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写一份民事起诉状,写明借贷双方的具体借款数额、借款理由、事件发展经过以及被告的下落情况;
2、证明债务人欠款的相关证据,如:欠条、借款协议书、银行取款、转账记录、借款时聊天记录或录音以及其他有证明力的书面证据、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材料;如果债权人需要委托律师诉讼,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合同证明、函件和律师身份的复印件。起诉时带上本人身份证、起诉书和所有证明材料,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最后申请执行。
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民间借贷的民事纠纷,属于民间债务起诉的范围,可以考虑通过起诉途径维权。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春秋,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起诉书正文应写明哀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归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贸易登记证实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实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去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具体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需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前提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前提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用度,如确有难题,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听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了借贷不还的情况,依法起诉是为了讨债,但能否成功讨债还取决于很多其他因素,好比借贷双方在借款当时是否签订了规范的借条,以及起诉以后欠债方有无恶意转移资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