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2023年3月29日接到女童母亲潘某洁报警,称3岁的女儿沈某被人猥亵,后指控嫌疑人是附近一家蛋糕店的老板汤某。但警方经过调查后认为,沈某没有被猥亵,不存在犯罪事实,汤某自然也就不是违法犯罪嫌疑人,所以不予立案。
此前媒体报道,警方4月26日就向潘某洁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但潘某洁对警方的认定非常不满,不断通过自媒体发声,讨伐汤某,并声称警方不作为。事件吸引了不少自媒体参与,在网络上持续传播,并在5月份和7月份先后两次成为热点,引起广泛关注。
根据此前媒体报道,潘某洁3月20日带女儿搬到当地刚租下的店铺收拾卫生,因为忙就让女儿与旁边店铺的小朋友一起玩耍。3月29日早晨,她发现女儿下体红肿,问孩子“有没有被脱裤子,下身有没有被摸”,孩子说有,于是报警。后来,她带着女儿到附近指认,女儿指认了附近蛋糕店老板汤某,于是她认定是汤某对女儿实施了猥亵。
潘某洁认定女儿被猥亵的理由是女儿下体红肿,还有肛裂。但根据警方通报,女童体内和所穿内衣上都没有检出男性DNA。根据医院的诊断,女童下体红肿系幼儿外阴炎,肛裂则是在报警后20天才作出诊断,排除在3月29日前形成。根据儿科医生说法,幼儿外阴炎是女性婴幼儿较为常见的皮肤病,主要原因是细菌感染,感染原因则可能与清洁不当等有关,尤其是穿开裆裤的幼女,更容易感染。而幼儿肛裂更常见,可能因为喝水少、吃蔬菜水果少等原因导致便秘而形成。
潘某洁开始称女儿是在3月28日被侵犯的。但是汤某出示了高铁车票等证据,证明自己3月26日从无锡回了湖北老家,30日刚刚回来。潘某洁又改口称女儿是在20日到25日之间被侵犯的。但警方全量调取了汤某蛋糕店、附近沿街店铺和周边区域所有点位的视频监控记录,时间从3月20日到28日,总时长达620个小时,逐帧回放查看,调查走访了警情现场周边52人,并对汤某在此时间段内的行踪轨迹、出行消费记录等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勘验,没有发现汤某和女孩有可疑接触。
至于潘某洁质疑的蛋糕店内视频“缺失”问题,实际是该视频监控设备只记录有明显移动的画面,当画面静止时会自动停止摄录,通过技术论证,排除了视频被修改或删除的可能。
同时,警方还邀请了儿童心理学专家参与,认为3岁幼童不具备完整的主述能力,容易在外界诱导下作出有或者没有的选择性回答,无法判断其表述的准确性;女童在“指认”过程中的表现,也不符合儿童遭受性侵害后的应激反应。
简而言之,警方接到报警后非常重视,通过大量详实可靠的调查,认定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所以不予立案,也多次就调查的情况与潘某洁进行了沟通和通报。但潘某洁仍然一口咬定汤某猥亵了自己的女儿,认为警方有意偏袒、不作为,遂不断在社交媒体上发表相关指控文章和视频,引起极大关注。
这些指控使汤某被网暴,给汤某带来极大困扰。不少网友到汤某蛋糕店的线上店铺页面留言辱骂,指汤某变态性侵幼童,有人不断打电话发短信骚扰,甚至有人在蛋糕店门前摆放花圈。不仅仅蛋糕店生意因此而停顿,汤某一家的生活也受到严重影响。汤某说,潘某洁不仅在网络上散布指控他的言论,还在小区业主群散布相关信息,严重败坏了他的声誉。汤某家人为此也报警、信访,并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潘某洁公开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
事实上,潘某洁的行为已不仅仅侵犯了汤某的民事权利,还可能涉嫌触犯了刑法。刑法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当然,诽谤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罪,也就是需要受害人自己到法院控告犯罪嫌疑人。但如果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也可以提起公诉。2020年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一事引起网络关注,最高检亲自指导地方检察院向警方发出检察建议,转为公诉。这一案例被列入最高检工作报告,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而此次无锡母亲造谣男子性侵三岁女童案,其社会影响之恶劣,对网络社会秩序的破坏,可堪考虑公诉。
