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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退休2个月就去世了,缴纳了35年的社保可以继承吗?

时间:2022-08-12 23:44:54 热议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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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同事才退休2个月就去世了,可以说退休后的2个月就是在医院中度过的!

对于这个家庭来说,这确实是一个悲剧,但是对于遗属来说,要提前准备好材料,依法继承.领取社保相关待遇!

《社保法》

第十四条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同事的遗属可以领取社保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

一、丧葬费

丧葬费的标准是2个月计发基数。

这里的计发基数指的是死亡所在省份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注意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是社平工资!

比如当地所在省份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000元,那么丧葬费就是1万元!

二、一次性抚恤金

以前的抚恤金计算方式各省没有统一,计算结果从几百元到上万元、甚至几十万元不等,但是国家进行了改革,目前计算方式全国统一。

退休职工的一次性抚恤金,先按照在职人员标准计算出可发放月份,再按照退休后领取的年数减少对应的月数。

比如同事缴纳了35年社保,按照在职人员标准计算出可发放月份为24个月;领取了2个月的养老金也就是六分之一年,减去六分之一个月,实际领取不足24个月。

比如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000元,一次性抚恤金为11.9万元,接近于12万元!

三、社保个人账户

社保一般指的是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不是社保,社保是五险,不包括一金)

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这三个保险是不存在继承的说法,退休以后也不再缴纳这三个保险,更无法享受相关待遇!

同事领取了2个月的养老金,必然存在个人账户的是个人医保账户、个人养老账户,至于个人公积金账户如果没有领取完,也是存在个人账户金额的。

35年的缴纳标准,同样符合医保的退休待遇,因此同事退休后,每个月个人医保账户是有返现的,同事去世后,其遗属可依法领取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

至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是139,同事只领取了2个月,其法定遗属可依法继承余额。

退休的时候可以一次性领取公积金,如果同事已经领取完毕则其遗属无法继承;如果没有领取,则可依法继承。

因此,同事遗属可以继承的只有医保个人账户、养老个人账户、公积金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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