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河北证监局网站披露中金公司《关于君乐宝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报告》,意味着君乐宝正式开启A股IPO之旅。公告显示,君乐宝辅导机构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协议签署日期为2023年12月22日。
君乐宝成立于1995年,期间,也走过一些歪路。特别是与三鹿集团的合作,让其一直身负三鹿的阴影。即便在与三鹿合作期间,君乐宝只是生产酸奶,没有生产奶粉,且其生产的酸奶没有检测出三聚氰胺的成分,应当可以信任。且三鹿集团出事后,君乐宝立即与三鹿划清了界限,恢复了君乐宝名称。但是,要想彻底摆脱三鹿的阴影,确实是有一定难度的。
经过三鹿事件的负面影响后,君乐宝更加注重了品质改造和品牌打造,加强了市场营销和产品宣传,甚至可以认为是铺天盖地,但是,真的要上市,还是需要对曾经的负面影响做更多的思想准备,防止竞争对手等拿三鹿说事,避免出现猝不及防和束手无策现象。一旦出现这样的现象,要想继续上市,难度会大大增加。
事实上,像君乐宝这样的民族企业、食品企业,如果诚心打造,认真培育,还是能够成为比较好的民族品牌的,也是应当在政策上、环境上、资源上给予更多支持和帮助的。毕竟,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品质,食品行业很重要,也很关键。如果食品行业都是外资品牌,或者没有能够产生品牌影响力的企业,是不行的。而目前乳品行业已经诞生了一些知名品牌,如伊犁、蒙牛等,都已经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如果再诞生一些新的品牌,自然会更好。
而从君乐宝近年来的发展来看,也是相对比较好的,是能够适应市场变化、抓住市场机会的。上市对君乐宝来说,应当可以成为企业新的发展平台、新的发展机会,就看企业上市的真正目的是什么?看企业有没有一些不利因素困扰?企业有没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
在这里,我们也给管理层提一个建议,在审查企业上市材料时,能否增加一道程序,那就是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有没有移民。如果一家都已经移民国外,或者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已经移民国外,这样的企业,原则上不要同意其上市。因为,他们上市的目的,可能已经不是把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做好,而是想通过上市积累财富,并通过套现转移财富。这样的企业,是无良企业,也是不可信任的企业。真正的民族企业、民族品牌,至少必须实际控制人和直系亲属没有移民的,是没有转移财富思想和目的的。
那么,君乐宝的实际控制人以及直系亲属有没有移民呢?如果办理移民手续了,就应当更加严格审查,原则上不要同意其上市。如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没有移民,则可以根据其经营状况、产品状况、技术创新能力、市场拓展能力等,积极支持其上市,支持其加快品牌培育和市场拓展。
近年来,君乐宝在扩张方面也步子较大,速度较快。对此,管理层也要十分重视,检查其快速扩张过程中是否隐含风险,收购的品牌、参股的企业等,是否能够给君乐宝带来积极作用,是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还是阻碍企业前进的。一旦发现阻碍企业前进的因子,就要立即采取措施,把问题解决好,把矛盾克服掉,把隐患消除掉。
总之,应当全力支持君乐宝上市,但也必须对照情况,把君乐宝可能存在的问题弄清楚。特别是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有没有移民海外的问题,必须认真调查,作为前置条件,决不能再让实际控制人通过套现损害中国股民利益、损害证券市场利益、损害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