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样的制度设计。
正解局出品
前段时间,有人爆料说,乐视还有400名员工,无996不内卷,不拖欠工资和社保,过的是没有老板的神仙日子。
乐视官方微博号不仅没有否认,还很大方地说:“情况基本属实,再做几点补充。”
甚至还“补刀”说,如果有一天乐视合法率先推行四天半,36小时工作制,大家也不要觉得奇怪。
乐视的老板不是“下周回国”的贾跃亭么?啥时候变得这么逍遥了呢?
最终,还是吃瓜群众羡慕地点出:乐视毕竟是有《甄嬛传》版权的公司。
人们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背后是有持续火爆的电视剧《甄嬛传》啊,那懂了。
2011年,《甄嬛传》在地方台首播,后由乐视视频获得网络独家播映权,随之便火成现象级剧集,热度持续十多年都没减退。
花儿影视的创始人敦勇曾在采访中说,每年《甄嬛传》播出至少还能给花儿影视带来1000万的收益。
花儿影视是《甄嬛传》的出品方,2013年被乐视网全资收购,《甄嬛传》版权随即归乐视所有,乐视这才得以凭借一部电视剧“躺赢”。
乐视的官博还曾“嘚瑟”称:如果当年没有把《甄嬛传》的版权分销给优酷,现在乐视视频可以安心养老。
这话听着令人“酸爽”,但论“躺赚”最舒服的,得算完结了18年的《老友记》。
国内但凡对美剧稍有了解的,很少有不知道《老友记》的。
这部首播于1994年的情景喜剧,讲述了六位性格迥异的年轻人的合租生活,笑料百出的同时,也展现了彼此真挚的友情。
《老友记》一口气拍摄了十季,于2004年才宣告完结。但这部已经在荧屏终结的美剧,在过去近20年的时间里,依然是最火爆的美剧之一。
每年仅靠出售版权,《老友记》就能为华纳净赚10亿美元,其主演每人每年靠着2%的版权分红还能“躺赚”2000万美元。
是的,剧组都解散了,主演们也早就各奔东西了,可每年依然能凭借这部剧的版权分到2000万美元的分红。
别说主演了,一个美国网友曾自曝,他十多岁时只在该片客串了几分钟,而现在依然每年可分红,近20年已收到了20万美元。
听着是不是很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别急,好莱坞还有凭借版税分红制度赚得更多的人。
比如《哈利波特》系列的作者J.K罗琳,仅靠售卖作品版权,20年来就赚了近12亿美元。
连电影版《哈利波特》主题曲《All I Want for Christmas Is You》都成为了歌星玛丽亚·凯莉最赚钱的单曲。
毕竟《All I Want for Christmas Is You》不只在全球销量破1400万张,还是20世纪最畅销的单曲之一。
其风靡程度使得如今许多欧美商场在圣诞节时,都不会放《Jingle Bells》《The First Noel》等老歌,改放这首。
每年仅靠这首黄金单曲,玛丽亚·凯莉就能赚进50万美元的巨额版税收入。
可要比起好莱坞著名影星,这点钱又是小巫见大巫。
当年《灵异第六感》剧组为了让布鲁斯·威利斯出演该片,便开出了天价分红合同。
此片大火后,布鲁斯·威利斯一个人便拿走了1.2亿美元的分红,成为好莱坞史上单片收入最高的明星。
可这还不算最多的。
《碟中谍6》全球票房高达7.91亿美元,阿汤哥片酬只是分红1200万-1400万美元,可由于他自己是制片人,加上旗下的天空之舞制片公司也参与投资,他个人便拿走2亿多美元分红。
最新的一部《壮志凌云2》,全球票房超过11亿美元,阿汤哥片酬加上分红再次达到1亿美元。
值得一提的是影星基努里维斯,他在《黑客帝国》系列中总共分到了1.14亿美元,但是他拿出其中8000万美元,分给了后期制作人员,以此感谢他们的辛苦。
同时,他还因妹妹身患白血病,在救助妹妹的同时,将大部分的片酬捐助给了世界抗癌基金和病童基金。
同样是《黑客帝国》,中国演员邹兆龙在其中扮演了一个角色,虽说只有三分钟的镜头,但他依旧可以凭借该片每年获得数百万美元的分红。
甚至,邹兆龙接受采访时坦言,哪怕自己过世,他的后代依然可以继续领《黑客帝国》的分红。
作为好莱坞最著名的科幻片《黑客帝国》每年都有点击费、广告费等进账,可以说只要该片一直在各种渠道上映,邹兆龙连子孙后代的钱都赚足了。
那么,好莱坞的版权分红制度到底如何“躺赚”?一部作品又是如何成为数代人的“养老保险”呢?
