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小龙虾每日分享第825期,欢迎关注!
许多人或许一辈子都看不到自己的档案,甚至有些人都没有自己的档案。
对于退休人员而言,退休年龄至关重要,无档案人员退休年龄计算自然是以身份证为准。
但对于有档案人员而言,退休年龄则以档案中第一次出现的生日日期为准。
比如:
张某某身份证出生年月日为1960年1月1日。
一般人的档案中,第一份记录完整出生日期的是入团志愿书。
张某某的入团志愿书上,出生日期为1962年1月1日。
那么张某某的退休年龄就不是2020年1月,而是2022年月,需要延迟退休2年。
许多人对此不理解,他们认为:身份证是国家机关发放的居民身份证明,为什么在退休办理手续的时候无法认定为年龄信息。
从法律的角度而言,这种说法并没有错误:
《身份证法》第十三条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但是,身份证记载的个人信息会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导致存在错误的情况。
这种情况还并不少见:
比如小编是11月出生,当时派出所询问出生月份,父母回复了是冬月,于是小编的身份证月份是10月!
比如,小编知道的某农户80多岁了,身份证才40多岁!
在办理退休的时候,各地社保局均出现了名字同音不同字、身份证年龄与档案年龄不一致的情况,并且这种情况还很多。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原因是由于在上世纪50年代的人口普查工作,第一次人口普查仅仅普查了本户地址、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与户主关系等6项信息。
但是由于普查人员年龄大、文化低、工作不严谨等原因,造成最初的原始数据存在问题。
直到1985年开始实施第一代身份证,又由于当时工作分配存在年龄限制问题,身份证的年龄就更没有保障了。
与此相反,个人档案中有着各种详细的资料,比如入团审批表、入党审批表、招工审批表、薪资表等等。
基本每一张表上都会有出生日期,这些都可以直接、间接的推出参保者的真实出生日期。
因此,对于社保人员而言,一般都是参考档案年龄,而不是参照身份证的年龄!
对于身份证与档案年龄不一致的,如果想以身份证年龄退休,小编教大家一个小妙招:
去当地派出所,查找当初办理身份证的纸质台账:上面有个人姓名、出生日期、当月办理序号等信息。
复印此份信息,放入档案,可以作为年龄认定的文件——此份材料比入团申请书还要早!
实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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