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女传·贞顺传》
婚姻的苦闷
关键词:终不肯归
提要:黎庄夫人,出身高贵,却有着很不幸的婚姻。傅母劝她离去,她却说“妇人之道,壹而已矣。彼虽不吾以,吾何可以离于妇道乎!”今天看起来,这样的女人太傻,但对于古代女性来说,也可能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措施,因为即使离去,她的婚姻,依然不能由她自己作主,听从父母长兄的安排,命运之舟将飘向哪里?是不是,比现在更好,能预了吗……
黎庄夫人者,卫侯之女,黎庄公之夫人也。(黎东部民族,原居住于渤海湾,黄帝时期称为九黎,后融合为华夏族的一部分。春秋中期,黎国被赤狄潞子国占领,黎庄公逃到卫国。居山东范县黎侯城。卫侯将其女儿嫁给黎庄公为妻,很又可能就是一笔政治联姻。)既往,而不同欲,所务者异,未尝得见,甚不得意。(结婚之后,两人的习惯爱好截然不同,各人干各人的事情,而且也见不到面,有夫妻名分,无夫妻生活之实。政治联姻没有爱情,只有利益;没有感情,只有利用。)其傅母闵夫人贤,公反不纳,怜其失意,又恐其已见遣,而不以时去,(黎庄夫人的傅母,见夫人很贤惠,黎庄公又不喜欢她,很是同情,又担心夫人被休掉后,不能及时回去。)谓夫人曰:“夫妇之道,有义则合,无义则去。今不得意,胡不去乎?”乃作诗曰:“式微式微,胡不归?”(古代傅母,担负保育教育贵族女子的责任。这样地位的人来劝黎庄公夫人离婚,可见古代,具体地说,就是两汉时期,是没有什么“从一而终”的法律的。夫妇之间,有情意就在一起过,没有情意就散伙,很正常,不丢人。)夫人曰:“妇人之道,壹而已矣。彼虽不吾以,吾何可以离于妇道乎!”(“壹而已矣”,就是从一而终。这种思想早在两三千年前就已经形成。《周易·恒》:“曰妇人贞洁,从一而终也。”其实也没有什么专制或者压迫女性的意思,而是说,家庭需要恒定,需要恒常,女性的贞节是一种保障。因为男人可以纳妾,所以,要求女子“从一而终”就显得不公平了。其实,男女都该从一而终,无论男女用情不专,都会破坏家庭的稳定。)乃作诗曰:“微君之故,胡为乎中路?”(这里引用的诗歌即《诗经·国风·邶风·式微》,《毛诗注疏》说:“《式微》,黎侯寓于卫,其臣劝以归也。”并说:“黎侯为狄人所逐,弃其国而寄于卫。卫处之以二邑,因安之,可以归而不归,故其臣劝之。”)终执贞壹,不违妇道,以俟君命。君子故序之以编诗。(刘向则把《式微》这首诗,说成是傅母劝黎庄夫人归去的诗歌,可见刘向是赞美黎庄夫人的,无意之中却成了“从一而终”的古吹者。古人不是不能离婚,所谓“七出”就是判定可否离婚的条文。只要犯,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多言、窃盗其中的一条,就可以离异。其实“七出”是对女性而言的。至于女人离弃男人,说得出来的理由只有,有义则合,无义则去了。)
颂曰:黎庄夫人,执行不衰(坚守妇道不衰)。庄公不遇,行节反乖。傅母劝去,作诗《式微》。夫人守壹,终不肯归。
《毛诗注疏》
《毛诗注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