此外,潘某洁还可能涉嫌诬告陷害罪,即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潘某洁在警方已经明确告知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仍然捏造汤某猥亵女童,并在网上大量传播,显然是希望借助舆论压力,迫使警方采取行动,使汤某受到刑事追究。而诬告陷害罪是公诉犯罪。
潘某洁一口咬定其女儿被性侵,真的只是认知错误,还是背后有利益问题?网上有爆料称,潘某洁以受害人母亲的身份,建了很多粉丝群,收到很多网民的捐款,总额已经高达400多万元。此事是否属实,如果属实其中是否有违法行为,警方也有必要对此进行调查。
网络上,类似的毫无根据的性犯罪指控不时发生,被指控的“犯罪嫌疑人”往往很难自证清白。甚至即使警方通报、法院判决已经证实当事人是无辜的,仍有很多网民不相信官方结论,仍认定性侵属实。“犯罪嫌疑人”被网暴,被社死也不少见。即使最终大众舆论得以翻转(这种情况很少见),但写小作文、发小视频的始作俑者往往也不会受到法律追究。这已经成了一股恶劣的网络风气,搞得人人自危。有必要依法追究这些诬告陷害者的责任,只有如此,才能减少网络诬告泛滥的现象,还网络空间以清朗正气。
7月11日,无锡警方发出了蓝底白字的正式通报。
提炼一下主要信息为:
1.3岁女童下体异症是由于患上了外阴炎,并未检测出男性DNA,所以并非x侵所致。
2.肛裂诊断时间为4月18日,是在潘女士报警20天后发生的,排除在3月29日前形成。
3.关于蛋糕店监控“缺失”的问题,经过技术论证,排除人为篡改或删除的可能。
4.经过儿童心理学专家等的综合诊断,并未发现女童有遭遇过x侵的迹象及表现。
这种种调查结果均得出一个结论:3岁女童确实没有遭遇x侵。
所以警方不予立案。
事已至此,已经再清晰不过了,可能就是潘女士过于紧张女儿而造成的一场误会罢了。
可此时的潘女士却崩溃了,她不相信这个结果,不相信官方的通报,沉溺于自己的执念中不可自拔。
而此时的舆论风向也发生了陡然反转!
之前那些将脏水泼向汤胜刚的网友们现在又将矛头纷纷转向了潘女士。
攻击潘女士吃自己女儿的“人血馒头”,利用女儿博取同情,引导舆论煽动大众情绪,并且还指控潘女士借此事开直播赚取巨额打赏等,罪不可恕!
而潘女士也在这种种重压之下,变得愈发极端。
最近,有知情人士透露,潘女士人已经崩溃了,事件出现这么大的反转,她一时无法承受。
她还是坚持认为女儿就是被人猥亵x侵了,并且陷入了“你说他不是凶手,那你给我一个谁是凶手的证据”如此魔怔纠结的执拗中。
而关于网传的巨额打赏转账,潘女士则表示有很多都是虚假截图,她已经去派出所说明了问题,并公开表示:“如果我真收到了你们的转账,请你们来派出所拿钱。”
由此可见,潘女士的目的确也并非恶意捞金。
如今案件已尘埃落定,可它留下的影响却意义深远。
潘女士困于自己的心结,对一切事实与真相充耳不闻,闭目不看。
我们不应该指责她作为一名母亲的爱女心切,但对她无视证据,在网络上利用大众同情肆意煽动舆论引导网暴的行为,却不能纵容与原谅。
当好意的出发点用错了方式方法,也会导致悲剧的结局。
而无辜的汤胜刚更是无缘无故被扣了个“强J犯”的帽子,自己和家人都遭受了严重的创伤与损失。
纵使如今真相已大白,可一盆脏水泼在身上留下的痕迹与味道还是久久无法散去。
这等惨痛的代价,无人为其买单。
而从此案中吸取教训的,则应是你我。
我们见惯了凭一纸小作文便搅动天地的案例,也见过因网暴而痛失生命的惨剧。
所以再遇到事,别轻易站队,还是先让“子弹飞一会儿。”
别被舆论无脑裹挟,也避免成为胡乱挥刀的刽子手。
情绪不是法官,言语不是刀剑,
不到最后一刻,谁人都无权评判。(责任编辑:黄昱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