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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民事律师-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的义务吗?赡养老人能多分财产吗?

时间:2022-11-01 22:08:22 热闻 我要投稿

问:重庆民事律师-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的义务吗?赡养老人能多分财产吗?

律师解答:

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的义务吗?

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的法定义务。具体情况有:

1、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子女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老人能多分财产吗?

赡养老人并不一定能多分财产,只有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不赡养老人是什么行为?

拒绝赡养老人是一种违法行为。子女不赡养老人,不知会受到道德谴责,还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作为子女负有赡养义务,有能力却不赡养,致使父母因遗弃而被迫自杀的;因生活无着而流离失所的等等,甚至构成犯罪,要根据《刑法》规定,以遗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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