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重庆民事律师-家庭成员处分家庭共有财产分割
律师解答:
家庭成员处分家庭共有财产分割网上咨询
网友提问:
张某夫妇有甲、乙、丙三个儿子。甲还未结婚,乙婚后在城市工作且经济条件比较好。张某在世时,一家人协议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因乙经济条件较好,协商后,家中6间房屋甲分得4间,丙分得2间,张某夫妇由乙赡养。张某夫妇去世后,甲和丙在乙不在场的情况下,经协议将甲分得的4间房分给丙2间。请问:甲和丙在乙不在场的情况下,重新分割房屋的做法是否合法
律师回答:
甲和丙的做法是合法的。
在张某一家协议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将4间房分给甲时,甲取得了这4间房的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甲作为所有权人,依法对这4间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张某夫妇去世后,甲将其所有的2间房分给丙的行为是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行为,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七十一条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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