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公示信息显示,中海兴发(广东)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被处罚。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五)出具虚假或者重大疏漏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报告的。
经查,该企业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延期)存在重大危险源辨识错误的重大疏漏。以上事实主要证据如下: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记录、立案审批表、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询问通知书、整改复查意见书、送达回证、调查询问笔录、营业执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技术服务合同、变更评价报告(节选)、管道&登记表流程图、一氯甲烷安全技术说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节选)和评价报告修正说明等。
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十)项的规定,2022年1月27日,珠海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百度百科官方网站搜索信息了解到,中海兴发(广东)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03年07月2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丁秀伟,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标识、标志牌设计、安装服务;网络安全信息咨询;水上安全技术服务(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交通运输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健康管理咨询服务。
【注:罚与法(Penalty & Law),是广东省商业联合会主办,减法传播代运营的新媒体矩阵。旨在宣传普及行政处罚法,促进企业守法经营,推动企业信用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