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财政厅、四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四川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八统一”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图源:四川省卫健委官网截图)
《指导意见》聚焦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过程中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通过治理结构改革,在编制、岗位、人员、经费、管理、财务、药物、信息等方面实行“八统一”,进一步优化县域医共体运行机制,推动技术、人员、管理和服务切实下沉到乡村两级,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意见》强调,将统一编制、岗位和人员管理。优先保障县域医共体内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专科、学科建设的用人需求。通过县聘乡用、乡聘村用、集中培训等方式有序双向互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意见》指出,要统一管理协调。明确县域医共体内县、乡两级疾病诊疗目录,建立完善县域医共体内部、医共体之间和县域向外转诊管理办法。
《意见》还提到,县域医共体内建立医共体药械统一采购账户,推动实现药品耗材的统一目录、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支付货款、统一配送,实施集中采购和统一管理。此外,还提到要实现县域医共体建设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医保结算一体化,提供分时段预约、远程会诊、在线支付、检验结果推送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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