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事实婚姻是怎么离婚的?
律师解答:
事实婚姻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到民政局办理。但由于双方都没有结婚证,在民政局也没有结婚登记档案,夫妻双方都需要先补办结婚登记,然后重新办理离婚手续;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原告身份证、户口本、诉状向法院起诉离婚。因为没有办理结婚证,原告需要提交双方事实婚姻的证据。户口本可以显示双方的身份信息。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明确写明双方是配偶,可以由当地村委会和居委会出具证明,证明双方是夫妻关系,然后找派出所盖章确认。
相关法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前,未办结婚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如同居时或者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如同居时或者起诉时一方或者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1994年10月1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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