我们经常说好莱坞是电影工业成熟,如果与中国相比,最大的区别就是其版税分红制。
中国目前的电影几乎都是以票房收益为主,但并不是卖多少票,片方和演员就能拿多少钱。
所有票房收入中,5%要上交给国家作为电影专项资金(电影基金),3.3%用来缴税,院线得拿走48.7%,其余43%才归制片方。
制片方的钱不仅要抵扣拍摄成本(包含演员片酬、拍摄费用等),还得支付相应的宣发(电影宣传)等费用,这笔费用一般占到投资成本15%~30%;发行代理费,一般是分账票房的15%。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投资一部电影,票房至少要达到电影成本的3倍才能回本。
所以投资一部电影,票房要达到电影成本3倍以上才能回本,如果宣发费高,可能需要3.5倍到4倍才能回本,这是一个粗略的算法,具体还是要以合同上的说明为准。
问题是,按照这种票房分成模式,投资人的钱一旦投出去,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至于什么网络分成,或者DVD版权、游戏改编等收入,电影如果不卖座,这些想都别想。
与中国电影不同,好莱坞实际将电影公司规划成了一、二、三线,每个层级都有对应的经纪、制片和院线做后盾,充分保障各方的利益。
同时,这些电影除了票房之外,还有售卖电视版权、网络版权、游戏版权、音乐版权等等五花八门的版权分红协议。
当然,影片越火,后续多渠道播映的机会才越多;电影放映的时间越久,片方和演员拿的版税和分红才会越多。
制片方选导演和演员,不管你资历多老,只关注你近两年的票房成绩。
卖座就是王道,片酬就可以谈,觉得钱少的好演员,片方还可以抛出高额的版税分红这张“王牌”。
这里得说明下,好莱坞的版税制度规定,只要是签署了版权分红的电影,无论是导演、主角还是配角,或只是个群演,一视同仁按比例享受分红。
等导演和演员都确定了,制片方会开始进行预售。
与中国不同的是,好莱坞拍电影前期没那么多外行投资者的事,基本都有专业的发行方和金融机构介入。
预售一般是影片总预算的30%,这个数字基本就锁死了全部影片的预算。
制片方能拿到预售款,就可以直接去相关金融机构贷款,还能根据拍摄地的优惠政策申请退税。
到这时,其实电影没拍就已经有了一半的启动款,再物色个合适的投资方就可以拍了。
至于拍摄时候的资金管理,也不是国内那种制片人掌管财政大权。
钱是由专门的保险公司管理,类似支付宝那样的第三方机构,审查非常严格。
就拿演员来说,当他拿到剧本的那一刻开始,如果同意签合同,那么预付款很快就从保险公司打到演员账户上;即使不同意,没关系,还会单独支付演员一笔不菲的看剧本“劳务费”。
整个拍摄预算都掌握在保险公司手里,超支了,保险公司就会赔付,一点都不含糊。
正因如此,在美国拍过戏的中国导演都会感慨,哪怕小小的一个群演,相关合同文书都是厚厚的几大本。
不严格不行,分分钟都是钱啊。
电影拍好了要上映了,与院线怎么分,事先早就谈好了。
通常情况下,分为议定保底价和分成。
议定保底价是院线向制片方支付商量好的一笔费用,这是一项固定收入,与票房无关。
不过,好莱坞制片方与院线分成最常见的分成比是9:1,主要还是为了保证制片方的利益,鼓励制片方多拍好片。
可如果制片方实在对自己拍的电影没兴趣,也可以与院线商量个“一口价”,最大可能保证自己不亏本就行。
总而言之,好莱坞这套版税分红制度与整个产业紧密相关,演员想额外多拿点分红,那就得努力拍戏,毕竟“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说来说去,好像好莱坞的电影公司都像慈善机构似的,变着法子塞钱给演员。
当然不是。
好莱坞的背后都是资本,资本考虑的肯定是利益最大化。
