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借钱不还怎么处理
对方故意借钱不还的,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让人民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在判决书生效后,对方还不还钱的,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对方故意借钱不还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只要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案审理。人民法院经过审理,确认对方确实未偿还借款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对方偿还借款。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对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当事人偿还借款,对方未偿还的,当事人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二、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必须按照判决书来履行义务,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后,应当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然后让被执行人尽快还款,还不还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
对方故意借钱不还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对方还钱。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后,对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判决书还钱,对方一直不还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对方当事人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