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是颗集CPA、CMA、律师、保荐代表人于一身的投行飞豆。)
决定公司万亿资金的用途是谁的职权?题主的这个问题,要解决一个关键的前置问题,“决定万亿资金的用途是否是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在查阅了相关条文之后,我们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46条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有限责任公司的具体的经营及投资事项是由董事会作出决定的事项。
同时,根据《公司法》第108条,股份有限公司同样适用上述规定。
那么,换言之,如果想只要很少的出资就控制公司的重大资金决策事项,本质上来说,核心就是要控制董事会。
如何控制公司的董事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得区别对待首先,我们要明确的一点是,无论是什么类型的公司,董事会决议都是一人一票,也就是说没法设计像A、B股那样的结构。这样我们只能从董事会投票决议本身出发。
有限责任公司比较好处理,因为所有的事项只要经公司章程规定就行,所以题主在要进行控股设计的时候,可以在章程中作如下约定,“公司所有重大资金的安排,可由题主方所派出董事一票表决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基于资合性的特点,不允许公司章程额外约定董事会表决方式。所以只能经董事会半数以上通过。
另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必须5人以上,题主在设立公司的时候,就将董事会设置成单数,并将自己的人员安排成董事会多数成员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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