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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2-05-28 18:11:20 热传 我要投稿

问:诈骗罪的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解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7、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8、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9、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生活中,很多人在因为民事纠纷造成了财物损失后,会认为自己受到了诈骗,然后就是向公安机关报案,结果行为人就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甚至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如果您现在正遭遇这样的情况,可以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帮您收集证据、协助公安机关查明案件,早日洗脱您的犯罪嫌疑。

相关法规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有较严重后果的;(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等打击报复的;(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一年内因同类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公安行政处罚的;(五)刑罚执行完毕三年内,或者在缓刑期间,违反治安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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