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我们当地和全国一样,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一时间,城里乡里有名的那些赖小子、抢劫犯、强奸犯纷纷被抓,很快就在不同的刑场,公开枪毙了几批犯罪分子。
这些死刑犯被押下卡车后,表现各异。有的是已经被吓得半死,从卡车上拖死狗似的拖下来的。有的目光呆滞,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整个人都傻了。
到了行刑的土坑前,这些罪犯都被拖到那里跪好,面向土坑。后面上来行刑的人员,戴着口罩和墨镜,举起手中的半自动步枪。在口令声中一起开枪,这些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就在枪声中倒下了。开枪的这些人就全部乘车撤了。
然后,检察院和法院的人以及法医,就上来检查尸体,并拍照取证。在确认犯罪分子确实生理死亡之后,他们也就撤走了。
通常的情况,都是这样的。但是也有特例:那一年在一个干涸的水库里枪毙一批犯罪分子的时候,其中的一个强奸犯特别狡猾:他不仅心理素质好,而且听觉(或者说是感觉)特别灵敏,反应也非常快。当行刑的口令下达后,枪响之前,他来了个顺枪倒——别的犯罪分子都死了,而他却装死,也栽倒在土坑沿上。不动了。
行刑的人打完枪,掉头走了。法医和有关人员前来验尸,他装死不出气了。可是一不见血,二还有心跳嘛!于是就又把他扶起来跪好,由现场的干警掏出手枪,从身后重新开枪。
也不知道是枪手的技术不行,还是他躲子弹的本事太大。连续开了好几枪,他身体左摇右晃,愣是没有击中他的脑袋:不是偏左,就是偏右。喝令不让他动,这是要他的命,他那儿能听呀!
最后在人们的哄笑声中,两个干警一左一右,扯住他的耳朵。行刑的人拿手枪凑近他的脑袋,这才一枪毙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