能给演员分红,肯定是这个演员有票房号召力,对影片有贡献。
至于影片里的其他演员,由于好莱坞的工会很厉害,动不动就罢工,不得不让人家雨露均沾。
实际上,分红的概念对演员来说就是,老子拍片就这点钱,你看看能不能凑合下,影片要卖座,你也多分点。
当然,影片卖座了,幕后的片方自然也赚得多了,皆大欢喜。
赚多赚少不要紧,关键是要有赚,这样大家面子都好看。片方也好找演员,演员也才有资格坐地起价。
只是这几年好莱坞十分沉迷于上亿元的大制作,感觉视觉冲击力强的大片更好赚钱。
如此一来,电影成本嗖地上去了,那钱包就瘪了。
既然地主家的余粮都不多了,只好从演员身上想办法。
比如曾经红得发紫的男演员尼古拉斯·凯奇,前几年是挺火,可最近几年拍啥啥扑街。
这家伙又因不善理财欠下巨额债务,拍戏时想签票房和版权分红,片方死活不答应。
这还算明着讲道理,得怪演员自己不争气。
好莱坞既然是在资本控制之下,旗下自然有各种专业的会计师。
这套极为复杂的做账模式俗称好莱坞式会计法(Hollywood accounting),又称好莱坞式记账法(Hollywood bookkeeping)。
这么专业的词汇,可见好莱坞大厂玩这套模式是有多娴熟。
说白了,就是电影公司夸大支出以减少净利润的一种电影行业财务方法。目的自然是为降低公司需要支付的税款、特许权使用费和分红协议。
华尔街那些会计师用一堆专业术语加模型核算后,硬是能把一部卖座影片算到亏本。
1988年,美国有部喜剧片《来到美国》(Coming to America),成本大概4000万美元,上映后夺得了近3亿美元票房,成为当年第三部卖座电影。
制片方就是采用了这种龌龊的会计手段,使得该片编剧亚特‧布什瓦并没能收到应有的分红。
最后他还是通过打官司,才让片方从主演艾迪‧墨菲的片酬里挤出1.9%分给了他。
还有国内观众都熟悉的“黑武士”达斯维德的扮演者大卫·普劳斯,因为三部《星球大战》达斯维德的声音是配音,片方二十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拿此说事,不仅没有给他和其他演员同等的片酬,还借此克扣了大卫·普劳斯相应的分红。
演员就不提了,哪怕是好莱坞的导演和超级IP电影演员都时常被好莱坞的电影公司坑。
2021年,《疯狂的麦克斯4》的导演乔治·米勒把华纳兄弟公司告上法庭。
虽说这部电影在全球收获了3.75亿美元的票房,可华纳兄弟以拍摄超支为由,拒绝支付其700万美元的导演费。
还有炙手可热的《哈利波特》,每部都大卖,可华纳兄弟噼里啪啦一通算账后,开始“哭穷”,说自己发行、广告等方面算上利息得有2亿多美元的亏损。
目的嘛,自然就是想方设法不给演员们应有的分红。
大导演、大IP都被扣钱,也难怪好莱坞明星纷纷跨界当起制片人。
看看这些年来,大明星乔治·克鲁尼、冯迪索、阿汤哥只要参演电影,无一不是演员兼制片人。
当制片人的好处就是离钱近,还有诸多的拍摄话语权,等票房分红又能从中获得可观的收益。
挂名《玩命关头》制片的冯迪索,平时片酬一般是2000万美元,可当制片人后,仅靠此片就赚了5000万美元。
前文说的阿汤哥能从《碟中谍》中狂卷数亿美元,玩命是不假,但身兼制片和演员的双重身份才是真金白银的重要保证。
应该说,好莱坞这套灵活的版税分红制度确实很诱人,也最大程度保证了投资人和相关演员的利益。
而且有版税分红制度托底,只要影片上映的时间长,制片方和演员就可以有更多的收益。
不过,这一切的前提是整个电影产业制度十分成熟。分红也不是谁想分就分的,得有卖座的电影“背书”。
至于普通的好莱坞演员,就期盼参演一部“卖相”不错的电影,这样起码未来的房租可以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