。这是一种用教育的方法来移风易俗。当然,唐甄这种想法基本上是好的。但是,他还不理解,在封建社会中,使统治阶级及其追随者们不剥削人民这是根本办不到的。这是为他们自己所处的阶级所决定的,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退一步说,即使能做到上行下效,在阶级社会中,小商品生产者本身也要两极分化。 唐甄所说的富,重在富民。他认为未有民贫而国能富者。他说:“立国之道无他,惟在于富。自古未有国贫而可以为国者。夫富在编户,不在府库。若编户空虚,虽府库之财积如丘山,实为贫国,不可以为国矣。” 唐甄是一个具有较强烈的新兴市民意识的启蒙思想家,他看到财富积累的重要性,但他对生产资料为谁所有的问题上,认识是极模糊的。他甚至说:“千金之富,可惠戚友,五倍之富,可惠邻里,十倍之富,可惠乡党,百倍之富,可惠国邑;天子之富,可惠天下。”他认为“为政之道,必先田市。”只要“农安于田,贾安于市”则“财用足”。否则“农不安田,贾不安市,其国必贫。”唐甄的富民之说,虽有时代局限性,但看法闳肆峭劲,盲人所不敢言,自成一家,当之无愧。

生产观

唐甄重视农业生产,重视物质经济生活,除谷物生产外,在农,林,牧、副,渔中,他尤重视养蚕业。这和他曾任长子县知县以及他重视事物的哲学观是分不开的。《教蚕》云:“吴丝衣天下,聚于双林,吴越闽番至于海岛,皆来市焉。五月,载银而至,委积如瓦砾。吴南诸乡。岁有百十万之益。是以虽赋重困穷,民未至于空虚,室庐舟楫之繁庶,胜于他所。此蚕之厚也。四月务蚕,无男女老幼,苹力靡他。无税无荒,以三旬之劳。无农四时之久,而半其利。此蚕之可贵也。” 可见他十分重视蚕桑之利。他认为,养蚕“以三旬之劳,无农时之久,而半其利。”也就是说,只花费三十天的劳动,就可获得半于耕种之利。因此,他主张,不可废海内无穷之利,使民不得厚其生。他接着说:“三代以下,废海内无穷之利,使民不得厚其生,乃患民贪,生财无术。是犹家有宝藏而不知发,而汲汲腊腌果蔬之是鬻也。盍亦谋诸此与!吾欲使桑偏海内,有禾之土必有桑焉!然亦非易也!”其原因就是“安之久者难创,习之惯者难作。约法而民不信,施教而民不从,则树殖亦不可就。”欲达到家家有桑可种,则必须除政府带头提倡外,要奖勤罚懒。 对人民群众奖惩的标准,不是依据领导的好恶,而是取决生产的好坏。勤者,生产多,则奖励;惰者,生产少,则惩罚。赏罚严明,自然会促进生产的提高,副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的促进有直接的关系。要做到这些,首先要人尽其劳,地尽其利。然后才能谈到推广合理密植。改进蚕种缫丝等。在江南一带,大都为桑蚕种场,不象山东,河南,还有很多的柞蚕种场及蓖麻蚕种场。这就要因地制宜。唐甄是一个重农思想家,他十分重视勤劳致富。 唐甄的重农思想,和清代其他人比较起来,思想还是比较解放的。其言经济则注重生产,棉桑树牧富民为先,返朴崇俭,无不有益于经国济世。诚如张廷枢所说:“其文驰骋反复,如列子御风,翩然骞举,又如淮阴将兵,多多益善。本其自得于心者,畅所欲言,无艰难劳苦之态,而与道大适。”实乃公允之论。

交换观

唐甄重视商业。他反对过去传统的抑商政策。在唐氏看来,商人的地位,并不比农民低些。他自己就经营商业。而且并不认为自卑。下面是他自己在现身说法:“有言经可贾者。于是贱鬻其田,得六十余金,使衷及原贩于震泽,卖于吴市,有少利焉。己而经之得失不常,乃迁于城东,虚其堂,己居于内不出,使衷原为矛,主经客,有少利焉。 在唐甄看来,经商为牙,亦救死之术,没有什么不体面的地方,至于一般社会上的陈旧看法,说什么“民之为道,土为贵,农次之,惟贾为下。贾为下者,为其为利也。是故君子不言货币,不问赢绌。一涉于此,谓之贾风,必深耻之。”又说什么“夫贾为下,牙为尤下,”这种贱视商人的观点,唐甄也是不同意的。既然吕尚可以卖饭于盂津,那么唐甄为牙于吴市,又有什么不可呢?“其义一也”。唐甄每以田市并列,农贾并称。他在《达政》中说:“养民之善政,十有八焉:劝农丰谷,土田不荒芜,为上善政一。……居货不弃商贾如归,为中善政一……学校殿庑常新,春秋享祀必敬,为下善政一。……”这可以反映唐甄对善政看法是有他自己的标准的。他把“居货不欺,商贾如归”列为中善政之一。 唐甄又在《太子》篇内这样说,“凡教太子,观于桑,则知衣服所自出,观于肆,则知器用所自出。凡教太子,过市,则见贩鬻之劳,在途,则见负担之劳。……” 如果他轻视工商业者,又怎样会这样说呢?他是肯定了商人有“贩鬻之劳”的。 唐甄的经济观点是在十七世纪上半期形成的。这个时期,正是中国社会剧烈变化的时代。这时资本主义萌芽的最初形态,已稀疏地出现在东南沿海一带一些个别城市的手工业生产部门中,然后缓慢地通过这样或那样的形式渗透农业经济部门中。在欧洲,人们见到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开始于手工业,只是到后来才使农业从屑于自己。”这一情况,中国亦毫无例外。唐甄正处在这一时期,因此他的经济思想就不能不打着时代的烙印。

