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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书明明写着是“ 粉身碎骨”,为什么诗词大会认为是错的?
首先声明一下,我不看诗词大会的。没有原因,如今连电视都很少看了,更不要说综艺节目,不管什么类型的。所以我并不知道诗词大会是如何认为“粉身碎骨”是错的,看了一些回答,估计应该是于谦的《石灰吟》中“粉骨碎身”和我们平时使用,教科书中学习的“粉身碎骨”产生了冲突,才出现了题主的这个问题。
《石灰吟》我们先来看于谦的这首《石灰吟》: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于谦是大明名臣,是抗击瓦剌大军的中坚力量。这首诗正是他清白人生、高洁品格的代表。据说写在他十二岁的时候,真是从小可见志气高洁。
那么我们为什么平时说“粉身碎骨”,明明更顺口,而于谦这里要使用“粉骨碎身”呢?
我们不管诗词大会的对错论断,因为如果认为“粉身碎骨”这个词是从于谦这里出来的,那自然是错的了,但事实并非如此,这个我们后面再议。我们先看两个词语的平仄通顺。
哪个更顺口“粉身碎骨”平仄上来说是“仄平仄仄”,“粉骨碎身”平仄上来说是“仄仄仄平”。这样比较,看不出问题。但是我们如果再讲究一点,用“四声标注法”标注一下看看,注意“骨”是入声字。“粉身碎骨”是“上平去入”,而“粉骨碎身”则是“上入去平”,但是普通话发音已经没有了入声字,所以实际上从今天的发音来看“粉”和“骨”都是发第三声。这就清楚了平时说“粉骨碎身”不顺口的原因,就是两个第三声相连。
连续两个第三声,在一般情况下,我们都要把前面的第三声变化成第二声,这样才会有平仄起伏,音律清朗。
比如说“火把”,念成“活把”,再比如说“你好”,咱们一般读作“泥好”,这样才能不别扭。
拿到“粉骨碎身”来说,就必须读成“焚骨碎身”才合适。但是终归是麻烦,而“粉身碎骨”就清朗通顺多了,意思也完全一样,所以老百姓都会选择后面这种表述方法。而且在说这个词的时候,一般是表达一种愤慨、激烈的意思。如“我们一定粉身碎骨,奋勇杀敌!”这种表达用仄声收尾,会更加急促,在口气上更加合适,而“粉骨碎身”以平声结尾,则会显得慢悠悠,犹如近体诗收尾,没有气势。
那么为什么于谦不使用“粉身碎骨”呢?
首先是平仄问题《石灰吟》是一首符合平仄的近体诗。到了明朝,近体诗已经完全成熟,小孩子从小就学起。虽然好诗不在乎平仄格律,但是于谦当时作为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写出符合平仄又有诗意的作品,必然是自身的追求。而且这首作品确实也达到了这个效果,千古流传。
这是一首平起入韵,押平水韵“十五删”的近体格律诗。
首句“千锤万凿出深山”,“凿”、“出”为入声字,所以平仄是“平平仄仄仄平平”,得出整首七绝的平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按照格律,第三句前四字的平仄必须为“中仄中平”,毫无疑问,“粉身碎骨”的“仄平仄仄”是不符合平仄结构的,而“粉骨碎身”的平仄是“仄仄仄平”就是符合的,这样才保证了这一句既不失替,也不失粘(相关格律知识参见本人格律专栏)。同时将“粉骨碎身”放到七字句里,因为有其他字的平仄变化,这个四字词语没有单独念出来那么不通顺。
其次是内容问题从内容来说,“粉骨碎身”是要比“粉身碎骨”合理的。因为骨头才可以“挫骨扬灰”,才能真正变成粉状,而身子因为有血肉,是无法真正成为齑粉的,但是撕成碎片是可以的。
“粉身碎骨”或者“粉骨碎身”的来历远早于于谦,《石灰吟》也不过使用了成语而已。这个成语,是指身体粉碎而死。出自三国时期曹植的《谢封甄城王表》:
臣愚驽垢秽,才质疵下,过受陛下日月之恩,不能摧身碎首,以答陛下厚德。我们看到,这原本也不是“粉身碎骨”,而是“摧身碎首”。之后到唐朝,有蒋防的《霍小玉传》:
平生志愿,今日获从。粉骨碎身,誓不相舍。
这里就出现了“粉骨碎身”,宋代《五灯会元˙重善禅师》:
“如何是佛法的大意?”师曰:“东方甲乙木。”曰:“凭么则粉骨碎身也。”
实际上在汉魏曹植到于谦的《石灰吟》,这个词语还是“粉骨碎身”,是以内容的合理性为主。但是随着时代变化,文化下沉,下里巴人攻陷阳春白雪,大众文化上行,这个词语单独拿出来,就变成更顺口的“粉身碎骨”了。
老百姓并不在乎合不合理,因为这本身就是一个带有夸张意味的词语,你说“粉身”不合理,那又有几个人真的“粉骨碎身”?这终归只是一种夸张、一种比喻,所以老百姓只选择顺口的说法,并且随着流传越来越广,终于成为教科书的内容。
这也正说明了,唯大众化才能真正流传。即使意思不合理,也不影响大众使用和固化成为教科书中的样板。
到底错没错诗词大会说“粉身碎骨”是错的,还是得看它是出于一个什么角度。从《石灰吟》来说,当然是错的,但是从文化角度来说,诗词大会这种唯书本论的纠错态度本身就错得远了。
所以到底是对是错,交给看了这个综艺节目的大家去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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