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 金枫酒业(600616.SH) 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 金枫酒业于2022年1月27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94.38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2.22%。但金枫酒业未通过临时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4月2日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才披露了相关信息。
上海证监局指出,金枫酒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决定对金枫酒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天眼查显示,金枫酒业前身为上海市第一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8年公司与控股股东通过资产置换的方式实施重大重组,成为以黄酒为主业的上市公司,主要产品是黄酒、葡萄酒。
业绩方面,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2亿元,同比下降8.14%;实现利润总额-2788.37万元,同比减亏414.8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0.36万元,同比减亏290.58万元。公司表示,由于第二季度疫情反弹,黄酒核心消费场景缺失,市场需求大幅减少,本期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8.14%。
截至9月7日收盘, 金枫酒业(600616.SH) 股价报6.39元/股,总市值42.7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