货币观

唐甄的货币观,充分表露在他所写的《更币》、《存言》等篇中。 为了弄清 清朝货币 唐甄经济思想的来龙去脉,有必要把他所处的时代背景作一简单的回顾。 清朝入关后,给东南沿海一带人民带来了极其沉重的灾难。这就不能不引起广大人民的反抗斗争,而且持续达数十年之久。江南人民的反剃发斗争,闽广人民的反迁海斗争,引起巨烈的地方动乱,货币贬值,物价高涨,民风日玩,尊称渐亵。特别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有血肉相连的物价问题与货币使用问题,成为广大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 唐甄对货币的使用主张用钱而废银。他说:“古者言富,唯在五谷;至于市易,则有龟、贝、金钱、刀布之币。其后以金三品,亦重在钱。后乃专以钱,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但为器用,不为币。自明以来,乃专以银。至于今,银日益少,不充世用。有千金之产者常旬月不见铢两;谷贱不得饭,肉赎不得食,布帛贱不得衣,鬻谷肉布帛者亦卒不得衣食,银少故也。” 银少,则价昂;价昂,则不易得;不易得,则百货不行,百货不行,则良贾失业?良贾失业,则市场萧条。最终是引起经济恐慌和恶性循环。他说:“当今之世,无人不穷,非穷于财,穷于银也。于是枫桥之市,粟麦壅积,南濠之市。百货不行;良贾失业,不得旋归。万金之家,不五七年而为宴人者,子既数见之矣。” 其实,这个问题,许多启蒙思想家和唐甄的货币观点是一样的。顾炎武就这样说过:“唐宋以前,上下通行之货,一皆以钱而已,未尝用银。”顾氏主张,实与唐氏相同。此外顾氏尚有《明钱法论》、《以钱为赋》等,皆主行钱。 为什么唐甄反对用白银作为货币呢? 根据唐氏的看法,其理由有三: 一,白银缺少,不够周转。正如上文所言,“至于今,银日益少,不充世用,”如此等等。 二,银易窖藏,民不易得。“夫财之害在聚,银者,易聚之物也,范为圜定,旋丝白灿,人所贪爱。……盖银之易聚,如水归壑。” 三、银锡之属,不可为币。他认为银只可为器用,不可为币。此与顾炎武所言同。 依照唐甄观点,应当废银而用钱。“以谷为本以钱辅之,所以通其市易也。”他认为不独行钱,还要大量铸制,大量使用,他对市场上货币收缩,十分不满。他说:“今虽用钱,不过以易鱼肉果蔬之物,米石以上,布帛匹以上,则必以银,涓涓细流,奚补于世?!钱者,泉也,必如江河之流而后可博济也。”但是,就唐甄的货币观来看,他本身也是矛盾的。他主张废银而用钱。这和西欧重商主义者重视金银成鲜明的对比。但他又希望市场上货币筹码要多些,不要死气沉沉。既要金银充斥,也要缗钱增多。这就使他的思想不能不处于困惑之中。 如果我们深入探刻唐甄货币思想的话,还不难发现,他除主张废除白银以外,还主张货币工钱和实物工钱的并用。“凡禄九个石以下,皆令受粟。度宫朝官军之所用,皆令输 ,以钱粟而给之。其在州郡县,常赋皆令输。凡禄三千石以下,皆令受粟。度城郭兵役之所用,皆今输缗,以钱附录而给之。其在边防、内屯、将禄、卒食、皆令受粟。度甲胄衣履之所用,皆令运缗,以钱附栗而给之。”唐甄考虑的是废银而行钱,没有考虑到(1)“钱重难行,民商必病。”(2)“铜不可采,又不易市。”(3)“民欲难拂,俗尚难移。”同时,处于封建晚期的明清之际,货币地租正在以破竹之势向前发展,而唐甄却强调“实物地租”的借尸还魂,这就很难使人理解了。 当然,在整个清代的历史长河中,唐甄的这种货币思潮也并不是孤立的;唐甄的批判思想,以及他所蕴育出的近代民主思想对于以后的一些清代学者都起到了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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